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零食注意!「烤花枝、紅魚片」驗出有害色素

欣新聞 發佈 2013-04-22T15:01:22+00:00

圖說:臺北市衛生局檢出兒童食品標示不符。(臺北市衛生局提供)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小朋友上學去,您知道他們都吃什麼樣的零食嗎?臺北市衛局在今年二月下旬在13所國中小學附近販售兒童休閒食品的商店,抽驗40件食品,結果發現有5件檢出不

圖說:臺北市衛生局檢出兒童食品標示不符。(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欣傳媒 | 記者丁彥伶/台北報導

小朋友上學去,您知道他們都吃什麼樣的零食嗎?臺北市衛局在今年二月下旬在13所國中小學附近販售兒童休閒食品的商店,抽驗40件食品,結果發現有5件檢出不得檢出的色素,嚴重影響兒童健康。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邱秀儀表示,抽驗的40件食品中,分別是37件包裝、3件散裝食品,檢驗結果5件品質不符規定、8件標示檢查不符規定。


不符規定的包括位於高雄市彌陀區的「彌陀順發有限公司」、位於高雄市阿蓮區的「元賀食品有限公司」製造的1.「烤花枝」、2.「紅魚片」,檢出不得檢出的橘色二號。3.「煙燻焙烤魷魚絲」檢出己二烯酸超標47%。4.「果點軟糖」檢出不得檢出的色素amaranth。5.「冰梅」檢出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超標13倍、糖精近3倍。


標示不符規定的則有JOJO魚肝油軟糖,檢出外包裝未標示的紅色6號,蜜汁香尤魚檢出紅色6號、黃色4號,但外包裝標示黃色5號、岩燒鱈片檢出外包裝標示「無添加」的防腐劑及紅色6號色素,自然原素-芭樂乾檢出外包裝未標示的黄色5號、未標示添加糖精等甜味劑,鐵板燒香魚干檢出外包裝未標示的黃色4號。


邱秀儀說,品質不符規定的商品已要求販售地點立即下架違規產品,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到15萬元罰鍰,食品檢出橘色2號的食品,則將處分新臺幣6萬到600萬元罰鍰,並依法規定令其違規產品沒入銷毀。


並且提醒, 「糖精」 食用過量,會引起口乾、胃酸過多,導致腸胃道不適。「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又稱「甜精」,雖可用於蜜餞、瓜子、碳酸飲料、代糖錠劑、粉末及特殊營養食品等,但若長期食用,易增加腎功能負擔,不宜過量。


而色素「amaranth(合成莧紅素)」雖在許多東南亞國家准許使用,但我國為禁止使用於食品中,「橘色2號(Orange Ⅱ)」衛生署未准使用,美國也早在1968年就禁止食用,世界各國也都禁止食用,近來的動物研究顯示對肝臟細胞會造成損害。


衛生局提醒家長一定要注意孩子的零食,盡量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較有保障,同時建議適當食用,多食當季新鮮蔬果,以維護健康。

原文網址:http://www.xinmedia.com/n/news_article.aspx?newsid=273258&typ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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