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垃圾分類第一罰出現,便利店店員被罰20元

齊魯壹點 發佈 2020-01-06T18:35:16+00:00

2020年1月6日是《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嚴格按照要求,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業戶進行專項檢查。

2020年1月6日是《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天。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嚴格按照要求,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業戶進行專項檢查。當天上午9時40分,執法人員發現大堯三路某連鎖店店員不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遂按照《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其進行20元的行政處罰。據了解,該次處罰是《辦法》實施以來的第一罰。下一步,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將按照相關要求,繼續加大對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從此前的新聞發布會獲悉,《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首次明確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標準。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其他垃圾四類,與國家標準一致;《辦法》明確了政府管理職責、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運方式、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嚴格規範收運和轉運行為等。

據青島市城管局副局長孫煒介紹,未來青島市也將逐步推進生活垃圾定時投放,即統一垃圾投放時間,並有專人在垃圾投放處進行引導監督。接下來將會選擇一些物業管理較完備的小區進行模範試點,每個小區先擬設一個生活垃圾分類專用投放點。

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呼籲廣大市民,今天是《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72號)正式施行第一天,這標誌著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強制時代已經到來。籲請大家從我做起、帶頭分類,先行引領新時尚。垃圾分類、青島有你!

本文內容由壹點號作者發布,不代表齊魯壹點立場。

找記者、求報導、求幫助,各大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點情報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體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 我要報料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