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被辭後上門鬧事,快遞員持刀追砍客戶,個人信息裸奔時代,你還敢給差評嗎

上觀新聞 發佈 2020-01-08T06:58:18+00:00

近期,上海長寧法院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家住長寧區的李老伯年歲已高,子女聘請了一名住家保姆來照料李老伯的日常起居。去年,李老伯被查出身患重病,子女認為是保姆周某沒有將老人照顧好,便將周某辭退。周某心懷不滿,數次上門鬧事,最終被法院判刑。案件雖然簡單,卻引人深思。

近期,上海長寧法院審理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家住長寧區的李老伯年歲已高,子女聘請了一名住家保姆來照料李老伯的日常起居。去年,李老伯被查出身患重病,子女認為是保姆周某沒有將老人照顧好,便將周某辭退。周某心懷不滿,數次上門鬧事,最終被法院判刑。

案件雖然簡單,卻引人深思。在如今這個時代,面對越來越多居家保姆、快遞外賣小哥等熟知家庭地址、聯繫方式的「陌生人」,消費者還敢給差評嗎?

前保姆3次上門騷擾僱主

去年4月16日,周某為報復李老伯一家,私自來到李家,還叫來鎖匠開鎖入室,李家人發現後報警。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周某當場簽訂調解協議書,承諾今後未經許可不再擅自進入李家。然而,周某很快就將她的承諾拋之腦後。

5月3日晚上,周某再次來到李家,趁屋內人沒有察覺之際溜進廚房,用廚房內的剪刀剪斷了電飯煲、微波爐、電水壺等電器的電線,造成電路跳閘,也因此驚動了屋內人。周某見狀逃走,離開時還順走了作案的剪刀和一個電水壺。次日晚上,她又想上門搗亂,但因房門被反鎖未能進入室內。周某用膠水堵住鎖眼,並將門口放置的畫架帶走丟棄。事發後,李家人花費1000餘元維修門鎖和電器,被周某拿走的電水壺和畫架經估價合計價值人民幣148元。

去年5月11日,公安機關將周某抓獲。長寧區檢察院依法審查後認為,周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案件審理期間,周某在家屬幫助下退賠了李老伯一家的經濟損失。經長寧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周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6個月拘役。

為何我們不敢給差評?

在李老伯的子女看來,自己給周某的服務打「差評」,繼而將其辭退,是作為消費者的正當權利,不料竟因此遭到報復。但近年來,類似的事件屢有發生。

去年5月,上海一快遞員司某某因擅自將快遞包裹放入自提櫃,遭被害人投訴。當晚,懷恨在心的司某某通過電話將被害人約至小區門口,持刀將其砍成輕傷。普陀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據記者觀察,雖然國家多部門都曾明確,未經客戶同意快遞員不得擅自將快遞投入快遞櫃,但實際上,沒有多少快遞員會嚴格遵守此條,因此而投訴的消費者也不多。

「我現在根本不敢給外賣、快遞打差評,畢竟他們知道我的電話和家庭住址,就算不會真的傷害我,想搞點小動作太容易了。」家住上海的李女士說,她的話也反映了不少消費者的心聲。與過去不同,網購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消費者在商家面前形同「裸奔」,消費者為了自我保護,即使接受的服務存在明顯瑕疵,也往往選擇息事寧人。

另一方面,外賣、快遞小哥也感到委屈。一名陳姓快遞員告訴記者,自己每天要派送上百個包裹,還要承擔上門取件任務,如果按要求挨個打電話確認後再放入快遞櫃,就完不成當天的任務。有時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遭到差評,一天的工資可能就沒了。

對此,有業內人士指出,快遞公司和外賣平台等應當設計合理的獎懲制度和投訴解決制度,在處理問題時注意保護消費者隱私,發揮緩衝作用,避免消費者和外賣、快遞小哥等服務提供者之間直接爆發衝突。

欄目主編:王海燕 文字編輯:王閒樂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蘇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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