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集他人暴力討要高利貸!儋州一涉惡團伙成員獲重刑

海南法制時報 發佈 2020-01-06T10:40:12+00:00

1月3日,儋州市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惡案件,10名被告人因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罪名,分別被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至1年11個月不等的刑罰。

1月3日,儋州市法院集中宣判5起涉惡案件,10名被告人因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罪名,分別被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至1年11個月不等的刑罰。


糾集他人暴力討要高利貸

經法院審理查明,自2017年5月起,林某以個人名義發放高利貸,約定借款期限為7天,每期利息為本金的10%,利息事先扣除。2018年8月,為追討債務,林某與張某強約定,由張某強負責為林某追討債務及到借款人家中「家訪拍照」,張某強分得經手追回債務的30%。後張某強又叫被告人符某旨、符某伊等人與其一同為林某追討債務,約定符某旨、符某伊各分得經手追回高利貸的5%。

自2018年8月起,該團伙通過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在儋州市那大鎮大肆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林某、張某強為糾集者,符某旨、符某伊等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至案發時止,該團伙通過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林某獲利約5萬元,張某強獲利約13000元,符某旨獲利1000元、符某伊獲利1000元。

最終,被告人林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2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其他3名犯罪團伙成員分別被判處9年至4年1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多次糾集他人暴力尋釁滋事

2018年5月12日21時許,被告人符某松為泄憤夥同符某良(另案處理)手持木棍到儋州市西培農場符某浩家欲毆打符某浩。到現場後,二人用木棍砸開符某浩家的鐵門,並揚言要將符某浩打死。符某浩母親鄧某姣告知符某浩未在家。二人即手持木棍打砸鄧某姣家的沙發、風扇、凳子等物品,隨後逃離現場。

2018年8月25日凌晨0時30分許,被告人符某松路過西培三角公園看到宋某才,即揚言要毆打宋某才並駕車回白類村召集符某源、「阿光」(信息不詳)等人,宋某才見狀即躲回家中。後符某松、符某源等人手持鉤刀、鐵鏟等工具來到宋某才家門前,使用鉤刀敲打宋某才家鐵門,後因找不到宋某才即離開現場。

2018年9月2日,被告人符某源、符某提到儋州市大成鎮一建材店收取保護費時,與員工莫某東發生爭執,莫某東手持鋼筋毆打符某源,致符某源頭部受傷。後莫某東向符某源賠償5000元,雙方達成調解。同年9月8日16時許,符某源等人談及此事表示不服氣,夥同符某松、符某豪(在逃)、符某良(在逃)攜帶鐵鏟、鉤刀等工具騎車前往該建材店。到現場後,符某鬆手持鐵鏟肆意打砸建材店內的電視機、茶具、手機等物品,符某源、符某豪、符某良持鉤刀、鐵鏟追趕毆打建材店工人林某陽、林某新。

2019年6月16日凌晨2時許,符某松與符某義、苻某那在儋州市西培農場一旅租內發生口角,符某鬆手持砍刀追砍符某義、苻某那,符某義、苻某那見狀分開逃走。符某松轉而手持砍刀欲砍符某榮,被朱某星攔住。後符某松將符某榮踢倒在電動車上,並手持砍刀砍砸符某榮的電動車。後儋州市公安局民警到現場追捕符某松,符某松棄車逃離現場。

法院認為,被告人符某松、符某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被告人符某松、符某源為該惡勢力團伙的成員。被告人符某松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被告人符水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當天,儋州法院還宣判了另3起涉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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