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實行人性化執法,對道路參與者而言是利還是弊?

愛車兵團 發佈 2020-01-05T02:57:50+00:00

相信不少駕駛者都有這樣的體會,就是躲過擁擠的道路後,千辛萬苦回到公司或住址附近,卻發現平時停車的停車場沒有空餘的位置。而在馬路邊上,卻有一些相對較寬的空間可以停放;抱著僥倖的心理,於是將愛車停入其中。

相信不少駕駛者都有這樣的體會,就是躲過擁擠的道路後,千辛萬苦回到公司或住址附近,卻發現平時停車的停車場沒有空餘的位置。而在馬路邊上,卻有一些相對較寬的空間可以停放;抱著僥倖的心理,於是將愛車停入其中。結果沒多久,車輛前擋風玻璃就被貼著罰單,又或者是剛把車子停下,人還沒下車就碰巧遇上交警叔叔巡查路過,結果又是一張罰單。



隨著私家車數量的增加以及城市道路環境愈發擁擠,想要找到停車位的難度可以說是越來越嚴峻。因為停車而吃罰單的狀況也多了起來,但在不久前,湖南省就曾推出了「違停提醒」系統,當車主接到電話通知三分鐘內開走,將免於受到違停處罰,不少車主和網友對此各有看法,究竟處罰是應該人性化處理,還是應該按章辦事?

以往,駕駛者或車主在面對違法停車等一些狀況時,交警在巡查的過程中基本按章辦事。不管車主是因為緊急狀況而無意為之,還是抱著僥倖心理貪圖方便,一概按照交通法規的條文來進行處罰。



這樣一方面體現了法律法規的地位,同時也是寄望對車主進行處罰後,能讓其有所領悟避免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誠然,部分車主的違停不僅會給道路交通秩序帶來影響,且會影響到道路安全。但有些情況,車主卻是由於對該地不熟悉,或者標識不明顯,誤將禁止停車的地方看作是停車位,從而導致違停的發生,對於這一類車主來說,按章辦事的處罰似乎就顯得有些不近人情。



正因為有不少違停的發生是屬於後者,因此交警部門在執法的時候往往還是會有適當的寬容度。比如說貼出「空白罰單」以示警告,如此一來既尊重違停車主的權利,同時也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務,一舉兩得。

按章處罰的是法律賦予交警部門執法的權利,但相對強硬的手段容易讓車主誤認為這是當值交警的針對行為,某程度上加重了車主和交警之間的矛盾。一方面是按照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另一方面則認為是無奈之舉,應該得到理解。



而人性化執法的出現,的確減少了車主與交警部門之間的誤解,將焦點回歸到違章行為本身。但是,此前有報導透露,目前嚴抓的酒駕處罰尺度有所放寬,從刑事拘留改為學習+發朋友圈曝光自己行為的方式進行處理。



筆者認為,人性化執法應該按照其違法行為的種類、影響的大小來衡量。諸如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一條《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瀏覽手持電子設備或者嬉鬧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這樣一類以教育為主、危害程度相對較低的交通違章行為,反而適合「曝光+教育」的處理方式。一方面能讓違法當事人敢於在朋友圈面對、認識自己的錯誤行為;再者給予當事人改正的機會,避免再犯。



但是諸如酒駕、危險駕駛、亂用遠光燈、占用應急車道等違章行為,更應該是以大力度、當場處罰的方式對駕駛者進行教育或依法處理,畢竟車輛行駛在路上,稍有不慎就會釀成大事故,並非僥倖就能避免。

(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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