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小以仁——明朝對朝鮮的回饋

碧琳侯趣談史 發佈 2020-01-05T09:07:13+00:00

中國與朝鮮山水相連,文化相通,兩國交往的歷史源遠流長。中國明朝與朝鮮李朝的友好關係,始於李朝建立之初。朝鮮對明朝奉行「事大」政策,明朝對朝鮮予以「字小」,雙方由此保持了長期穩定的相互關係。

中國與朝鮮山水相連,文化相通,兩國交往的歷史源遠流長。中國明朝與朝鮮李朝的友好關係,始於李朝建立之初。朝鮮對明朝奉行「事大」政策,明朝對朝鮮予以「字小」,雙方由此保持了長期穩定的相互關係。「事大字小」是儒家處理外交關係的一種觀念,意即大國對小國以仁,小國對大國以忠順,體現大小、上下、尊卑的關係。

「事大」和「字小」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也是大國和小國之間「外交」關係所特有的本質內容,事大的目的正是為了獲得字小實利。「字小」即是大國關心、愛護小國。「字」有「愛」的意思。《左傳》成公四年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注》:「字,愛也」。

表現

明朝建立後,統治集團為了拉攏高麗以孤立北元,通過賜璽書、封國王、賞財帛等方式,對高麗採取積極的安撫政策。到了李朝時期,朝鮮太宗通過外交獲取了朝鮮半島東北部十處女真的分布區,「敕朝鮮國王李諱省奏言參散千戶李亦里不花等十處人員,准請。故敕」,從而將領土擴大到圖們江的南岸。明朝皇帝以「大一統」思想看待朝鮮的領土問題,故對於圖們江以南十部女真之地賜予朝鮮,毫無割讓領土之「痛」,而對於明朝在朝鮮半島東北部設置毛憐、建州之衛,亦並不覺得這是對朝鮮「主權」的侵犯,所持「一視同仁」的態度調整了「管土」、「管民」的矛盾,維持著彼時女真與朝鮮之間的「天下秩序」。

作為宗主國的中國歷代王朝,有「字小」、保護屬國不受侵犯的義務。明朝在壬辰年間出兵「再造」朝鮮,即是一個明顯的例證。

1592年4月,豐臣秀吉悍然發動戰爭,日本十七萬水陸大軍進犯朝鮮。十三日,日軍攻陷釜山,翌日,陷東萊,隨後分道逼近王京。朝鮮國王立即向明朝通報了倭寇的進犯情況:「倭船數百直犯釜山,焚燒房屋勢甚猖獗。」由於朝鮮「昇平二百年,民不識兵」,武備長期處於鬆弛狀態,朝鮮軍隊「望風瓦解,無敢攖其鋒,賊長驅而進,如人無人之境」。日軍僅二十餘天就攻占了漢城、平壤,朝鮮防線全面崩潰,朝鮮國王李昖驚慌失措,急攜諸宮妃冒雨撤離王京,直至中朝邊界的義州。

日軍「旦暮且渡鴨綠江」,朝鮮國王火速派遣使臣,向明朝請求援兵,「請援之使絡繹於道」。明朝在得到琉球報告曰本進攻朝鮮並威脅琉球提供糧草後,認為朝鮮為「國之藩籬,在所必爭」,於是派兵渡鴨綠江,收復平壤,恢復黃海制海權。

萬曆二十年(1592)六月,明廷應朝鮮之請,立即命遼東都司派三千兵渡江入朝。首先是迎接與保護李朝國王,待大批援軍到達,再向日軍發起反攻。十二月,明朝以宋應昌為朝鮮經略,李如松為東征提督,率兵三萬五千人,正式出兵援朝。明軍入朝之後,即與朝鮮軍民聯合作戰,很快就收復了被日軍占領半年之久的朝鮮都城平壤。平壤的收復,徹底粉碎了日本侵朝攻明的計劃。明、朝聯軍乘勝進攻,到萬曆二十一年(1593)四月,陸續收復了朝鮮漢江以南的廣大地區,日軍退守釜山。

至二十二年(1594),中日軍隊在釜山一線成相持狀態。

萬曆二十四年(1596)十二月,議和失敗,戰事再起。日軍60萬,水陸並進,由南向北全面推進。明朝二度出兵朝鮮,與朝鮮軍隊聯兵對日軍發動全面攻擊,至萬曆二十六年(1598)十一月,日軍在海上遭明朝聯軍重創後,最終被趕出朝鮮。

日本發動的這場戰爭,使朝鮮遭受嚴重破壞,日軍所過之地,無不盡殺民庶,公私閭舍焚燒殆盡,無一完城。焚宗廟,掘王祖墳,極盡破壞之能事。是役,明朝前後赴朝鮮援兵16萬6千餘人,征浙、陝、湖、川、貴之南北兵22萬餘人,費糧銀583萬餘兩,米數十萬石,以至天下騷動。

明朝以宗主國身份出兵抗擊倭寇援助藩屬國朝鮮的戰爭,為此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喪師數十萬,靡餉數百萬」,使朝鮮免於滅亡之災,使朝鮮君臣所言「事大保國」得到了確實印證。此後,李朝更加堅定了「事大」於明朝的信念,於是有了1619年薩爾滸戰役中朝鮮出兵助明抗擊努爾哈赤後金政權的實際行動。再後來,儘管後金髮動「丁卯之役」征服了朝鮮,但朝鮮仍然心繫大明,奉明正朔,堅持明為君、後金為兄的外交原則,把明擺在第一位,後金第二位。

