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7000多元拍下價值70000多元鑽石,商家不發貨,稱弄錯了賠500

花山檢察 發佈 2020-01-08T08:09:43+00:00

來源:新聞晨報原標題:女子7000多元拍下價值70000多元鑽石,商家不發貨,稱弄錯了賠500來源:微信公眾號「半島晨報」1 月 3 日深夜,大連市民劉麗(化名)在某電商平台拍到一枚一克拉 D 色 VS23EXNGIA 裸鑽,優惠後的價格為 7449 元。

來源:新聞晨報

原標題:女子7000多元拍下價值70000多元鑽石,商家不發貨,稱弄錯了賠500

來源:微信公眾號「半島晨報」

1 月 3 日深夜,大連市民劉麗(化名)在某電商平台拍到一枚一克拉 D 色 VS23EXNGIA 裸鑽,優惠後的價格為 7449 元。在商品描述中商家標註為 " 現貨閃發 ",然而事後未予發貨,平台工作人員介入後商家給出的答覆變成了 " 無貨 "。

深夜拍到心儀裸鑽商家卻不發貨

劉麗喜歡珠寶首飾,平時總喜歡逛逛各大品牌在電商平台上的官方旗艦店,年關臨近,商家的優惠力度加大,她瀏覽的頻率也跟著高了起來。

1 月 3 日,著名珠寶品牌有優惠活動,當晚 11 點多,劉麗花 7449 元拍到一枚一克拉 D 色 VS2 3EXN GIA 裸鑽,商品描述中備註 " 現貨閃發 ",按照商品詳情中的介紹,發貨最遲不會超過 7 個工作日。

商家回覆:系定金鍊接

這種答覆和解決方案,劉麗不接受,之後她申請平台的工作人員介入買賣雙方的糾紛。

" 這顯然與沒現貨自相矛盾。" 劉麗說,另外,她表示如果真是沒有現貨,自己也願意等到商家有貨。

所拍商品連結已下架

記者瀏覽發現,劉麗拍的商品連結已經被下架,但是根據訂單記錄仍然能夠打開原連結,連結顯示商品的促銷價為 500-60478 元。

記者看到,劉麗拍的這件商品位於 9 個商品項的最末端,其上面是一個 "1.01 克拉 E 色 VS2 EX ST" 的商品選項,價格顯示為優惠後 "54298"。

"首先,我拍的是註明特徵的商品選項,不是定金選項,商品項中也沒有關於是定金的說明。其次,如果我拍的這個是定金,那上面那個 54298 元,難道也是定金嘛。"

業內:按照品牌和成色市場估價在七、八萬左右

圍繞這枚裸鑽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定製鑽飾的業內人士。根據這枚裸鑽的品牌,再結合其重量和成色,屬於上等裸鑽,市場價應該在七、八萬元左右。" 業內人士表示。

另外,業內人士指出,根據劉麗所拍的這個連結中的 9 個商品選項的特徵,很顯然價格是從低到高的, " 尤其買家拍的這款,比上面 54298 元這款好很多,價格只能高,不可能低,尤其不可能低到只需要 7000 多塊錢。"

業內人士表示, " 所以商家應該是在標註價格時標錯了,一個最大的可能就是原價中少寫個 0 ,導致出現優惠後 7000 多元的低價 "。

是否系價格標註錯誤不予發貨?

1 月 6 日下午,記者聯繫涉事商家,沒有得到正面回應。

平台方面表示:平台已多次聯繫商家進行溝通協商,但很遺憾商家仍不配合。目前平台無法強制商家處理您的發貨問題,考慮到您的錢款安全建議您優先申請退款,給您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如今的現狀應該由誰來買單?

劉麗是否可以主張堅持要求商家按照她所拍內容兌現商品?

對此,遼寧北方明珠律師事務所孫繼峰律師認為: 從法律層面上雙方已經形成了網絡購物合同,買方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向買方交付貨物或商品。

孫繼峰說,在買賣之間通常會分為要約與承諾,要約的意思簡單說就是賣方希望買方來進行購買商品或服務,同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一經買方承諾即要受要約內容的約束。

從一般網絡購物的情況來看,賣方對某一物品進行明確的約定、指定,包括外形、品質、重量、配送方式等,一旦買方同意購買並支付貨款、確認送貨地址後,該網絡購物合同即成立。 因此,如果賣方不配送貨物屬違約。

關於定金的說法,在司法的實踐中通常確認定金時,要對商品或貨物的總價進行明確的說明,其中包括剩餘款項、支付數額、時間等。因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定金是據有懲罰性的,即買方放棄購買同時也放棄了定金的取回權,賣方不繼續出售,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因此,結合上述調查情況,買方支付的款項系定金的可能性極小。更多可能是出現了標價錯誤,而關於標價錯誤,在法律層面上應屬於意思表示錯誤,通常來講,意思表示是以自治為前題的,我們常見的雙十一活動、秒殺等都屬於商家的意思自治。 如果出現錯誤是賣方自身造成的,可以申請撤銷合同,如果賣方不申請撤銷,就應當繼續履行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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