北市社宅出租 最長12年

fans news 發佈 2013-01-20T00:43:45+00:00

配合中央「住宅法」上路,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定「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訂承租資格、租金、租期等。只要年滿20歲、設籍北市無自宅,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即可申請,租期最長12年。


配合中央「住宅法」上路,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擬定「社會住宅出租辦法」,明訂承租資格、租金、租期等。只要年滿20歲、設籍北市無自宅,家庭年收入在50分位點以下者,即可申請,租期最長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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