朝鮮仁祖曾對後金表白: 「若貴國要我負明,則寧以國死,斷不敢從……敝邦臣事明朝,名分已定,不敢有異議」。可見,明朝對朝鮮的長期「字小」,使朝鮮感恩至深。

從經濟上看,朝鮮與明以朝貢與回賜方式保持經常的貿易往來。在「華夷」觀的大國理念下,明朝對朝鮮「厚往薄來」,給予朝鮮比進貢品更多的回賜,因而此種貿易往來實際上是對朝鮮的一種經濟援助(作為「小中華」的朝鮮又對「蠻夷」女真以較多回賜,亦是朝鮮「華夷政策」的體現),使朝鮮從中獲利。這種「不平等」的經濟交流折射出中國封建王朝「字小」朝鮮半島政權,使其在經濟上獲利頗豐。

原因

1. 道義

大國字小發展到了極致就是興滅繼絕,這在古代是一個極高的政治理想。興滅繼絕概念最早出現於《論語》,其言:「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後來發展為處理國家關係的一個重要理念。在朝貢體制下,宗主國和屬國之間存在著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並且這種關係不是單向的而是相互的。屬國須做到視宗主國為父,誠心事大,定期盡到朝貢義務;宗主國須視屬國為子,仁心字小,不僅有義務調節小國之間的矛盾,當屬國面臨他國威脅宗祀將要不保時,宗主國更應該幫助其延續下去。

朝鮮作為明朝所列十五「不征之國」之首,在明朝建立的次年便遣使來貢,成為各國之中最先與明朝建立臣屬關係的國家。朝鮮誠心事大,換來的是明朝對小國宗祀的護衛,成為終明一世「興滅繼絕」理念僅有的兩個實施對象之一。明朝在援朝御倭戰爭中付出了巨大代價,為明朝的衰敗乃至滅亡埋下了伏筆。對於宗主國的付出,屬國是感激的。朝鮮國王就曾向明神宗奏稱:「幸賴聖上,興滅繼絕,終始拯濟,小邦生死肉骨,至於今日,秋毫皆帝力也」。

2. 利益

明朝在是否救援朝鮮這件事上曾有過爭論。反對援救朝鮮的意見以兵科給事中許弘綱為代表。他認為:「夫邊鄙中國門庭也,四夷則蘺輔耳。聞守在四夷,不聞為四夷守。朝鮮雖忠順,然被兵則慰諭,獻俘則頒賞,盡所以待屬國矣。望風潰逃,棄國授人,渠自土崩,我欲一葦障乎?」許弘綱的這番話看似冠冕堂皇,實則亦是為了國家利益。

此時的明王朝情勢實在是不容樂觀。萬曆之前,明朝已逐漸走下坡路。雖說萬曆初期的張居正改革一度為明朝帶來中興的氣象,但隨著張居正去世,人亡政息,加上神宗皇帝怠政,邊疆時常發生叛亂,「韃虜猖獗於北,番戎蠢動於西,緬夷侵擾於南,未經大創,以致島夷生心,乘間竊發中外」。而朝鮮求援時,正值寧夏總兵總兵哱拜叛亂,明朝為此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朝廷上下焦頭爛額。若出兵救援朝鮮,意味著明朝要在東西兩線同時用兵,誰也無法保證戰爭的結局。況且朝鮮已是「八道盡失」,連援朝明軍的糧餉都無法保障。且不論武器,光是糧食的消耗就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壓力。這些都是明朝君臣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而兵部官員則主張派兵援救朝鮮。撇開援助朝鮮一事實屬「字小之義」,從國家利益出發,援助出兵朝鮮亦有其必要性。兵部尚書石星認為:「朝鮮倘險,螫必中遼。則固我藩蘺,壯彼聲勢,亦勢不可已。」兵部侍郎宋應昌更指出:「關白之圖朝鮮,其意實在中國。我救朝鮮,非只為屬國,朝鮮固,則東保遼東,京師鞏於泰山矣。」刑部侍郎呂坤亦進《憂危疏》:「倘倭奴取而有之,藉朝鮮之眾為兵,就朝鮮之地為食,生聚訓練,窺伺天朝,進則斷漕運,據通倉,而絕我餉道;退則營全慶,守平壤,而窺我遼東,不及一年,京師坐困,此國家之大憂也。」出兵與否,在一定程度上都符合明朝的國家利益。主援派和反對派各執一詞,最後就有賴於神宗皇帝的乾綱獨斷——「念朝鮮被陷,國王請兵甚急,既經會議,宜速救援,無貽他日邊疆之患」。

經過多方考慮,萬曆皇帝最終決定出兵救援朝鮮,履行「興滅繼絕」的「字小」之義。明朝君臣的爭論一方面是因為朝鮮之前隱瞞不誠的態度惹人懷疑,另一方面,朝鮮淪喪的速度之快實在是出乎明朝君臣的意料,不禁讓人想起之前遼東盛傳「日本以朝鮮為先導入寇大明」的謠言。考慮到明朝本國的利益,朝廷上下對朝鮮都抱著一種懷疑的態度。為此,朝鮮三番五次遣使辯誣求援。明朝方面也派遣官員去了解情況。確認朝鮮並非「引狼入室」之後,明朝才決定出兵救援。但也婉拒了國王李昖內附的請求,為的就是不使戰火蔓延到遼東。

明朝之所以願意付出巨大的代價去實踐「興滅繼絕」理念,最主要的還是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考量。日本入侵朝鮮,對東亞地區的秩序穩定極為不利,而且朝鮮毗鄰明朝遼東,一旦朝鮮發生大亂,必然威脅明朝邊境的安全。對這些利益的維護,才是明朝「興滅繼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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