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這7項財稅新政落地執行!會計必知

稅學堂 發佈 2020-01-06T10:59:51+00:00

一、《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檢舉,是指單位、個人採用書信、電話、傳真、網絡、來訪等形式,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的行為。


一、《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檢舉,是指單位、個人採用書信、電話、傳真、網絡、來訪等形式,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的行為。採用前款所述的形式,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單位、個人稱檢舉人;被檢舉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稱被檢舉人。檢舉人可以實名檢舉,也可以匿名檢舉。



二、《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辦法所稱應收帳款是指權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貨物、服務或設施而獲得的要求義務人付款的權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請求權,包括現有的和未來的金錢債權,但不包括因票據或其他有價證券而產生的付款請求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付款請求權。

本辦法所稱的應收帳款包括下列權利:

(一)銷售、出租產生的債權,包括銷售貨物,供應水、電、氣、暖,智慧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出租動產或不動產等;

(二)提供醫療、教育、旅遊等服務或勞務產生的債權;

(三)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市政工程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收益權;

(四)提供貸款或其他信用活動產生的債權;

(五)其他以合同為基礎的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債權。


三、《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國境內發生納稅義務的非居民納稅人需要享受協定待遇的,適用本辦法。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採取「自行判斷、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辦理。非居民納稅人自行判斷符合享受協定待遇條件的,可在納稅申報時,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在扣繳申報時,自行享受協定待遇,同時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並接受稅務機關後續管理。


四、《關於納稅信用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企業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一)納稅人發生未按法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且已補辦的。(二)未按稅務機關處理結論繳納或者足額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未構成犯罪,納稅信用級別被直接判為d級的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處理結論明確的期限期滿後60日內足額繳納、補繳的。(三)納稅人履行相應法律義務並由稅務機關依法解除非正常戶狀態的。


五、《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9〕38號

《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9年修訂)》(見附件3)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對2020年1月1日以後(含1月1日)批准的按照或比照《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有關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下列項目和企業,進口附件3所列自用設備以及按照合同隨上述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一律照章徵收進口稅收。自2020年1月1日起,《財政部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能源局關於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8〕42號)予以廢止。


六、《關於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現將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範圍:(一)納稅人丟失、被盜稅控專用設備中未開具或已開具未上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二)非正常戶納稅人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三)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稽核比對發現「比對不符」「缺聯」「作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四)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涉嫌虛開、未按規定繳納消費稅等情形的;(五)屬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有關問題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綜試區內的跨境電商企業,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試行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辦法:(一)在綜試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綜合服務平台登記出口貨物日期、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的;(二)出口貨物通過綜試區所在地海關辦理電子商務出口申報手續的;(三)出口貨物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其增值稅、消費稅享受免稅政策的。


本文來源:會計有翅膀,中國會計視野


在這裡相信有許多想要學習會計的同學,大家可以關注小編頭條號,

下方評區留言:想要學習,並收藏本文;

私信小編:學習

即可領取一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資料!還可以免費試學會計課程15天!

因領取人數太多,不能及時回復,請大家耐心等待。。。。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