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全需要擔保 不妨試試保險公司

tv法律微服務 發佈 2020-01-05T01:08:59+00:00

「人生最大的悲哀是,錢還在人沒了」,這句最著名的小品段子,套在打官司上就是「官司贏了,可錢卻沒了」。這充分說明在訴訟的過程中,財產保全十分重要。但是在做財產保全時,法院大部分是需要申請人提供擔保的。在起訴前,考慮到對方可能轉移財產,當事人可以做財產保全。

「人生最大的悲哀是,錢還在人沒了」,這句最著名的小品段子,套在打官司上就是「官司贏了,可錢卻沒了」。這充分說明在訴訟的過程中,財產保全十分重要。但是在做財產保全時,法院大部分是需要申請人提供擔保的。

在起訴前,考慮到對方可能轉移財產,當事人可以做財產保全。但是這個時候因為當事人並沒有起訴,充其量也就是個「利害關係人」,並不是「原告」,所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擔保。而在起訴後,當事人搖身變成了原告,這個時候申請財產保全原則上也需要提供擔保。因為法院是無辜的,人家只是根據的申請進行保全,一旦保全錯誤,給對方造成了損失,法院不可能賠償。所以,當事人提供擔保,法院才能保全,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自己賠償。

對於訴前保全的擔保方式多樣,包括物保、現金擔保以及其他機構的信用擔保,專業擔保公司出具擔保函。前兩種屬於實打實的有東西,後兩種屬於信用擔保。對於擔保,法律只有原則性的規定,因此各地就出了不同的規定,比如擔保公司的擔保函,法院對提供擔保額度、擔保形式、擔保人主體資格等均有不同的要求,甚至出現同一家法院,不同的法官要求不同的現象,這無疑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在當事人無錢、無物、無所適從的時候,不妨試一試保險公司的訴訟財產保全責任險。

訴訟保全責任險是保險公司推出的一個險種,因為是大公司,所以具有信用高,手續規範,收費透明的特點。另外,這種保險對於投保人的資質沒有太高的要求,個人或者企事業單位都可以,收費也並不高。一般來說,保全責任保險是按照保全財產價值來確定的,不同地區採用的收費標準不同,有的是按照比例,有的是有一個固定值。比如某保險公司在朝陽地區,50萬以下的財產保全,收費統一為2000塊錢,以此衡量,各地的保險費也就幾千塊錢的事情,這樣的費用還可以讓人接受。

在確定要申請訴訟保全責任險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都有哪些公司有這樣的險種。需要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有這樣的險種,其次同一家保險公司,並不是所有的地區開放了這個險種,所以在保險公司的官網上是查詢不到的,只有通過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才得到答案。另外,還有一個快捷的方法,那就是到起訴的法院了解相關的情況,法院最清楚本地區都有哪些保險公司可以辦理訴訟保全責任險,聽他們的總沒錯。

找到了保險公司,我們需要確定去投保的時間。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你只要起訴了,就可以去投保,但是對於當事人而言卻要講究個方式方法。起訴後你去投保,這樣做的好處是拿著保險公司的保單,就可以作為擔保向法院申請保全了。但是這要冒一定風險,如果法院經過審核認為,案件本身不符合保全的條件,駁回保全申請,那這保險費可是打了水漂;而等法院作出是否符合保全條件的裁定,再去投保,又不現實,因為是否有擔保本身就是法院審核的內容之一。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先找承辦法官溝通,本案是否符合保全的條件,再找保險公司溝通一下,如果雙方都對得上,再去投保。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後,2到3個工作日就可以出保單,再拿著保單去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避免花冤枉錢,跑冤枉路。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保險公司還是要基本審查一下案情,才給投保,所以需要提供起訴書等手續,但是一般來說問題都不大;其次保費也可以作為一種損失,要求被告支付,這樣一來如果勝訴又拿回了保費,基本沒有什麼損失。最後,如果保全錯誤,被告主張他的損失,保險公司也可以進行賠償,這樣也避免了當事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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