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坑儒是被冤枉的,真的是項羽的罪過嗎?

史地客棧 發佈 2020-01-05T03:56:30+00:00

作為建立起歷史上第一個書同文,度同制,車同軌,行同倫,建立了郡縣制的中央集權國家的秦始皇對於我的吸引力和魅力超越了歷代君王,真正的千古一帝。

作為建立起歷史上第一個書同文,度同制,車同軌,行同倫,建立了郡縣制的中央集權國家的秦始皇對於我的吸引力和魅力超越了歷代君王,真正的千古一帝。歷史對於秦始皇的評價褒貶參半,其中最容易拿來說事兒的就是焚書坑儒,在中學歷史課本、教科書和歷代古書的儒生們抨擊嬴政老人家昏庸無道的鬥爭武器,自古至今,不絕於耳。從小接受各種磚家、學者薰陶我們,自然對他這種行為嗤之以鼻,其實不僅是我們,歷朝歷代的平頭百姓們一起被忽悠了1000多年。

焚書坑儒的歷史基因

關於焚書坑儒的辯論從古至今一直有,其實司馬遷在寫《史記》的時候就用極其嚴謹的評史態度寫下了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他老人家準確地說明了,焚的古籍主要是《詩》《書》,坑的都是術士(煉丹求仙之士),和儒生們一點關係都沒有。一般來說,研究漢以前的歷史,研究《史記》是必修課,為什麼作為研究正史和歷史真相的主力軍儒生集團,放著白紙黑字的不管,非要把屎盆子往自己腦袋上扣呢?

歷史的真相往往和我們看到的流通結果有較大的出入,王莽的篡位、隋煬帝的昏庸無道、袁世凱的瘋狂復辟登基的真實原因都比較複雜。這些暫且按下不表。焚書和坑儒分別發送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就前後腳的事,挨著的。在《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作者曹三公子,寫史風格類當年明月,較之更深刻陰暗)中有詳細的記載和評述(論證材料均出自正史,非小道消息),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兩件事的起因。

往往這種重大歷史案件背景原因都是複雜的,但導火索都是明顯的,如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塞拉耶佛事件那樣,就這麼風風火火的來了。在嬴政統一六國後的嬴政三十四年大壽宴會上,淳于越博士向嬴政和李斯發難(這裡的博士是官職,大體類言官,能提意見但沒什麼實權),欲托古改制,循古制,封建諸侯,恢復藩王制度度。

在這裡需要先說明一下歷史背景,在秦以前的統一王朝,周王朝,實行的是分封制。在分封制下,土地不完全歸王室所有,而是分別由獲得封地的諸侯所有,諸侯只要定期向王室上繳一定的進貢即可,當然在出現國家安全時需要出兵保護王室,承擔戰爭的義務,相當於中世紀歐洲諸王國與羅馬教廷的關係,即現代意義上的聯邦制的基礎。當中央無法有效約束地方的時候,戰國七雄就是這種制度的產物,秦始皇嬴政在上台後,和李斯一起在未統一六國時就開始設立郡縣制度,取消了分封制,統一後更加推廣,使各郡縣(相當於現在的省市制度)的最高行政長官由秦中央直接任免和派遣,不再世襲罔替,權力受限,提高了中央集權的執行效率和控制力。

這一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羽毛立馬引起了李斯集團的巨大反彈,對於力排眾議廢除封建制,開創郡縣制的李斯而言,這是他在政治上的得意之作,意在立法百代,流芳千古。於是上書大老闆嬴政,言道:這些老儒生天天捧著史書以古非今,我看必須把秦朝以前的史書都燒了才行,還有那些詩、書、百家之言也燒了,但有利於國家生產發展的醫藥卜筮種樹之書還得留著(這是李斯上書的原話)。作為幕後大老闆嬴政批道:可。意思就是,我看行。

於是歷史上著名的秦火焚書運動轟轟烈烈地開始了。古人竹簡刀筆,著書匪易。不比今日,每年都有數十萬種著作出版面世。這就決定了,帝國焚書的品種不可能太多,大致為以下兩種:一是史官非秦記者,即六國之史記,以其多譏諷於秦。二是詩書、百家語。尤其《詩》、《書》,乃是淳于越之流以古非今的武器倉庫。燒之等於繳械,等爾等還怎麼援引去。所以焚書的目標對象是很明確的。

