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眼裡的好老師未必就是合格的教師

中國青年報 發佈 2020-01-05T08:02:40+00:00

近日,江蘇鹽城一初中發生教師在課堂上打罵學生事件。家長投訴之後,學校進行了嚴肅處理,將該教師調離學校。然而,這位教師所教班級的家長們卻聯名寫信要求請回被處理的教師,理由是這位教師是一位教學嚴厲、認真負責的老師,教學能力突出,將一個差班教成了好班。

近日,江蘇鹽城一初中發生教師在課堂上打罵學生事件。家長投訴之後,學校進行了嚴肅處理,將該教師調離學校。然而,這位教師所教班級的家長們卻聯名寫信要求請回被處理的教師,理由是這位教師是一位教學嚴厲、認真負責的老師,教學能力突出,將一個差班教成了好班。

相較於二三十年前,現在教師的教學水平和師德師風有很大的改變,教師的整體素質、教學能力都不可同日而語。除了主管部門對師德師風的重視之外,大量正規師範院校及非師範類院校高學歷畢業生進入教師隊伍,使教師的整體素質有非常大的改善。即使在一個偏僻的鄉鎮中小學裡,中青年老師中絕大部分擁有正規師範院校學歷。

當然,擁有正規院校學歷並非就一定是一個合格的教師。譬如鹽城這位被處理的教師,在現在的教師管理規範下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教師。就事情本身來看,他甚至不清楚懲罰與體罰、懲罰與毆打的區別。這件事如果放在二三十年前,應該不算什麼。因為那時候沒有那麼多規定、規範、規矩,教師體罰學生、毆打學生的情形非常普遍。同時家長也一直希望老師嚴厲管教,允許老師動手,認為老師打罵自己的孩子是老師關愛和負責的表現。在這樣的環境下,一些老師就不能區分懲罰與體罰、懲罰與毆打之間的界限,有的時候難免下手較重、打出事來。

在正規師範院校的教學法學習中,這種變相體罰和毆打的方法是不被允許的。雖然很多老師接受過這樣的學習和培訓,但是在教學管理較為粗放的學校里,這種體罰方式可能仍然被看作是一種有效的教學管理方法而被傳習下來。理論上說,公立學校是公共空間,遵循公共規則,不適宜私人法則。在中國傳統的私塾教育模式里,教學本質上是一種私人空間裡的知識傳授方式。師徒關係是一種私人依附關係,遵循的是私人法則,不培養獨立人格。對學生的處罰方式包含從文字抄寫到肉體懲罰的一系列方法,可以視為古代國家規訓體系的一部分。傳統的私塾教育早已被現代公共教育取代,私人法則中的那種懲罰形式也是不被允許的。之所以至今仍有人鼓吹私塾教育,其中一個原因在於這種教育方法本身的有效性,即在應試訓練上效果是非常好的。

當前之所以仍不時出現教師體罰學生的事件,主要原因也正在於體罰的方法對快速提高應試成績效果顯著。家長們之所以寫聯名信籲請老師回來,就是擔心換了老師之後因為老師對學生管理不夠嚴厲會使得孩子們的成績受到影響。這也說明,家長們關心的是孩子的成績,而成績又關乎孩子的未來,至於對體罰這種私人教育方式究竟如何不規範、如何愚昧家長們並不關心。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城鎮里,家長們對成績的關心超過一切。這種心態也間接助長了教師的不規範行為發生。

常聽教育行業的人說「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會教的老師」,筆者對此頗有看法,這種論調實際過分強調了教師的無限責任。何種情況下學生算是好學生?教師要如何付出才算是好教師?為了出成績不惜使用更嚴厲的懲罰方式,算好教師嗎?在當前中小學教育普遍淡化應試教育、走向素質教育的背景下,打人的教師肯定是不合格的教師。一個合格的教師不僅應當具備基本的知識水平和教學能力,而且也應該能夠遵守教學管理規範,懂得懲罰與體罰的區別,懂得公共規則與私人規則的區別,能夠明白通常習慣上的「好老師」並不等於現代規則下的「合格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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