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藥」三宗罪

商界雜誌 發佈 2020-01-06T14:13:43+00:00

醫藥企業在賺錢的同時應該嚴守底線,以虛假宣傳、誇大療效來獲得商業利益屬於不道德行為,也是在自傷元氣,最後落個「社會責任重於泰山,輕於『鴻茅』」的口實。

醫藥企業在賺錢的同時應該嚴守底線,以虛假宣傳、誇大療效來獲得商業利益屬於不道德行為,也是在自傷元氣,最後落個「社會責任重於泰山,輕於『鴻茅』」的口實。


作者/ 劉緒婷

編輯/ 鄭 欒

醫藥企業與生命緊密聯繫,在利益與責任的博弈中,應該把保護消費者健康作為最重要的價值取向,履行社會責任,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2019年,12月21日,被暫停銷售數十次,誇大產品療效,陷入過「毒酒」風波的鴻茅藥酒,竟然被中國中藥協會評選為「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其副總裁榮獲「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年度人物獎」。

消息一出,一片譁然,消費者表示疑惑,中藥協的評判標準是什麼?

緊接著中藥協便以「不要盯著人家的過去不放」「我們有我們的標準,不能公開」等藉口搪塞媒體和消費者,並沒有把評獎標準公之於眾。

打臉來得太迅速,5天後,中藥協突然道歉,稱因把關不嚴,決定撤銷本次表彰,糾正錯誤。雖然中藥協最終致歉的表態,值得稱讚。但是,道歉有用的話,中國近170萬名警察豈不是要面臨失業的風險?

近年來,多個頭頂「百年歷史傳承」光環的中華「神藥」,用鋪天蓋地的廣告營銷方式,捕獲了不少中老年人的心。鴻茅藥酒、益安寧丸、補肺丸、舒筋健腰丸……其本身的藥效並不符合廣告宣傳的藥效,誇張程度簡直深不見底。

世上無「神藥」,企業社會責任重於泰山和輕於「鴻茅」之間存在著三宗罪的距離。

一宗罪

虛假廣告洗腦消費者

益安寧丸、補肺丸、舒筋健腰丸、莎普愛思等與鴻茅藥酒同屬醫藥廣告界「七大天王」,簡稱醫藥界的「大忽悠」。

《商界》記者向醫生諮詢發現,心臟病的種類很多,醫治不能一概而論,況且大部分心臟病只能控制,很難治癒,藥物治療大多都是緩減症狀,更不用說能夠治癒了。

可是益安寧丸曾經竟然宣稱「治療心臟病10天就見效」,還獲得過國家重要發明專利。其廣告未經審批擅自發布,內容多處違法。早在2005年就被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過廣告違法。2010年被撤廣告文號後還在違法宣傳,曾在江蘇、廣東多地遭到停售。

補肺丸曾號稱「治肺30年不如補肺30天」,其實,補肺丸屬於中成藥,目前醫院裡真正治療肺病的,大部分是西藥。對於中成藥來說,起到特別明顯作用的藥物並不多見。那麼補肺丸主打的「治肺30年不如補肺30天」根本站不住腳。

在2013年補肺丸就陷入打假風波,被質疑只是走江湖的「大力丸」,2014年就因誇大宣傳被國家食藥監總局處罰,2018年被廣東省食藥監督部門通報廣告違法。

「腰間盤突出專用藥、快治腰突不復發,3天快速止痛,3階段全面康復。」這是舒筋健腰丸曾引以為豪的廣告。是不是迎面撲來一股熟悉感?2007年至今,舒筋健腰丸廣告多次因虛假宣傳被各地執法機關查處。

莎普愛思曾打出「得了白內障,就用莎普愛思」的旗號,誘導老年人得了白內障不去就醫,滴莎普愛思的滴眼液就能有效治療白內障。

其實,國家衛計委旗下的中國防盲治盲網曾介紹:不論何種白內障,手術治療是最有效的手段。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種藥物被證明能治癒白內障,或阻止白內障的發展。

質疑出現後,對莎普愛思的一系列監督和整改要求隨之而來,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其儘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評價。隨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其新型專利全部無效。

如果莎普愛思真的能治療白內障,拿諾貝爾獎是沒問題的。

而最近的主角鴻茅藥酒的廣告也是多次違規,10多年來,鴻茅藥酒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次數十次,被多家媒體曾公開批評,仍屢禁不止。