執行這一決定自然需要依靠法律政令,和清朝建州女真入關後的剃髮令如初一轍,於是焚書令隨之出台,如果私藏禁書,抗拒不交的,後果為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也就是要接受黥面和修築長城的勞役的處罰,在刑罰嚴酷的秦朝,算的上輕刑了,並不嚴厲;如敢議論詩書者,棄市,就是掉腦袋。以古非今者,族,也就是更為更為嚴重的滿門抄斬。和私藏罪比起來議論的刑罰嚴重的多的多。由此可見,焚書這件事的最大目的還是限制言論自由,國家剛剛統一對於統治者而言最怕的也就是這個。

另一方面,除了民間私藏的,當時帝國所有的書籍,包括明令燒毀的在內,在政府圖書館中都留有完整的備份,只要秦帝國存在千秋萬世,理論上這些書都應該一直完好地保存下去。然後,諸多古籍湮滅無蹤,後世永不得復見,這卻要特別感謝我們的項羽先生。眾所周知,項羽先生是習武不愛讀書的,生性爆戾,其肩負著楚雖三戶亡秦必楚的歷史重擔,以第二名的驕傲戰績攻入咸陽之後,先是屠城,然後燒殺搶掠,臨走一把大火,燒盡秦王宮室,大火三月不滅。整個國家珍貴的古籍藏書,就此付之一炬。

所以劉大魁在《焚書辨》中毫不客氣地指出:書之焚,非李斯之罪,實項羽之罪也。

單就秦國焚書而言,其所引起的實際損失,可能也並沒有像想像的那樣嚴重。《漢書-藝文志》所載677種著作,其中約有524種,即77%,現在已不復存在。這個事實說明,漢以後的幾個世紀,特別在印刷術流行前,文獻損壞所造成的總的損失,也許甚至大於秦代的焚書。因此,可以想像,即使沒有焚書之事發生,傳下的周代的殘簡也不可能大大多於現在實際存在的數量。

另外關於焚書,李斯也並非始作俑者。前此孟子有云:諸侯惡周禮害己,而皆去其典籍。《韓非子》也云:商君教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說明之前很多人都因為討厭那些老頑固們借古非今干過這事。

以滿清為例,大興文字獄,倒霉的便不僅是書,更包括了著書者和藏書者。因觸犯忌諱,生者凌遲杖斃,誅滅三族,死者剖棺戮屍,挫骨揚灰,如此案例已是不勝枚舉。倉頡造字而鬼神哭,莫非鬼神早有先見,知有滿清之劫,故而預為號慟乎?

文字獄之興起,正值所謂的康乾盛世,持續近百年,時間之長,禍害之烈,株連之多,處罰之慘,力度之大,實屬空前。

僅1772至1788年的乾隆文字獄,所列的2320種禁書和其他345種部分取締的書中,只有476種倖存,不到所列數的18%,而這還是發生在印刷術業已普及的情況之下。

滿清在焚書禁書之餘,卻也修書,即《四庫全書》。然而,這其中又有貓膩。說起來,他們用的也是春秋筆法,寓褒貶於字裡行間。但他們褒的都是誰呢?不僅他們自己,連過去的契丹、女真、蒙古、遼、金、元等,也一併褒讚在內。八桿子都打不著的關係,他們何必做這份人情?原因很簡單,他們有一個最大的共同點,那就是對華夏而言是異族,是侵略者。而在編纂過程之中,對那些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壓迫和漢民族戰鬥精神的作品,則是儘量摒棄和抽毀,對於不能不收錄的名家名作,則大肆篡改。比如,岳飛《滿江紅》的名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經過刪改之後,變成了壯志飢餐飛食肉,笑談欲灑盈腔血。

對此,魯迅先生曾評價道,單看雍正乾隆兩朝的對於中國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夠令人驚心動魄。全毀,抽毀,剜去之類也且不說,最陰險的是刪改了古書的內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庫全書》,是許多人頌為一代之盛業的,但他們卻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內廷,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裡面,也曾經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於是有嘆,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

古書就是這麼沒的。和我們想的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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