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家庭離婚研究:離婚時孩子平均1.4歲 育兒焦慮是主因

重慶晚報慢新聞 發佈 2020-01-06T04:27:02+00:00

每100對離婚夫妻當中,就約有1對嬰幼兒家庭,他們的孩子普遍在0至3歲。這是記者今天(6日)在巴南區婚姻登記處走訪時,聽聞的離婚現象。「揪心,一個新家庭剛剛開始建立,便要解體,而在這離婚的行為背後,受傷害最大的可能就是襁褓中的孩子。

每100對離婚夫妻當中,就約有1對嬰幼兒家庭,他們的孩子普遍在0至3歲。

這是記者今天(6日)在巴南區婚姻登記處走訪時,聽聞的離婚現象。

「揪心,一個新家庭剛剛開始建立,便要解體,而在這離婚的行為背後,受傷害最大的可能就是襁褓中的孩子。」重慶市民政局婚姻家庭社會工作「家庭和諧計劃」項目社工、重慶民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巴南婚姻登記站站長余鄂透露,2019年,在巴南區辦理離婚登記的夫妻超過了5400對,其中0至3歲嬰幼兒家庭(包括二孩家庭)占約百分之一。

「以前,我們往往只做干預,在夫妻關係、親子關係幾乎破裂時才介入,結果並不理想。」余鄂告訴記者,過去一年,在巴南區婚姻登記處負責婚姻輔導的社工,加強對處在情感危機中的嬰幼兒家庭進行心理疏導,並通過各種沙龍活動的開展,提前對即將邁入婚姻殿堂的新人、嬰幼兒家庭及高焦慮父母進行科學育兒培訓。2019年期間,巴南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重慶民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還共同總結了一份《社會工作介入0-3歲嬰幼兒家庭離婚調解研究》。今天,此研究內容首次通過上游新聞慢新聞頻道發布。

家庭和諧計劃項目

樣本:161對嬰幼兒離婚夫妻

該離婚調解研究案例來源,主要篩選於2016—2017兩年度「家和計劃」服務對象,他們都是孩子處於0至3歲的離婚調解夫妻,一共161對。

這些夫妻的文化水平以初中、高中學歷為主,大專及以上學歷占30%。職業主要集中在個體經營者、打工、企業職工上面,其中女性無業的比重較高,達到了28.7%。

平均婚齡3至4年

從總體數據來看,這些夫妻的平均婚齡為3至4年,最大婚齡為15年,最小婚齡不足1年。他們之中初婚夫妻較多,再婚夫妻為13.4%。

其中,家裡只有一孩的離婚調解夫妻共116對,他們在巴南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時,孩子平均年齡為1.4歲,孩子最小年齡為1個月。

60.9%提出離婚的是女方

從輔導內容來看,社工為82.3%的服務對象開展了關於離婚勸導和調解服務;為16.9%的服務對象提供婚姻家庭諮詢服務;為1.3%的對象提供了法律諮詢服務。

從服務效果來看,66.5%的服務對象在接受離婚勸導後選擇暫緩離婚,14.8%的夫妻表示和好,18%的夫妻選擇離婚。

通過對誰「提出離婚」進行分析,得到的結果是,其中19.2%的夫妻離婚是由男方提出、60.9%的離婚是由女方提出、19.3%的夫妻為雙方共同提出離婚。

▲巴南婚姻登記處離婚調解室

大部分離婚原因因溝通不暢

孩子還小,卻選擇辦理離婚,這些夫妻提出離婚的理由是什麼?該離婚調解研究報告分析得出,感情因素是重要影響因素。161對參與研究的離婚夫妻中,勾選習慣認知差異、性格不和、缺乏感情基礎導致離婚分手的原因最多,勾選率達到了96%,這三種離婚理由歸結於夫妻雙方溝通不暢所致。除此之外,未做好父母角色準備的離婚理由排在第二。而出軌、財產糾紛等原則性問題引起的離婚比重較少。

