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爺談了場 " 黃昏戀 ",
婚後把一半房產贈給妻子,
沒想到兩個月後對方就 ……
提出離!婚!
把一半房產贈與新婚妻子
不到兩個月收到離婚訴狀
今年 60 多歲的李先生單身多年,2019 年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劉女士,通過半年相處,兩人領了結婚證。
婚後沒幾天,兩人簽訂了一份協議,李先生將自己房產一半的份額贈與劉女士。此後,兩人很快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也就是說,原本屬於李先生婚前財產的房產,現在成了夫妻共同財產,並約定了一人一半份額。
本以為這樣兩人就能長久地過下去,令李先生沒想到的是,辦完產權變更登記後還不到兩個月時間,劉女士就從家裡搬走了,併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分割房產。
收到法院傳票,
李先生當時就蒙了!
" 她以前偽裝得太好了,
這簡直就是騙財呀。
婚我肯定是離的,
但這一半的房子還能要回來嗎?"
對此,北京市煒衡(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表示,當初簽訂協議以及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都是李先生配合完成,也就是說李先生是願意贈與對方的 。從物權法上來說,如果李先生在房產變更登記之前要求撤銷贈與,還有可能挽回。而目前房屋產權登記已經變更,想要撤銷贈與的可能性非常小。因此如果女方堅持要離婚,李先生很有可能將面臨房產分割的問題。
來源: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