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遇女未成年人強姦不成後溺死,10年後被判死刑

羊城派 發佈 2020-01-06T08:15:57+00:00

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廣州中院近日對10年前一宗強姦、故意殺人罪作出一審判決書。被告人徐某棟犯兩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被告人徐某棟,曾用名徐某,男,1988年出生,文化程度中專,戶籍地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

文/羊城派記者 董柳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廣州中院近日對10年前一宗強姦、故意殺人罪作出一審判決書。被告人徐某棟犯兩罪,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

被告人徐某棟,曾用名徐某,男,1988年出生,文化程度中專,戶籍地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

經審理查明:

2009年11月7日20時許,徐某棟見被害人李某(女,1992年11月出生)獨自經過其涼皮鋪時,即起了強姦歹念並尾隨伺機作案。當李某行至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某村一隊菜地路段時,徐某棟從後想控制李某,遭掙扎反抗時即用暴力將李某臉朝下全身按入田間的水溝中,致李某當場昏迷。

隨後,徐某棟將李某抱上菜田,褪掉李的衣褲實施摸胸並準備強行發生性關係時,由於其陰莖無法勃起而未能得逞。徐某棟後再將李推入水溝並逃離現場,致李某當場死亡(經法醫鑑定:被害人李某系溺死)。2018年12月10日,公安機關在江門市蓬江區將徐某棟抓獲歸案。

據被告人徐某棟供述,2009年下半年某天19時許,其見一名單身小女孩提著一個淺顏色塑料袋從其涼皮攤前走過,就起了色心。其對老婆說有事出去一下,就騎了一輛兩輪自行車跟著女孩往東某地鐵站方向走去……

廣州中院認為,被告人徐某棟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還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徐某棟強姦過程中已著手實施犯罪,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強姦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徐某棟歸案後如實供述強姦罪行且認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徐某棟在強姦未遂後故意殺害未成年人,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雖能如實供述犯罪經過,但拒不承認故意殺人,依法應予嚴懲。徐某棟因殺人致使死者家屬遭受了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

綜合徐某棟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後的認罪態度,經廣州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廣州中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徐某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徐某棟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死者家屬)喪葬費損失人民幣5.3萬餘元。(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孫磊
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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