高焦慮父母往往衝動離婚

在該離婚調解研究過程中,服務在巴南區婚姻登記處的重慶民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工、督導老師項目團隊還總結出,這些0至3歲嬰幼兒家庭里,因育兒問題產生焦慮情緒的夫妻,往往會因為情緒上的誤解和爭吵,選擇衝動離婚。

例如去年底,家住巴南萬達廣場附近的二孩媽媽黃燦,已懷孕八個多月,即將面臨生產。因為愛人梁洪兵提著嗓子,當著婆婆面吼了她,兩人鬧起了離婚。實際上,黃燦是個小女人性格,結婚前梁洪兵就對她寵愛有加,結婚後,梁洪兵忙於工作時常不能陪伴,在家既要照顧3歲兒子,又要小心呵護肚中寶寶的黃燦,感覺到了婚前婚後丈夫的變化而產生心理上的落差,認為丈夫不在乎自己了。誤解積少成多,最後鬧成了離婚局面。

「大兒子跟著爸爸媽媽來辦離婚,還當上小小勸和員,拉著媽媽手往外走。」余鄂說,當著孩子的面,夫妻兩人都哭了,看得出來兩人都壓抑許久。其實女方提離婚是一種發泄,刀子嘴豆腐心,希望男方多肯定自己,多一些鼓勵和愛的表達。特別是女方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生理機能變化過程中,明明是求關愛往往還老提離婚,男方總是道歉卻屢試無果,甚至女方情緒變本加厲,最終男方感覺無力選擇衝動放棄。好在,余鄂和同事作為中間人牽線搭橋,兩人當面把誤解說清,破涕而笑,這才握手言和。

專家說法

孩子是最好的破冰點

重慶人文科技學院副教授程娟,是參與這份離婚調解研究的參與者之一。她認為,寶寶應該被看作是夫妻關係順利進入適應期後的結晶,性格不和、生活習慣不同、雙方需求差異等問題,本應屬於新婚夫妻應該調適的問題,但有的夫妻等到寶寶出生了,這些問題仍未解決。當婚姻新舊問題疊加時,這些夫妻認為家庭矛盾不能調和,其中一部分夫妻會選擇衝動離婚。

「為保護母親和嬰兒,我國法律第三十四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程娟說,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嬰幼兒婚姻家庭穩定,雖好,但只是一時。所以,通過增強夫妻間有效溝通提升婚姻經營能力,已成為現代家庭的必修課。

▲巴南婚姻登記處社工進行離婚調解研究

在巴南婚姻登記處服務過程中,社工在開展離婚調解服務的同時,進行著大量的反思和總結。兩類情況啟動服務流程,一是抱著孩子來離異的夫妻;二是在離婚申請表中,填寫孩子0~3歲的夫妻。

「孩子是最好的破冰點。」重慶民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巴南婚姻登記站站長余鄂說,社工往往以「孩子多大了」、「孩子平時是誰在帶呢」、「孩子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是否知道你們到這裡來了」等展開話題,如果其中一方表現出傷心、難受、委屈等表情,社工自然將夫妻引導至婚姻調解室。

余鄂說,嬰幼兒家庭離婚主要分三種類型,遇到賭氣衝動型,社工參與調解勸導的主要任務和緩和氣氛,分析雙方真實需求,促進問題解決,這類夫妻矛盾主要集中在孩子養育、家庭分工、情感溝通方面,夫妻之間往往沒有較大矛盾,只要學會肯定雙方對家庭的付出,當場和好的機會很高;遇到情感危機型,主要問題存在於夫妻雙方溝通不暢,缺乏有效的解決問題之道,日積月累,感情處於破裂邊緣,這時,社工的主要任務是引導分析問題本質;面對感情破裂型夫妻時,社會主要任務是告知相關法律政策和離婚流程,側重如何減少離異對家庭對子女的負面影響進行勸導。

