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重罰!平湖首起案例好好看看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 發佈 2020-01-06T03:02:40+00:00

來源:嘉興日報-嘉興在線「兒童智力發育不良」、「兒童雞胸、佝僂病」、「兒童X型腿、O型腿」……看到這一長串疾病字樣,是不是以為是醫療專家、明星藥企在講解相關疾病?NO,這是微信朋友圈中一款保健食品的宣傳廣告。

來源:嘉興日報-嘉興在線

「兒童智力發育不良」、「兒童雞胸、佝僂病」、「兒童X型腿、O型腿」……看到這一長串疾病字樣,是不是以為是醫療專家、明星藥企在講解相關疾病?NO,這是微信朋友圈中一款保健食品的宣傳廣告。

最近,平湖市市場監管局當湖所查處了一起微信朋友圈發布保健食品虛假廣告案件。這也是平湖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首起自媒體廣告違法案件。

近年來,隨著微信朋友圈這個自媒體平台興起,自由發言、自主轉發的特點讓朋友圈廣告成了提升影響力、擴大銷售面的一條有效途徑,但自由是有邊界的,一旦觸犯《廣告法》相關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利益,必然要受到監管部門嚴懲。

某母嬰用品商家經銷人員為了提升某系列保健食品的銷量,利用寶媽愛護幼兒的心理,無視保健食品不得宣稱醫療療效的禁令,擅自在微信朋友圈自製了違法廣告圖片,並通過與寶媽們微信聯繫,嚴重誤導,讓消費者以為該系列保健食品在「智力發育不良,生長發育緩慢」、「免疫力低下、易患皮膚疾病」、「味覺障礙、多動障礙」等方面有良好療效。

鑒於該母嬰用品商家違反了《廣告法》第17條規定,平湖市市場監管局當湖所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商家消除不良影響,並罰款2萬元。

平湖市場監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鑒於微信朋友圈的廣告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限制性,在沒有紙質傳單、宣傳資料,發布廣告僅限朋友圈可看且隨時可刪的情況下,查處時很難發現案源、取證也相當不易。

該案例中,當湖所幹部雖然行動迅速,但仍只固定了2個銷售人員的手機微信廣告違法圖片,其他營銷人員刪除相關發言內容,就無法了解到違法廣告的真實覆蓋面。而案件里的保健食品又有其特殊性,一旦有消費者誤信虛假廣告,把保健食品等同於藥品,反而容易貽誤病情。

在此,市場監管部門也再次提醒,「保健食品」只是一種特殊的食品,絕對不是藥品,不具備藥品相應的治療療效,如果看到任何保健食品宣稱「治病」「療效」,請立刻扭頭走開。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微信朋友圈已經成了現代交流的工具之一,為了讓朋友圈更加乾淨合法,如果你碰到了類似煩惱,除了屏蔽之外,還可以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積極行動,努力還你一片純凈的網絡朋友圈。

來源:讀嘉新聞 文字記者:楊茜 通訊員:施美鳳 徐海峰 攝影:平湖市市場監管局當湖所 編輯:楊茜 責編:應麗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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