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案 監院糾正內政部、屏縣府

fans news 發佈 2013-12-04T20:24:33+00:00

監察院上午通過「悠活渡假村『以集合住宅之名行旅館經營之實』未經環評違法營運逾14年」調查報告,認為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內政部,任由悠活渡假村自84年間以集合住宅申請興建,未經環評程序違法營運逾14年以上,長年下來違規僅罰40萬餘元,兩單位


監察院上午通過「悠活渡假村『以集合住宅之名行旅館經營之實』未經環評違法營運逾14年」調查報告,認為屏東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及內政部,任由悠活渡假村自84年間以集合住宅申請興建,未經環評程序違法營運逾14年以上,長年下來違規僅罰40萬餘元,兩單位怠忽職責,有嚴重違失,監委也一併提案糾正內政部、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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