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作家公開笑談「戀童」受害者出書反擊:為何全社會都在漠視?

歐洲時報 發佈 2020-01-06T03:46:12+00:00

【歐洲時報周周編譯】近日,一本於1月2日出版的新書《兩廂「情願」》(Le Consentement)在法國文壇引起軒然大波。

【歐洲時報周周編譯】近日,一本於1月2日出版的新書《兩廂「情願」》(Le Consentement)在法國文壇引起軒然大波。現年47歲的作者凡妮莎·斯普林莫拉(Vanessa Springora)在書中講述了自己14歲時受到50歲作家加布里埃爾·馬茨涅夫(Gabriel Matzneff)的引誘,與之發生關係,並因此受到傷害的故事。3日,巴黎檢察院以強姦15歲以下未成年人罪對馬茨涅夫展開調查。巴黎檢察院表示正是讀了斯普林莫拉的新書後,才做此決定。巴黎檢察官雷米·埃茨(Rémy Heitz)稱:「除了斯普林莫拉在書中提到的事件之外,調查還將鎖定在本國或國外遭受類似犯罪的其他可能的受害者。」

斯普林莫拉的新書《兩廂「情願」》。(圖片來源:法新社)

負責男女平權的國務秘書希亞帕(Marlène Schiappa)和兒童保護國務秘書阿德里安·塔奎特(Adrien Taquet)在聽到巴黎檢察院的聲明後呼籲所有受害人和證人都應訴諸法律。部長們再一次向斯普林莫拉的勇氣致敬。

社會選擇性「失明」

馬茨涅夫從未掩飾過其戀童癖,無論是在電視節目上還是在其著作中,他都公開承認自己被16歲以下未成年人所吸引,並與之發生性關係。他強調,所有關係都是兩廂情願,那些未成年女孩和男孩同樣想要得到他。但這些出格的「表白」從未得到司法部門或媒體的重視。

馬茨涅夫曾在電視節目上直言不諱地表示自己喜歡16歲以下女孩和男孩。

這也是斯普林莫拉想通過新書提出的質疑:為何社會會選擇性「失明」,「為什麼那麼多年過去了,我們對此都放任不管。」

這本書的標題「兩廂『情願』」正是作者想要探討的問題。斯普林莫拉接受《費加羅報》採訪時表示:「一方面,從親密關係角度出發,哪些因素會『迫使』未成年『情願』(與成年人發生關係):年齡差造成的精神壓迫、作家在知識界的權威、名人光環……;另一方面,這也是一個時代的『默許』,那個時代的寬容、對文學圈的順從、以及教育和司法機構的機能障礙。」 斯普林莫拉認為是文學掩飾了馬茨涅夫的病態,而在文學光環下,社會選擇性地對「犯罪」過度寬容。

文學的光環究竟可以有多大?

1990年,馬茨涅夫作品《我那些變了形的愛》(Mes amours décomposés)出版,他應邀參加一檔由Bernard Pivot主持的脫口秀節目《Apostrophes》,在節目上,他公開表示16歲以下的女孩涉世未深,因此更溫柔,而自己對25歲或30歲女性從來都沒有感覺。

主持人Bernard Pivot還調侃他為高中生「專家」。當在場的一名加拿大女作家對此表示氣憤,質疑為什麼在這個國家文學光環可以成為宣揚這種私事的託辭,這種作品無聊透頂,馬茨涅夫還反駁道:請不要這樣攻擊人,而我可一直是個有教養的文化人。

斯普林莫拉的新書出版消息一出來,Bernard Pivot就在推特上發文表示:在70和80年代,文學先於道德;現在,道德先於文學。道德上來說,這是一種進步。我們或多或少是國家道德和精神產物,尤其是一個時代的產物。

全是時代的錯嗎?

「馬茨涅夫事件」一出,便有不少人提到,馬茨涅夫對自己的戀童癖如此「口無遮攔」,完全是時代使然。

的確,在法國70年代,有不少媒體和知識精英要求捍衛戀童癖的權利。他們通過各種採訪和請願活動,支持在未成年人自願的情況下,不應禁止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在法國1968年發生的「五月風暴」之後,「禁止一切禁止行為」、「捍衛未成年人性權利」的思潮獲得一部分知識界人士的擁護。以性解放、道德解放的名義,部分知識分子甚至反思:「既然我們擁有和所有人自由戀愛的權利,為何對方不能是孩子呢?」

1977年,當時有三名男性因與未成年發生關係遭起訴,馬茨涅夫在《世界報》上發文對這三名男性表示支持,並獲得69名文化界人士簽名,其中包括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路易·阿拉貢(Louis Aragon)、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和雅克·朗(Jack Lang)。

「馬茨涅夫事件」該全歸咎於時代的錯嗎?法國巴黎高等師範學校歷史專業講師Jean Bérard持相反意見,他認為在當時,只是一部分知識分子持這種態度,支持未成年人性權利,但這受到女權主義者以及很大一部分社會人士的強烈批評。批評者認為兒童和成人之間的「兩廂情願」由於存在事實上的地位不平等關係,會產生偏差。Jean Bérard認為:「這種偏差,為像馬茨涅夫這樣的知識分子提供了以未成年孩子同意為藉口,合法地滿足他們的慾望和衝動的可能性。」

因此,對於Jean Bérard來說,支持戀童癖運動並不能反映當時這個時代,因為相反的是,70年代所提倡的精神正是旨在將年輕人從成年人的統治中解放出來。「某些精英、文學家、知識分子希望依靠當時的性解放運動來允許放縱自己而已。」 Jean Bérard認為。

有關「雙方自願」的法律爭議

法國《刑法》中沒有「戀童癖犯罪」,但是,如果強姦或性侵犯的受害者未滿15歲,則情況將更為嚴峻。2017年4月發生的一起案件在法國掀起軒然大波,一名28歲男子與11歲女孩發生性關係,男子被檢方以「性侵」而非女孩家人要求的「強暴」罪名起訴,原因是「雙方自願」。這起案件之後,政府宣布相關立法計劃,即規定一個13-15歲的年齡門檻,在此年齡之下排除「自願」發生性關係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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