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君王 整個中世紀歐洲為什麼鮮見平民出身的帝王和高官顯貴

立法網 發佈 2020-01-08T14:56:31+00:00

在中世紀多元主義政治秩序下,社會劃分為界限清晰的幾個集團:貴族、教士、市民和農民。與希臘羅馬城邦時代的公民政治不同,中世紀的政治是王族和貴族的政治。在城邦時代,政治是城邦公民的事務,與其他居民無關,這不僅是公民的自我意識,也為其他無公民權的各種居民所認同。

中世紀多元主義政治秩序下,社會劃分為界限清晰的幾個集團:貴族教士市民農民

希臘羅馬城邦時代的公民政治不同,中世紀的政治是王族和貴族的政治

城邦時代,政治是城邦公民的事務,與其他居民無關,這不僅是公民的自我意識,也為其他無公民權的各種居民所認同。

中世紀,政治是貴族的事務,政治領域為貴族所壟斷。

誠然,中世紀王族貴族們遠沒有達到城邦時代公民那樣對政治的絕對壟斷,教士市民也扮演了重要的政治角色,不過貴族畢竟處於政治的軸心。教士中參政的主要是高級教士,也就是教會貴族,他們也屬於貴族的一部分。

中古世紀時期在核心歐洲斯堪的納維亞的日耳曼王國儘管結構體制相同,但是仍然存在著一個不同。整個國家的統治權掌握在皇帝和貴族的手中,但他們之間存在著許多矛盾。

早期部族社會的組成是由貴族組成的,並從其中一個貴族中產生王族,負責管理國家和執行法律。因此只有是王族的成員才可能由貴族選舉成為君王。

日耳曼王國君主產生有別於西班牙、法蘭克、波西米亞、英格蘭及東部的斯堪的納維亞王國,也不同於波蘭、捷克、匈牙利、俄羅斯、保加利亞和拜占庭。王位的繼承以及繼承順序的確定,無需貴族的參與,只有在王族內部出現爭執的時候,貴族才可能介入。

在西方對王位繼承法的填補方式是通過選舉來完成的,即在部族社會早期,透過部族的所有的自由男性成員的投票來選舉國王

最遲是中古世紀的早期,統治權不斷地增強。除此之外還有斯堪的納維亞,他們的貴族替代了部族大會。他們的貴族代表國民,國王由他們從王族家庭當中選舉產生,經常是老國王的兒子有時也可能是他的兄弟或者是叔父、孫子及其他親屬。如果權力關係發生變化或者舊的王朝被推翻,那麼也可能從其他貴族中選擇一個新的君王。

西班牙西哥特皇帝所執行的完全是神權政治,但是這種統治不同的是它是一種非常人性化的,是同西羅馬帝國淪陷之前的皇帝的牢固的權力架構不能比較的。

這種神權政治是一種統治權,這種統治權始終處於不斷更新,並不斷確保政治必須尊重人性的基礎上,按照人性的方式去執行。君王始終處於國家的指責中,為的是確保他的貴族隨從人員能夠按照這種方式執行。

君王的更替取決於他的權力,而這種權力是建立在個人的智慧、能力和財富基礎上的。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財富不僅僅限定在物質上,那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其在軍隊中的號召力。

中古世紀君王歷史就是一個同貴族進行權力鬥爭的歷史。

在這個歷史過程中,選舉法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為在一個王朝的黑暗時期,一個新君王的選舉就必須連帶著對選舉者予以容忍的。這一點不同於在東部的斯拉維尼亞王國和馬扎爾人的匈牙利王國,他們的國王儘管也是始終處於不斷的更換,甚至可能是匈牙利人成為國王,但是這完全取決於貴族。因為,在這些國家中同日耳曼王國一樣沒有選舉法。

波蘭捷克匈牙利王國曾經建立了城堡憲法,儘管這個憲法是模仿法蘭克王國的,但是它卻成為絕對的中心。匈牙利的斯特凡大公,他將非基督徒貴族們所擁有的土地沒收,並且將這些土地分配給王國中的壯男所有。儘管如此,整個王國中三分之二的土地都屬於他。貴族在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

他們有一種特殊的身份,並藉助於各個部族所特有的繼承制度而世代傳承、內部通婚,從而形成一個封閉的社會集團。貴族的政治資源是土地,這也是他們政治權力的基礎。所有貴族都占有大量土地,作為一方土地的領主,統治著領地上的其他居民。

在國家層面,他們壟斷了重要的官職,把持朝政,並能夠以集體的形式與君主分享政權。而平民作為一個身份的整體,則完全被排除於政治生活之外,甚至以個人的身份進入政治的上層,比如擔任高級官職,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整個中世紀,鮮見平民出身的帝王和高官顯貴。

由於有貴族橫在國家與平民之間,西歐中世紀的平民們與國家公共事務相隔絕。他們常常只是部分地感受到國家權力的作用,有時根本感受不到。

他們的利益在地方的層面上,他們也只關心地方的事務。他們的不滿和爭取自身權利的行為主要針對個別的直接領主,較少針對國家最高政權。

貴族作為一個中間的隔層,雖然使他們不能進入國家的公共生活,但也使他們在貴族的身後得到一定庇護,免受國家權力的直接壓迫。

中世紀西歐的平民不是公民,因為他們不參與國家的公共事務;他們也不完全是臣民,因為國家對他們的控制有限。只有貴族才是公民和臣民,只有他們才是所謂「政治動物」

西方政治傳統的又一個特徵是,民主傳統實質是貴族民主傳統。

貴族們有因血緣而來的特殊身份,由於這種身份,他們自己認為,也被別人認為與國家有著特殊的關係。

在他們的觀念中,國王是與他們身份平等的人,只是稍稍高出一點。

他們可以承認國王是兄長,但不會承認他為父親。國王與他們之間的權力懸殊不大。教會貴族更多一分位列「神品」的優越感。

這種獨特的地位使貴族具有較強的自立精神和平等意識。貴族占有大片土地,所謂國家就是由他們一片片領地構成的。

每個貴族在自己的領地上建立起了獨立王國,他們也很自然地會形成一個觀念,即把國家視為各個貴族王國的聯邦。

國家的政治事務與他們有最大最直接的關係。這使他們關心國家政治事務,產生對政治活動的期望和要求,即產生參政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他們強大的經濟實力、較高的教育水平和管理能力,使他們的參政願望得以實現。

他們人數很少,易形成團體意識採取集體行動。他們分別來說可能不如君主,但聯合起來卻足以和君主抗衡。君主也常常需要他們的參與和支持。

中古世紀早期的各個君主國就是以這樣一個社會集團存在,透過集體統治形式來實現。那個時代的民主只能是某種形式的貴族民主。

貴族民主是狹隘的和自私的,但它遏制了個人專制的傾向,為後來崛起的平民民主創造了現成的集體統治的形式,留下了優良的傳統。

俄羅斯卻是另外的情況,在俄羅斯是由留里克王族統治著整個國家。這個國家是由眾多的侯爵國所組成,其中心是基輔。

在每一個侯國中都由這個王族的成年男性成員負責管理。國王是非世襲制,即在老國王去世後根據年長制原則,進行跨區域的變換,在同一血統的親屬中的各個爵根據年齡排序,由年長的侯爵擔任君王。

對統治權具有召回功效的輪則,使得王侯的權力得到了削弱,從根本上杜絕了獨裁專斷的情況發生。

這種體制必然導致一個問題,即整個統治權架構完全變為貴族服務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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