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婦:擁有一般女性沒有的自由奔放,這是我的魅力

高寶書版 發佈 2013-08-23T16:26:06+00:00

二○○一年,佳苗最小的妹妹來到東京,因為要和么妹同住,她趁此停止賣春,開始找看護工作。這時,遇見了當時六十幾歲的F氏。他經營二手商店,六年裡給了佳苗七千三百八十萬圓,於二○○七年過世。檢方認為,F氏過世後,佳苗的生活陷入窮困,因而犯下了三起

二○○一年,佳苗最小的妹妹來到東京,因為要和么妹同住,她趁此停止賣春,開始找看護工作。這時,遇見了當時六十幾歲的F氏。他經營二手商店,六年裡給了佳苗七千三百八十萬圓,於二○○七年過世。檢方認為,F氏過世後,佳苗的生活陷入窮困,因而犯下了三起殺人罪。

不曉得F氏和佳苗是怎麼認識的。照佳苗的說法是,她在仲介「看護」與「幫傭」的網站上認識F氏。但話說回來,她說「想開始找看護工作」這句話都不曉得是真是假。因為完全沒有佳苗念過看護學校,或參加或這方面考試的記錄。

此外還有一種說法,說是佳苗和F氏在交友網站簽下了情婦契約,但F氏已經過世,真相也成了羅生門。

佳苗如此談她和F的關係。她在網站上看到F氏的個人檔案寫著:「徵幫忙做簡單事務性工作,很會做家事的人,會做午飯給我吃的人,月薪二十萬以上。」於是佳苗主動與他取得聯絡。在池袋面試時,F氏立刻看上佳苗,於是佳苗就去F氏位於千葉縣松戶市的二手商店工作。但不是當一般職員,徹底是「私人祕書」。

佳苗說:「因為一個月才二十萬的薪水,我原本以為頂多一個星期去個一兩次。但是他希望我平日的白天每天都去,我感到很困擾。我跟他說,如果要每天都去,我就不能去了。

結果F氏說『那,這也沒辦法呀』,就變成一星期一次了。可是我說,二十萬我沒辦法過日子,必須找其他工作,到時候可能這裡的工作就不能來了。於是他問我『妳需要多少錢呢?』,我很難開口說要一百萬以上,就說了五十萬。F氏說,不夠的部分他會補給我,叫我繼續在他那裡工作。」這也太扯了吧!我很想這麼大吼。但佳苗以銀鈴般的嗓音淡淡地說:「這種事也是有的唷。」害我也不禁覺得「原來真有這種事啊」。她的話裡有一種奇妙的說服力。

律師問,一個陌生人為什麼會做到這種地步,一般人都會覺得很奇怪吧?佳苗以「我確實不是一般人」的感覺,如此回答律師: 「F氏曾經笑說,我被妳耍得團團轉。」

「我擁有一般女性沒有的自由奔放,這是我的魅力。我沒有想過『一般』或『普通』這種事。」

「F氏和我在一起的時候看起來很幸福,我錢收得心安理得。」

「F氏是對金錢很嚴謹的人。他不用我平常用的高級品,只用一些簡樸的東西。雖然他常常罵我,但他也知道我根本不想改,所以罵了也沒用。」

 

F氏身體開始變差是在二○○七年夏天。後來每次見面,F氏都累得精疲力盡,最後沒有拐杖根本無法走路。律師問: 「F氏過世的話,妳打算怎麼辦呢?」佳苗回答得很明快:「最好就是再找一個像F氏一樣的男人。」

之前,有位和F氏有生意往來的男性也曾出庭作證。就他所言,F氏叫佳苗 「小櫻」,常常跟他談 「小櫻」的事。

「他告訴我遇到一個很不得了的女人喔。說要去劍橋大學留學學音樂,所以他決定支援她。」

這位男性甚至說,有一次F氏很驕傲地打電話來:

「我知道了一件很不得了的事。她是皇太子妃雅子的遠親喔!」

F氏有妻子,但已經分居超過十年,平常睡在工作場所的二樓。精通網路,靠著網路下單買股票賺了不少錢。這位男性友人最後見到F氏,是在他過世前幾個月。F氏的腰際纏著一個腰包,裡面放著存摺、印章,甚至還有佳苗寫給他的手寫信。F氏很開心地把佳苗的信拿給這位友人看。信裡的字跡很美,字裡行間充滿了對F氏的感謝。

F氏是在工作場所的二樓浴室,口吐白沫死亡。

根據檢方的調查,F氏過世前幾天,佳苗曾經買了煤球和炭爐。但能讓F氏之死和佳苗連結的東西,現在已經完全找不到了。

F氏過世前不久,佳苗又開始賣春。她說是因為看到F氏越來越虛弱,覺得「啊~差不多了」(差不多快死了),所以才又開始工作。「我已經很久沒有和一個以上的男人交往,所以有些不安。但這段期間我也有所成長,我相信我能給的東西很多,所以我有自信,應該沒問題。」

這簡直像放完產假要回歸職場的女人的不安。律師進一步確認地問道:

「妳所謂的成長,是指性方面嗎?」

「是的。」佳苗回答。

抱著很久沒做業務的不安去上工,結果早就有一堆男人排隊等著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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