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應不應該自己繳納社保?國家是如何規定的?

貴州么哥 發佈 2020-01-06T17:04:14+00:00

說實話,作為一個社保工作者,明確知道沒有工作的時候不應該繳納社保。我們所謂的「社保」指的是在職職工參加的職工養老醫療等保險。不是指的我們大家可以簡單參保的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這兩種保險按年繳費只需要繳費幾百元,待遇也低一些。為什麼這麼說呢?

說實話,作為一個社保工作者,明確知道沒有工作的時候不應該繳納社保。

我們所謂的「社保」指的是在職職工參加的職工養老醫療等保險。不是指的我們大家可以簡單參保的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這兩種保險按年繳費只需要繳費幾百元,待遇也低一些。

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社會保險法》中並沒有規定失業或無業人員,可以參加社會保險。

社保法中規定的實際上是,職工「應當」參加社保,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自己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費。


其他情況——沒有。所以說,法律並沒有規定失業或者無業人員可以參加社會保險。很多人無業狀態參加社保,只不過是假裝把自己當成靈活就業人員而已。

但是,人們對於社保的執著,應當體現在至少提前繳費滿15年上。因為只有滿15年才可以退休。養老金是多繳多得,超過15年就是錦上添花而已,我們一定要提前籌劃,防止老年後不確定的風險。

如果沒有繳費15年,自己有負擔能力,失業狀態繳納社保也是可以的。

第二,失業保險保護的是失業時的待遇,也不需要個人繳納社保。

有人會說,我繳納失業保險是幹什麼用的?繳納了失業保險,符合有關規定就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基本前提是: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以上、非本人意願失業、有求職意願。

領取失業待遇期間,除了按照國家規定領取失業金以外,國家還會給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如果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去世,還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等待遇。


第三,繳納社保的待遇並不低,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負擔的。

自己即使通過申請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的方式參保,也是需要個人去承擔全部的社會保險費用。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20%,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由各地規定執行,青島市是按照10.8%繳納。青島市2018年的最低繳費基數是3269元,這樣即使按照最低基數繳費,也需要每月繳納1007元左右。

有人想社保待遇是多繳多得,如果按照300%的基數繳費,確實社保待遇會更高一些,可是每月需要繳納5037元,也是很多人難以承受的。

2018年全國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28228元,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9251元,青島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0817元。可是失業下崗職工的收入一般偏低,真正能負擔得起的並不多。


如果失業了怎麼辦?

一般來講,首先應當是抓緊實現就業,有了收入來源再考慮參保問題。能領取失業金,儘量領取失業金,如果領取不了失業金,儘量也在三個月之內做好決斷。因為社保的好政策就是,醫療保險可以往前補繳三個月,補繳期間的住院醫療費可以報銷。

如果短期內解決不了就業問題,那麼應當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確保有一份醫療保障。可以去詢問一下相應的就業扶持政策,看看能否通過免費的技能培訓提升自己的技能,增加就業的成功率。

所以,一般來講失業了不要著急,也不要急著繳社保,仔細考慮一下未來如何去做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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