「離婚登記處和法院是運用法律手段來解除婚姻關係的重要場所,社工有機地介入,通過背景調查、資料收集、追蹤回訪、情感支持等方式,提供非程序化離婚勸導服務,在婚姻調解中積極的發揮著潤滑劑作用。」程娟認為,這就是重慶市民政局開啟婚姻家庭社會工作「家和計劃」項目的初衷。

▲巴南婚姻登記處的玩具室

夫妻矛盾儘量不過夜

重慶師範大學教授、婚戀專家周小燕對嬰幼兒家庭產生情感危機的應對方面,提出了幾點建議。

她說,在她這作心理諮詢的嬰幼兒家庭當中,不少全職媽媽的確表現出情感焦慮的一面。男方為了養家餬口,生活工作壓力顯得很大,回家後,壓抑的情緒按耐不住,難免偶爾對女方不溫柔,這是男方的難處所在。而全職媽媽們被家庭瑣事纏身,可以說是全天候在家工作,身心疲憊,她們的情感需求量大,需要情感支撐,多數需要男方源源不斷地鼓勵和肯定。基於此,若雙方不能和諧相處、寬容相待、把話講明,很容易跟著情緒走,迸發出極端的衝動離婚情緒和不良情緒。

周小燕建議,待寶寶出生後,寶媽們儘量堅持工作,既要清醒認識自己在家裡的地位和重要性,也要清醒意識到自己應與社會發展相融合。而寶爸們應儘量做好自我調節,不把工作情緒帶回家。

「現在的80、90後年輕夫妻,都是父輩精心呵護下長大的獨生子女,許多年輕人打小就不懂得維護家庭和諧的技巧。當進入婚姻生活後,雙方對情感要求更高而變得敏感,從而將小問題擴大化,甚至雙方父母也因此介入,把小問題弄得很複雜。」周小燕提議,若嬰幼兒家庭產生看似不可調節的矛盾時,不妨坐下來好好擬定一個家庭約定,例如約定夫妻矛盾儘量不過夜、不為孩子的事面紅耳赤、一方道歉後另一方及時諒解、夫妻間小事不輕易打擾父母等。

▲牆上的勸合歌

情緒糟糕時請表達自身訴求

「在不知道對方的情緒狀態下,怎麼去理解對方呢?」重慶黃泥磅醫院精神科主任心理諮詢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錢豐認為,夫妻之間的有效溝通,在於有效而及時的表達自己的訴求,用好的溝通方式去讓對方知道自己的處境情緒。

0至3歲嬰幼兒家庭中,寶媽情緒出現較大波動,錢豐說,從心理學來看,這段特殊時期被稱為女性意識動盪期。處在這期間的女性,就像每月來例假一樣,脾氣時好時壞,男性應該充分理解這一點。

「在這類家庭中的男性,應該認知到一點,女性內心是恐慌和敏感的。她們既要維護好與丈夫之間的感情,又要從零開始探索教育子女的方法。」錢豐說,提倡男方理解女方的同時,女方也應意識到男方的不易,從原來的二人世界,到回家後面對孩子的哭啼,男方也需要一個從普通男人過度到父親的過程。

錢豐建議,遷就對方,各退一步,是最好的相處之道。尤其情感糟糕時,男女方不妨提前告知對方,告訴對方自己狀態不好,需要對方包容諒解。建議女方情緒不好時,不一定用大吼大叫的方式,可告訴對方「我感到很難過」「我感到很憤怒」「我希望得到你的理解」等。這時,男方可溫柔回應「我感覺到了你很難過」「我知道你辛苦,我知道你為家庭付出很多」「老婆辛苦了」等。

「女方多次提分手和離婚是不好的,男方可在女方情緒穩定時,表達自己聽到女方提離婚時的不好感受。」錢豐認為,夫妻之間互相遷就、有效溝通,才能走得最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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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聞·重慶晚報慢新聞記者 李琅 文/圖 部分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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