大多數的消費者對病理知識的掌握比較薄弱,儘管這些廣告語聽起來不可思議,還是會影響他們對疾病的認知能力。

二宗罪

「包治百病」論摧毀消費者的正確認知

鴻茅藥酒的副總裁鮑東奇在獲獎發布會上稱:「國家以及全國各省的歷年飛行檢查、產品抽驗中,鴻茅藥酒始終保持著完全合格的記錄」。使用的這些精妙的話術,在現在看來顯得異常諷刺。

2630次,鴻茅藥酒違法次數有2630次,被鮑東奇說出來就變成「始終保持著完全合格的記錄」,有些企業不要臉起來讓別的企業都臉紅。

另外,從官網上可以看到鴻茅藥酒屬於甲類非處方藥。平時我們看到的OTC標識有兩種顏色,一種是紅色,另一種是綠色,紅色就是甲類非處方藥,綠色是乙類非處方藥。兩者的區別在於:甲類非處方藥須在藥店由執業藥師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乙類非處方藥安全性更高,無需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就可以購買和使用。

在益安寧丸、補肺丸、舒筋健腰丸、莎普愛思等的官網上能看到,其均屬於甲類非處方藥。這類藥物,對於面向消費者的廣告是有嚴格要求的,如果未經審批擅自發布,就得承擔廣告違法通報甚至是停售的風險。

2015年新《廣告法》明確要求任何人都不得代言藥品廣告,而鴻茅藥酒的明星代言廣告卻還能獲得批文。

令人震驚的是,莎普愛思靠虛假宣傳,利用老年人不願動手術的心理賣藥,竟然能發展成為總市值達27.68億元的上市公司。

2014年,在上海交易所上市過後,莎普愛思一路「高歌猛進」,2016 年一年就賣出了 2800 萬支滴眼液,年銷售額 7.5 億元,從此坐上「神藥」的寶座。

莎普愛思的神話是用巨額的廣告費用支撐起來的。2014到2018年,該公司廣告費合計高達10億元。與之相反的是,其研發費用不足2億元。

觀察莎普愛思近幾年的年報可以發現2016年和2017年,莎普愛思的廣告宣傳費用分別是2.6億元、2.7億元;藥物研發費用分別是 2900萬元、2900萬元。可以看出這家醫藥公司的廣告宣傳費用是藥物研發費用的近10倍。

此外,僅在2019年11月,養無極補肺丸就在全國28個城市76個頻道投放廣告。廣告時長387254秒,投放廣告18847次。

「神藥」們的「包治百病」論,對病人進行密集式洗腦,摧毀他們對疾病的正確認知,這對整個醫藥行業來說就像是難以摘除的頑固「毒瘤」。

三宗罪

導致行業亂象

虛假宣傳藥效不僅會耽誤病人的最佳治療時期,還將導致整個醫藥行業亂象叢生。

作為行業協會,中藥協會擔負著促進中藥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任,需要對行業競爭、經營作風進行嚴格監督,具有企業無可比擬的公信力。一個鴻茅藥酒的表彰被撤銷,以後還會有千千萬萬個「鴻茅藥酒」站出來,那麼在面對消費者的質疑時,是不是應該把評選標準公之於眾呢?

顯而易見,中藥協這次的行為明顯是在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遇到過一名病人,由於被廣告洗腦,相信滴眼藥水能夠治療白內障,不願意去醫院進行手術。結果滴到白內障都過熟了,引來青光眼和葡萄膜炎。本來10分鐘的手術就可以解決的病情,讓病人錯過最佳治療時期,不僅犧牲了長時間的生活質量,而且在最終不可避免進行手術時,還增加了手術風險。

病人直言:「我點了一年還是瞎了,真是害死人啊!」

莎普愛思已經成功登上全國近 40000 名眼科醫生「最痛恨的藥物」榜單。

一位腰間盤突出腰椎管狹窄的病人,向醫生諮詢舒筋健腰丸的療效時,表示自己不想承擔手術風險,經朋友介紹購買了舒筋健腰丸。而這個藥並不是醫院開具的,所以想知道吃了到底能不能治療病情,最後醫生還是建議她進行手術治療。

儘管備受爭議,陷入輿論風波,「神藥」們卻表現得絲毫不受影響,發揮出為廣大人名群眾服務的精神。經常會在距大醫院門口100米的距離看到,兜售鴻茅藥酒、補肺丸等的攤位,面前是一群中老年人、還有坐輪椅的患者,全神貫注地聽著幾個營銷人員大談「養生經」。醫院不是執法部門,根本無可奈何。

人命至重,貴比千金。醫藥企業在賺錢的同時應該嚴守底線,以虛假宣傳、誇大療效來獲得商業利益屬於不道德行為,也是在自傷元氣,最後落個「社會責任重於泰山,輕於『鴻茅』」的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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