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點名「械字號面膜」仍未改

北京商報 發佈 2020-01-06T04:32:53+00:00

1月5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被國家藥監局點名的「械字號面膜」已在部分電商平台被屏蔽,但是依然有部分線上平台和線下醫美機構使用「械字號面膜」作為宣傳文案。國家藥監局近日已明確表示,不存在「械字號面膜」概念。

1月5日,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被國家藥監局點名的「械字號面膜」已在部分電商平台被屏蔽,但是依然有部分線上平台和線下醫美機構使用「械字號面膜」作為宣傳文案。國家藥監局近日已明確表示,不存在「械字號面膜」概念。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械字號面膜」在法律層面不被允許,所以,各大企業在宣傳相關產品時,使用「械字號面膜」等詞語,誤導了消費者,屬於違規行為。

北京商報記者搜索電商平台時發現,詞語「械字號面膜」已經被淘寶平台屏蔽,但是在部分電商平台如聚美優品、小紅書等搜索「械字號面膜」依然有產品顯示,敷爾佳等醫用敷料品牌依然在以「械字號面膜」作為宣傳語。

此外,在電商平台搜索「械字號」可以發現,大部分醫用敷料的介紹文案中依然會使用「械字號面膜」作為介紹文案,還有品牌會在介紹文案中呈現「美容敷料」的字樣。

不過,目前,已有部分醫用敷料的品牌在淘寶平台補充了特別聲明。如敷益清、敷爾佳等在產品介紹下方稱:「本店關於產品宣傳,按照新廣告法規定不得採取誇大虛假宣傳,已對在售產品廣告宣傳文字進行排查,若有不足之處敬請提示。」

所謂的「械字號面膜」,主要為醫用敷料或冷敷貼,在部分醫療美容機構店售賣,雖然相關產品本身並沒有將名稱標註為「械字號面膜」,但是銷售人員在推薦時表示該類產品為「械字號面膜」,可用於醫美創傷後的修復,比普通面膜更安全。還有美容院的銷售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雖然美容院內不銷售「械字號面膜」,但是美容院所屬公司銷售。

1月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科普公告稱,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敷料命名應當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宣稱詞語,不得含有誇大適用範圍或者其他具有誤導性、欺騙性的內容。因此,不存在「械字號面膜」的概念,醫療器械產品也不能以「面膜」作為其名稱。

經濟學家宋清輝表示,使用「械字號面膜」和「美容敷料」,甚至「醫用面膜」等打擦邊球或禁用的詞語屬於違規行為。企業明知違法,不會直接在產品上標註為「械字號面膜」,所以只能在宣傳上下功夫,這種情況應予以嚴查。

對於為何在宣傳文案中使用「械字號面膜」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採訪了敷益清等企業,但截至記者發稿,並未得到回覆。

事實上,「械字號面膜」「醫用面膜」「醫美級面膜」等宣傳說法也是近幾年才成為爆款。業內人士稱,各大品牌通過這種打擦邊球的行為進行宣傳,主要還是為了迎合消費者的心理需求。近年來,面膜宣傳頻頻涉及「醫美」「醫用」和「械字號」,更多是因為商家看到了消費者對於「安全」高度重視的心理,打著「醫美」和「械字號」的旗號,於消費者而言顯得更為安全。

北京商報記者在社交平台搜索時發現,雖然部分消費者表示購買醫用敷料是因為「皮膚科醫生開的面膜」或「做完醫美後修復使用」,但依然有很多消費者在社交平台中表示選擇醫用敷料是因為「安全」「無菌」「無激素」「維穩」等特性。企業在宣傳面膜時也更傾向於強調「械字號」,以說明產品的安全性較高。

國家藥監局指出,醫用敷料應在其「適用範圍」或「預期用途」允許的範圍內,由有資質的醫生指導,並按照正確的用法用量使用,不能作為日常護膚產品長期使用。

在快消品新零售專家鮑躍忠看來,企業完全沒有必要踩這樣的雷,這種打擦邊球或者違規的宣傳是一種非常落後的營銷思維。從面臨涉嫌違規的情況來看,這些企業還保留著傳統的營銷思維,認為這樣宣傳可以為產品背書,實際上這樣的宣傳方式風險非常大。一旦產品被下架,那麼該品牌會面臨被淘汰的風險。未來,包括面膜在內的化妝品的品牌建設,一定要想辦法和用戶建立信任關係,通過更有效的傳播手段打動目標用戶。

北京商報記者 錢瑜 張君花 李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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