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四大特務機構:錦衣衛、東廠、西廠、內廠

長安驛站 發佈 2020-01-08T09:21:40+00:00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

東廠、西廠和錦衣衛是明代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這三個司法機關以外設置的直接聽命於皇帝,執掌"詔獄"的特務機構。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御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

西廠在明朝歷史上只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成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勢力甚至超過了老前輩東廠

西廠僅僅成立5個月就被撤銷,只相隔一個月憲宗又恢復西廠。明武宗繼位後,大太監劉瑾掌權,宦官勢力再度興起,西廠復開,劉瑾倒台,武宗才下令撤銷西廠。西廠作為一個臨時產品,就這樣在歷史上永遠地消失了。

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指揮同知、指揮僉事),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太監擔任。屬於外臣。而東廠、西廠的首領是宦官,即內臣。在與錦衣衛的關係上,東廠後來居上。由於東廠廠公與皇帝的關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容易得到皇帝的信任。錦衣衛向皇帝報告要具疏上奏,東廠可口頭直達;皇帝還賦予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人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關係,逐漸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關係 。在宦官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指揮使見了東廠廠主甚至要下跪叩頭。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 監視、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即"巡查緝捕",總之,出於專制政權的內部需要,皇帝需要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之外的勢力供自己使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這樣的機構。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搜集情報機構,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朝鮮戰爭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為太子朱標繼承大統而鋪路,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清朝入關以後,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設立錦衣衛。順治二年(1645年),改稱鑾儀衛。清朝的錦衣衛僅存在一年。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干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東廠,即東緝事廠,中國明代的特權監察機構、特務機關和秘密警察機關。明成祖於永樂十八年(1420年)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由親信宦官擔任首領。地點位於京師(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 明中葉後期錦衣衛與東西廠並列,活動加強,常合稱為"廠衛"。 東廠權力在錦衣衛之上,只對皇帝負責,不經司法機關批准,可隨意監督緝拿臣民,從而開明朝宦官干政之端。

明代東廠大堂入內即可見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堂前還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可惜東廠在實際辦案中完全背離了這個初衷。東廠番子每天在京城大街小巷裡面活動,並非完全為朝廷辦事,更多的是為自己謀私利。他們常常羅織罪名,誣賴良民,之後就屈打成招,趁機敲詐勒索。到了明中後期,東廠的偵緝範圍甚至擴大到了全國,連遠州僻壤,也出現了"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

明代的劉瑾、魏忠賢等專權的宦官,大多倚靠錦衣衛、東西廠、等類帶有特務性質的專設監察機構,不斷陷害、誣殺正直大臣,多用酷刑,魏忠賢的黨徒拷掠楊漣、左光斗等正直官僚,用盡酷刑。

東廠建立初期客觀上有反腐敗的效果,極大的加強了皇權。但東廠更產生了極為惡劣的歷史影響。

一、越過正常的官僚機構,進行特務活動,存在大量陰暗面,人為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

二、為宦官專權提供了條件,但在明朝宦官只是皇帝權力的延伸 。

由於東廠鎮壓的手段極其殘酷,且有因向獨裁者邀功或其私利而為之,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於東廠在明代社會上的口碑極差。

西廠,全稱"西緝事廠"。明憲宗時為加強特務統治,於成化十三年(1477年)於東廠之外增設西廠,與東廠及錦衣衛合稱廠衛,用太監汪直為提督,其權力超過東廠,活動範圍自京師遍及各地。後因遭反對,被迫撤銷。正德元年短暫復開五年後又被撤銷。

西廠的成員和東廠一樣都是由錦衣衛中選拔出來,憲宗欽定西廠所領緹騎(即錦衣衛校尉)的人數要比東廠多一倍,又把東廠與錦衣衛的職權包攬起來,它的職權比東廠和錦衣衛更大。而西廠的職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請。西廠作為一個短命的特務機構,前後只有兩任提督,分別是汪直和谷大用。

憲宗朱見深見汪直屢屢揭發奸賊,愈發寵幸汪直。西廠愈發肆無忌憚,屢興大獄。《明史·汪直傳》寫道,上自王府下至邊鎮,大江南北,到處都有西廠的偵緝校尉,"民間斗詈雞狗瑣事,輒置重法,人情大擾。(汪)直每出,隨從甚眾,公卿皆避道。兵部尚書項忠不避,迫辱之,權焰出東廠上。"

內廠 ,內廠全稱大內行廠。由明武宗朱厚照於正德三年,即公元1508年8月16日設立。由劉瑾統領。其權利凌駕於東廠,西廠之上!其行事比東,西兩廠更殘忍, 偵緝範圍下至黎明百姓,上至文武百官。其中還包括錦衣衛、東廠和西廠。內廠設立的五年時間內,殘害百姓,陷害忠良。致使諸多冤案錯案。 正德五年,即公元1510年,劉瑾以謀反罪名被明武宗處死。同年,內廠被下令撤銷。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