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時,有些賣家會告訴買家,雙方交易要採「賣清」方式,除了房屋價格,要求買家要連帶付清特銷稅款。北區國稅局表示,私下立約雙方「賣清」沒有用,只要出售期間未達兩年的不動產,賣家就得繳納特銷稅。
私下立約要買方付奢侈稅 國稅局:行不通
買賣房屋時,有些賣家會告訴買家,雙方交易要採「賣清」方式,除了房屋價格,要求買家要連帶付清特銷稅款。北區國稅局表示,私下立約雙方「賣清」沒有用,只要出售期間未達兩年的不動產,賣家就得繳納特銷稅。
買賣房屋時,有些賣家會告訴買家,雙方交易要採「賣清」方式,除了房屋價格,要求買家要連帶付清特銷稅款。北區國稅局表示,私下立約雙方「賣清」沒有用,只要出售期間未達兩年的不動產,賣家就得繳納特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