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必備 | 如何應對妊娠期高血壓?

醫脈通婦產科 發佈 2020-01-08T08:33:03+00:00

約 10% 的孕婦在妊娠期中會並發高血壓。妊娠會誘導高血壓或加重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壓。2% ~8% 的孕婦會在妊娠中晚期中的任意時間並發子癇。妊娠期高血壓的分類及危險因素1.

約 10% 的孕婦在妊娠期中會並發高血壓。妊娠會誘導高血壓或加重妊娠前已存在的高血壓。2% ~8% 的孕婦會在妊娠中晚期中的任意時間並發子癇。

妊娠期高血壓的分類及危險因素

1. 妊娠誘導的高血壓:收縮壓> 140mmHg或舒張壓> 90mmHg,妊娠20 周后第1次出現且在產後消退。或比妊娠前或妊娠早期血壓收縮壓增加> 25 mmHg或舒張壓增加>15mmHg。

2. 輕度先兆子癇。血壓達 170/110mmHg,沒有臨床表現。

3. 重度子癇。血壓> 170/110mmHg,伴有臨床表現如腎功能損害、血小板減少、氨基轉移酶異常、持續頭痛、上腹部壓痛或胎兒宮內窘迫。

4. 原發性高血壓。孕前及產後診斷的慢性高血壓。

5. 妊娠加重性高血壓。慢性高血壓在妊娠時被加重。子癇前期的檢測:即時尿液中的白蛋白與肌酐比值。

高血壓的危險因素包括未產婦/初產婦、高血壓 / 先兆子癇的家族史、慢性高血壓、糖尿病合併妊娠、肥胖、精子捐獻或卵細胞妊娠、多次妊娠、葡萄胎、胎兒水腫、羊水過多、腎臟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

先兆子癇的臨床表現包括高血壓、體重過度增加、大面積的水腫和蛋白尿(尿蛋白> 0.3g/24h。晚期症狀包括頭痛(與嚴重高血壓有關)、上腹部疼痛及視力障礙。

嚴重先兆子癇/高血壓的危險因素包括:1. 母親危險因素( 沒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腎衰竭、心血管意外、心力衰竭、凝血功能衰竭。 2. 胎兒的危險因素:缺氧、胎盤剝離、早產。

高血壓的治療

血壓應控制在 160/100mmHg 以下,否則很有可能導致胎兒宮內死亡及孕產婦發生腦卒中。禁忌藥物有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製藥及利尿藥。不能單獨使用利尿藥,除非合併心力衰竭。

常用藥物有:β受體拮抗藥(如拉貝洛爾、氧烯洛爾和阿替洛爾)(在 20 周后才能使用且需要密切監護);甲基多巴:對需要長期控制血壓的患者較好;硝苯地平。拉貝洛爾、肼屈嗪和二氮嗪在高血壓危象中能快速控制血壓(如肼屈嗪 5mg,每 20 ~ 20 分鐘或連續靜脈注射)。

重度子癇前期的治療(預防驚厥):

1. 控制血壓:靜脈注射肼屈嗪或二氮嗪,確保血壓不低於 140/80mmHg。

2. 靜脈注射 50% 硫酸鎂溶液 4g(10 ~ 15 分鐘),然後以 1g/h 的速度靜脈滴注,不少於 24 小時。

3. 如果妊娠時間少於 34 周,可肌內注射糖皮質激素促胎兒肺成熟。監護胎兒及孕母的血壓、尿量、尿蛋白及凝血功能。

驚厥的治療:

1. 保持呼吸通暢,若有必要可以鼻內給氧。

2. 給予如上述硫酸鎂;如果需進一步使用,可給予 2g 硫酸鎂藥片,也可考慮另一個替代方案——靜脈注射地西泮或氯硝西泮。

3. 需要嚴格控制體內液體平衡。

4. 監測和治療任何凝血障礙、肺部水腫。

5. 避免在第三產程使用麥角新鹼。

6. 做好可能發生產後出血情況的準備。

註:接下來 24 ~ 28 小時內風險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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