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踏勘 改為告知承諾制

中國經濟網 發佈 2020-01-06T13:13:42+00:00

來源:濟南時報1月3日,濟南正式取消現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發時工程施工進度要求現場踏勘環節,優化調整為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這是去年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核發、商品房現售備案等審批職責劃轉後,濟南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不見面審批,提高審批服務效率的又一舉措。

來源:濟南時報

1月3日,濟南正式取消現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發時工程施工進度要求現場踏勘環節,優化調整為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這是去年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核發、商品房現售備案等審批職責劃轉後,濟南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不見面審批,提高審批服務效率的又一舉措。

[變化] 預售證辦證效率提速,加快樓盤入市節奏

依據《山東省商品房銷售管理條例》和濟南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發布了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告知承諾制審批模式。

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審批職責劃轉前,開發企業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證應已交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已完成基礎工程,並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同時,提交「五證」等材料,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的證明等材料,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新建商品住宅樓單體一般建至「正負零」時,開發企業即開始辦理預售許可證。

2016年12月26日,濟南樓市調控加碼,提高商品房預售申請門檻。對規劃12層以下住宅單體主體結構完工後,12層以上住宅單體主體結構完成一半(不少於12層)後,方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此舉加強了現場踏勘環節的監管力度。

業內人士認為,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場踏勘環節,帶來的直接變化是開發企業項目拿證提速,商品房入市節奏也提速。在市場下行期,對開發企業而言,拿證後需要把控好樓盤開發周期和推貨節奏,在樓盤集中區域,入市房源增多無形中加大庫存去化周期。

[後果] 開發企業失信將被懲戒,背上「信用污點」

雖然取消了現場踏勘環節,並不意味著預售證核發條件有變化。對於弄虛作假、涉嫌騙取預售證的項目,依然面臨被行政處罰的後果。

實施告知承諾制後,對開發企業自律和信譽提出更高要求。開發企業須承諾提供辦預售證相關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同意在濟南市政務服務網站公開並接受主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監督。如存在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失信行為,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自願接受相關主管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信用評價扣分、取消通過告知承諾辦理工程建設審批手續的資格等失信懲戒措施。

在大力構建誠實守信社會背景下,開發企業或責任人員若違反承諾將接受一系列失信懲戒。今年1月1日,《山東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暫行辦法》施行。該辦法從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管理,強化信用約束角度,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房地產市場監管體制,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其中,對於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次性扣信用分30分,納入不良信用信息評價。只要背上「信用污點」,負面信息公開5年,通過建立個人信用記錄資料庫,對產生失信信息企業的相關責任人採取相應措施,使懲戒措施落實到人。

2月1日起施行的《濟南市社會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將行政管理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違反告知承諾制度的信息列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失信信息。

因此,業內人士表示,在加大社會信用環境建設的背景下,行業主管部門後續會加強事後監管,加大開發企業信用考核、管理。目前,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在通知中提出,監管部門應對提供虛假承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項目負責人,相關施工、監理單位及其項目經理、項目總監,應依法依規採取行政處罰、信用評價扣分等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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