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傷醫事件頻發 醫院安保亟待升級

白水檢察 發佈 2020-01-04T04:37:31+00:00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12月24日上午,網曝北京民航總醫院急診科醫生楊文被患者家屬捅傷,情況危急。新京報記者從醫院醫生處獲悉,目前楊文醫生仍在進行搶救。北京朝陽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孫某被當場控制,並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12月24日 新京報網)。

來源:正義網-檢察日報

  12月24日上午,網曝北京民航總醫院急診科醫生楊文被患者家屬捅傷,情況危急。新京報記者從醫院醫生處獲悉,目前楊文醫生仍在進行搶救。北京朝陽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孫某被當場控制,並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12月24日 新京報網)。

  此前媒體報導,今年6月29日晚,四川省泌尿外科醫院發生患者打傷醫護人員事件,男子在傷人後便與家人一同離開醫院,去向不明。近年來,各地暴力傷醫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危及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特別是醫患之間陷入了信任危機,潛在的矛盾一觸即發。如此語境下,北京民航總醫院醫生被患者家屬捅傷,生命垂危,再次暴露出了醫院安保缺位,這更令人難以釋懷。

  醫院等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公共醫療服務,屬於開放性的公共場所,應該不存在異議。不能因為醫院納入了事業單位序列,就否定其公共場所的屬性。在醫院裡,人員來往頻繁,身份關係複雜。特別是,醫生與患者零距離接觸,稍有不慎醫患之間就可能會發生摩擦,輕則產生醫療糾紛,重則引發暴力事件。可見,醫院不僅是公共場所,而且是安全風險較高的公共場所。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對公共場所界定為: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其他公共場所,醫院不在其列。以至於,醫院僅屬於內部安保單位,治安防範能力比較脆弱,一旦發生暴力事件,很難得到公安機關的及時處置,嚴重威脅著醫患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無論是從維護正常醫療服務秩序,保障醫生安全和患者權益的角度出發,還是從維護公共安全的大格局考量,將醫院納入公共場所治安管理範圍,顯得刻不容緩。

  換言之,暴力傷醫事件頻發,亟須醫院安保升級。事實上,儘管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目前尚未通過立法明確,但一些地方已經開始進行探索和實踐,醫院引入了公安力量,配備了專職警察和保安,並配置了系列安保器械。比如,東莞市出台規定,醫院保衛室可配鋼叉、催淚劑等攻擊性裝備對付醫鬧。特別是,醫療衛生及公安部門多次發文重申,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當下,暴力傷醫事件頻發。因此,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不能滿足於有關部門的文件要求和口頭重申,更不能止於一些地方的「自選動作」。應將醫院等醫療機構,列入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界定的公共場所,依法進行治安管理。同時,制定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等法規,將醫院等醫療機構列為特殊行業,進行重點盯防,對於暴力傷醫等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堅決、快速予以處置和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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