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戀情美文學作品的藝術形象往往大於作者的思想

悠悠文學歲月才女 發佈 2020-01-06T00:10:29+00:00

真摯、純潔的男女戀情是一種「美」,它能引起人們強烈的美感,這就是「戀情美」。宋詞中所抒寫的男女戀情是否都「美」呢?是否都能引起人們強烈的美感呢?這是我們首先要討論的問題。馬克思主義美學認為,真、善、美是辯證的統一,美是真與善相統一的感性形象。失卻了真,違背了善,也就無所謂美。

真摯、純潔的男女戀情是一種「」,它能引起人們強烈的美感,這就是「戀情美」。宋詞中所抒寫的男女戀情是否都「」呢?是否都能引起人們強烈的美感呢?這是我們首先要討論的問題。馬克思主義美學認為,真、善、美是辯證的統一,美是真與善相統一的感性形象。失卻了真,違背了善,也就無所謂美。作為美學範疇的「」和「」有著極為深廣的內涵,但在討論男女戀情是否「」、是否「」時,我們不妨暫且作這樣的理解:「」就是真摯坦誠,合乎生活規律。「」就是善良純潔,合乎道德規範。我們就是用這樣的尺度去評判宋詞中所抒寫的男女戀情的。

宋詞所抒寫的男女戀情,因其主人公的身份及具體情事的不同,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抒寫夫婦之間、情侶之間的戀情的;另一類是抒寫文人與歌女、婢女、妓女之間的「婚外戀情」的。先看抒寫夫婦或情侶之間的戀情的詞。在這類詞中,無論是寫熱戀之中的甜蜜還是既成眷屬之後的幸福,無論是寫團聚的喜悅還是寫離別的愁苦,無論是寫愛情的「喜劇」還是婚姻的「悲劇」,都表現了主人公真摯純潔、忠貞不渝的愛情——人間最美好的感情,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都表現了他們對愛情美滿、婚姻幸福的美好生活的熱愛與追求,有的詞還表現了對阻礙、摧殘這種美好的愛情、婚姻的醜惡事物的憎厭和否定。這類戀情是「」且「」的,因而是「」的。我們都有這樣的體驗,在閱讀這類詞的時候,無論它的情調是「」的還是悲的,我們都被這種真摯純潔、忠貞不渝的愛情感動了,心頭上湧起一種「甜滋滋」的感覺。

也就是說,它引起了我們的美感。必須特別指出因為男女戀情是人類的「天性」,真摯純潔的愛情是每一個人(具有「愛情意識」的人)都孜孜以求的,因而這類詞(以至一切抒寫真摯純潔愛情的文學藝術作品)能引起不同時代、不同民族、不同階級階層、不同思想經歷的人們的感動與共鳴,因而具有「共同美」的意義,這正是它千古流傳、具有長久不衰的藝術魅力之所在。再看抒寫「婚外戀情」的詞。如上文所述,宋代是一個君臣逸樂、享樂成風的時代,士大夫文人蓄妓、狎妓乃司空見慣之事,連蘇軾、陸遊、辛棄疾等比較正派的文人也未能免俗,這就是抒寫「婚外戀情」的詞產生的社會基礎和生活基礎。文人狎妓可能出自多種原因,或滿足生理上的淫樂,或尋求精神上的解脫,或是對自身在封建禮教束縛下不美滿婚姻的一種「反逆」與補償。

縱然文人與青樓女子之間因長期相處、意趣相投或同命相憐之類而往往會產生一時的狂熱和難以割捨的痴情,但不管怎樣,從本質上看,文人與青樓女子之間的戀情,終究是玩弄異性、追求色情、逢場作戲、虛情假意,是違背中華民族的道德規範和對愛情忠貞專一的傳統美德的。連古人尚且知道「發乎情,止乎禮義」(《毛詩序》),這類對狎妓生活津津樂道的詞是現代文明人所不能容忍的。這種失卻了「」、違背了「」的「婚外戀情」,是與「」無緣的,這類詞只能引起我們的反感和厭惡,是毫無藝術美感可言的。

然而,偏偏有人為這種「婚外戀情」、為抒寫這種「婚外戀情」的詞大唱讚歌:「宋婉約詞對傳統觀念的反叛意義在於;它大量而大膽地描寫了男女之間的戀情,尤其是大膽地寫出了文人士大夫與生活在社會底層的歌妓舞女們的交往,在文學作品中表現了他們愛情生活的一個側面——婚外戀情……表現了他們對這種愛情生活的執著追求,以及歌妓舞女們對這種愛情生活的執著的追求——賣身求生的女性對真摯愛情的執著追求」,「詞作者們並非是逢場作戲,而是真誠而深情的」云云。對於這種把「婚外戀情」當作「真摯愛情」來歌頌的高論,我們實在不敢苟同。在宋代「戀情詞」中,有許多詞沒有具體點明主人公的身份,究竟是寫夫婦或情侶之間的戀情還是寫「婚外戀情」往往難於分辨。那麼,我們如何看待那些「難於分辨」的詞呢?這是下面要討論的另一問題。

有的論者根據《本事詞》之類的典籍中有關宋詞「本事」的記載,判定詞中的女主人公是妓女(例見下文);有的論者根據詞人的生平事跡加以臆斷,例如,柳永曾混跡青樓,則其詞中的女主人公必為妓女云云;有的論者根據詞作中某些詞語加以附會,例如,有人判定晏殊的《訴衷情·青梅煮酒斗時新》中的「意中人」是妓女,理由是詞中有「此時作千尺遊絲,惹住朝雲」之句,而「朝雲,喻意中人,亦暗示她那『旦為朝雲,暮為行雨』的『巫山神女』的身份」云云。很顯然,以上的判斷是不足為據、令人難以信服的。我們認為,除了詞序標明或從詞的內容可以明顯地看出主人公是妓女的情況外,在沒有確鑿的證據、沒有足夠的理由的情況下,我們不要輕易地、隨意地把詞的主人公判定為青樓女子,而把詞的主人公視為一般的女性、把這首詞當作抒寫夫婦、情侶之間的戀情的詞可也。

​因為:文學作品是作者運用典型化手法創造出來的,它不同於具體生活情事的照搬,作品的實際意義跟作者的創作動機往往是不統一的,藝術形象往往大於作者的思想。同時,文學的欣賞過程,又是讀者憑藉著作品中的藝術形象,結合自己的生活體驗進行再創造的過程。因此,我們把那些「難於分辨」的詞當作一般的男女戀情詞來看待,是符合文學創作和欣賞的規律的。且讀周邦彥的《少年游》:

張端義《貴耳集》云:「道君(宋徽宗)幸李師師(妓女)家,偶周邦彥先在焉,知道君至,匿於床下,道君自攜新橙一顆,雲江南初進來,遂與師師謔語。邦彥悉聞之,隱括成《少年游》」。對於這則荒謬可笑的「本事」,我們當然不足為信。從這首詞的詞語、形象以至內容,都找不到它的女主人公是青樓女子的證據,而男主人公也不一定是詞人自己。既然如此,我們又何必不把它當作抒寫情侶之間的戀情的詞來讀呢?這首詞描寫一對情侶秋夜相會的情景。那「錦幄初溫、獸煙不斷」的環境是多麼溫馨,那「縴手破新橙」、「相對坐調笙」的場面是多麼歡怡,那委婉留宿的話語是多麼甜蜜,那相互愛戀的情思是多麼纏綿、多麼美好!讀者諸君:當你讀這首詞的時候,難道在心頭上不湧起陣陣「甜滋滋」的感覺、產生強烈的美感麼?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宋詞深摯的戀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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