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旅遊/旅行社開放 初期擬限國民旅遊

欣新聞 發佈 2013-05-06T19:07:16+00:00

圖說:旅行社擬納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名單,但在試驗初期,將有限制,政府視此為旅遊業大利多。(欣傳媒資料照片)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大致達成共識,據了解,旅行社將納入開放名單,我方積極爭取國民待遇,但在試驗初期,

圖說:旅行社擬納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開放名單,但在試驗初期,將有限制,政府視此為旅遊業大利多。(欣傳媒資料照片)

欣傳媒 | 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大致達成共識,據了解,旅行社將納入開放名單,我方積極爭取國民待遇,但在試驗初期,將有家數、只能經營境內國民旅遊等限制,我方評估,由於大陸市場廣大,對我旅行業的未來發展,將會是重大利多。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已進入最後的階段,大陸對我國開放65項超世界貿易組織待遇(WTO+),台灣對大陸開放55項, 目前雙方正就相關法令及文字,分別進行調整作業,將再交海基、海協兩會,最快於月底完成簽署,在年底前生效。


據了解,我方極力爭取旅行業能夠享有國民待遇,不過,在開放初期,雙方旅行社,都僅能經營國民旅遊業務,同時由於台灣幅員較小,傾向只開放3家大陸旅行社來台經營。


大陸原本規定外國旅行社,只能在部分地區,與中資試辦合資旅行社,近年修正法令,新增「中外合作」、「外商獨資」的新經營模式。


大陸採取審批制,一般旅行社在經營inbound(入境)達2年後,會再去審查能否經營outbuod(出境)業務,如果完全比照國民待遇,兩岸制度不同,反而對我方業者不利,後續如何安排,備受業界高度關注。


旅行業務分為境內旅遊、入境及出境旅遊等業務,據指出,兩岸目前僅達成開放旅行業進入對方市場,經營境內國旅的共識,入、出境旅遊業務,尚未達成共識,由於簽署協議前仍有變數,具體內容,目前並未對外透露。


我政府及相關業者,先期將進行練兵,並且著眼未來可能開放經營境外旅遊業務,行政部門評估,屆時,陸客來台觀光,也會順勢提高旅遊品質。


除了旅行業之外,兩岸也初步同意,將觀光旅館一併納入服貿協定範圍,至於觀光遊樂業方面,大陸目前則仍未開放外資經營,而是視個案進行許可,並有相關的限制條件。


大陸境內及出國旅遊總收入高達到4519億元人民幣,1年達到8000萬出境人次,根據世界旅遊組織預估,到2020年,大陸將成為全球第1大旅遊目的地,以及第4大旅遊客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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