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鮮事/在人行道亂塗鴉 男子面臨13年徒刑

欣新聞 發佈 2013-08-22T10:54:05+00:00

圖說:奧爾森拿粉筆寫字,希望關閉這些華爾街大間銀行的帳戶,將存款轉到當地的信用合作社來。(翻攝自yourjewishnews.com)欣傳媒 | 編譯張福駒/綜合報導你在小時候有過亂塗鴉的經驗嗎?出遊時有寫過到此一遊的壞習慣嗎?根據美國加州

圖說:奧爾森拿粉筆寫字,希望關閉這些華爾街大間銀行的帳戶,將存款轉到當地的信用合作社來。(翻攝自yourjewishnews.com)

欣傳媒 | 編譯張福駒/綜合報導

你在小時候有過亂塗鴉的經驗嗎?出遊時有寫過到此一遊的壞習慣嗎?根據美國加州法院的調查,有一位男士在南加州市區的人行道上拿粉筆亂塗鴉寫字,使他以破壞公物的罪名被起訴,最高將面臨13年的有期徒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南加州聖地牙哥東北方的北方公園市(North Park),這位男士在市區的人行道上,用粉筆寫些反對大銀行的的訊息,使他必須面對牢獄之災。這位名叫奧爾森(J. Olson)的男士以破壞公物罪被法院列舉13項的罪名,並將面對13年的有期徒刑和美金1萬3000元(約新台幣39萬元)的賠償金額。


奧爾森為自己辯護說,他所做的是表達自由的方式,並指控自己的行為遭到壓迫:「我當時是在鼓吹大家關閉他們在這些華爾街大間銀行的帳戶,將存款轉到當地的信用合作社來。」


檢方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後發現,奧爾森手拿著小朋友玩耍用的粉筆,在大銀行附近的人行道上寫字,奧爾森供稱他在聖地牙哥北方公園市和山峰市(Hillcrest)三個不同的人行道上,已經寫過超過12次以上的相關訊息。


「自由表達的權利必須要被保護,不能只因為某些人不喜歡我說的話,就表示我沒有說話的權力,如果我只是在街上畫些跳房子,我今天會被送到這裡來嗎?」然而聖地牙哥法院的檢察官則對被告的說詞不以為然,檢察官說奧爾森違反法令,他在地上亂寫亂塗,破壞市容,法院認定他就是破壞公物罪。


根據當地其中一家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的報告,奧爾森的行為,害他們要多花美金6000元(約新台幣18萬元)來清理人行道上的粉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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