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留意!新北地價稅重調 別忘了9/23前節稅

fans news 發佈 2013-05-09T16:32:22+00:00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三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繼99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後,今(102)年再度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地政機關已完成102年申報地價之作業,該申報地價為102年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三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必要時得延長之。繼99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後,今(102)年再度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地政機關已完成102年申報地價之作業,該申報地價為102年稅捐機關計徵地價稅之課稅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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