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只有筋骨肉相稱,才能「藻耀而高翔」

書法網 發佈 2020-01-06T22:06:06+00:00

文/一者美學家宗白華《美學散步》中一段文字說:「一個有生命的軀體是由骨筋、肉、血構成的。『骨』是生物體最基本的間架,由於骨,一個生物體才能站立起來和行動。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動作的主持者,筋是我們運動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著它們而使一個生命體有了形象。


文/一者


美學家宗白華《美學散步》中一段文字說:

「一個有生命的軀體是由骨筋、肉、血構成的。『骨』是生物體最基本的間架,由於骨,一個生物體才能站立起來和行動。附在骨上的筋是一切動作的主持者,筋是我們運動感的源泉。敷在骨筋外面的肉,包裹著它們而使一個生命體有了形象。流貫於筋肉中的血液營養著滋潤著全部形體。有了骨、筋、肉、血,一個生命體誕生了。中國古代的書家要想使字也表現生命,成為反映生命的藝術,就須用他所具有的方法和工具在字里表現出一個生命體的骨、筋肉、血的感覺來。」

筋骨血肉是生命體最基本的組成部分,書法以漢字為表現對象,它的審美標準也是如此。以人作為書法點畫的審美參照,古人早有論述。孫過庭《書譜》說:「書之為妙,近取諸身。」王羲之《筆勢論十一章》說:

「倘點失所,若美人之病一目;一畫失節,如壯土之折一肱。」

組成漢字的基本筆畫,以一定形式書寫組成具有生命體的書法,就如同一個生命體的筋骨血肉,在中國書法理論上有筋骨血肉之說。如我們常說的「顏筋柳骨」。



書法審美筋骨血肉說始於晉代,最早衛瓘提出:

「我得伯英之筋,恆得其骨,靖得其肉。」衛鑠《筆陣圖》說:「善筆力者多骨,不善筆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謂之筋書,多肉微骨者謂之墨豬。多力豐筋者聖,無力無筋者病。」

這種筋骨血肉說理論逐步被接受。到宋代,蘇軾也提出:

「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闕一,不成為書也。」

米芾說:「字要有骨格,肉須裹筋,筋須藏肉,帖乃秀潤。」

宋以後,筋骨血肉被公認為書法點畫審美的最高標準。


「筋」是指筆畫的起訖,指完成一個筆畫開始和終結,筆畫兩端映帶的筆勢就叫做筋。各類書體都有筋一說,在楷書中的映帶與筆畫相重合,王羲之《用筆賦》說:「藏骨抱筋。」在行草書中從筆畫的起訖處跳出顯露在外成為牽絲,因此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說:

「筆則點畫皆有筋骨,字體自然雄媚。」

筋連接上下筆畫,成為書寫運動過程的軌跡。不同的書體是如何作出筋的呢?不同書家有不同的認識,唐太宗《指意》說:

「太緩者滯而無筋。」強調要有速度。包世臣《藝舟雙楫》說:「筋者鋒之所為。」強調要用筆鋒。

筋可藏可露,將筆勢重合在筆畫之內就是藏,將筆勢逸出筆畫之外就是露,成為牽絲。王澍《論書剩語》說:

「隔筆取勢,空際用筆,此不傳之妙。」

無論是藏還是露,核心就是將上一筆畫的收筆看做是下一筆畫的起筆,將下一筆畫的起筆看做是上一筆畫的繼續。


骨、肉

「骨」「肉」表示點畫質感。「骨」指內擫點畫形狀,類似於人的骨胳。如王羲之和柳公權書法的點畫稜角分明,峻峭勁挺,具有骨感美。「肉」指外拓的點畫形狀,美似於人的肌肉。如顏真卿和劉墉書法的點畫,圓潤飽滿,渾厚蒼茫,具有寬博恢弘的審美特徵。還有書家認為骨和肉當做一個整體來理解。「骨」是線條的架構,「肉」是 架構上的附麗,好比骨胳與肌肉,是人體的有機組成。點畫線條的形式無論怎樣變化,不論是豐腴的,消瘦的,都必須內含撐得起的架構,也就是說作為完美的點畫,骨必須有肉附麗,肉必須有骨支撐。梁武帝《答陶隱居論書》云:

「純骨無媚,純肉無力。」

骨肉勻稱,方是法書。


「血」指水墨,陳繹曾《翰林要訣》云:

「字生墨,墨生於水,水者字之血也。」

朱履貞《書學捷要》云:

「血為水墨。」

正如人的生命 需要血的滋養,字的生命也來自水墨的滲潤。一般書法家都主張,董其昌是極重視用墨的書家,他曾說

「用墨須使有潤,不可使其枯燥」

但要掌握一個度,少潤則枯,墨飽又容易成「墨豬」,因此必須講究方法。


古代書法家為了使作品精氣神兼備,利用各種手段,借鑑各種方法,在漢字的點畫上追求筋骨血肉的感覺。他們認為筋骨血肉「分而為四,合則一焉」(朱履貞《書學捷要》),是一個有機的生命組合。

「凡作書無論何體,必須筋骨血肉各具」(包世臣《藝舟雙楫》)。

唐代徐浩的《書論》比喻說:

「人謂虞(世​南)得其筋,褚(遂良)得其肉,歐(陽詢) 得其骨,當矣。夫鷹隼乏彩,而翰飛戾天,骨勁而氣猛也。翠翟備色,而翱翔百步,肉豐而力沈也若藻耀而高翔,書之鳳凰矣。歐、虞為鷹隼,褚、薛為翬翟焉。」

認為書法的點畫如果只是骨力強健的話,如同鷹隼,能夠高飛,但是沒有文采。如果多肉豐美的話,顯笨拙,如同野雉,不能高飛。只有筋骨肉相稱,才能「藻耀而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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