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飄亮購物中心拖欠600餘萬物業費,財務室被查封

北京日報客戶端 發佈 2020-01-08T15:18:31+00:00

太陽飄亮購物中心因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每月償還150萬元,但商場僅支付一期後就停止還款,仍欠付600餘萬。由於臨近過年,物業公司有大量員工工資需要支付,故其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太陽飄亮購物中心因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每月償還150萬元,但商場僅支付一期後就停止還款,仍欠付600餘萬。由於臨近過年,物業公司有大量員工工資需要支付,故其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天(1月8日)上午,朝陽法院執行局對涉案公司開展強制執行工作,將其財務室查封,並扣押財務憑證以待後續審計。

位於亞運村地區的太陽飄亮購物中心,其管理方為北京太陽飄亮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太陽飄亮公司),土地產權人為萬恆達投資有限公司。但這處面積四萬平方米的商場卻拖欠了物業公司800萬元的物業費。物業公司訴至法院後,各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太陽飄亮公司和萬恆達公司按月支付150萬元,直至欠費還清。

但僅支付了一期還款後,物業公司便再未收到後續款項,於是,其向朝陽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上午10點,朝陽法院執行局李森法官來到太陽飄亮公司的經營場所展開搜查。但在現場,該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卻一問三不知,她稱自己「剛剛調來公司,尚未交接工作,對公司的情況並不清楚」。但李森法官詢問後發現,該負責人已經入職三個月,在多番追問下,該負責人才陳述了公司的財務情況,並稱公司目前並不盈利。

在這處財務室,法官發現了多家公司的財務憑證,兩家被執行公司都在其中。法官表示,這意味著兩公司存在財務、經營上的混同,可能存在「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情況。

而太陽飄亮公司的負責人表示,公司並非惡意拖欠物業費,只是經營狀況不佳導致難以周轉。飄亮廣場在2019年初重裝開業,最開始是滿租狀態。但因商場內有另一塊產權區域,物業公司所控制的約一千平米的產權區域被改造為批發市場,這與商場整體的風格嚴重衝突,影響到了商場內其他商戶的經營,有部分商戶因此退租。從去年4月起,商場的經營狀況嚴重下滑,導致無力支付物業費。

但物業公司表示,目前,商場內有超市、影院、餐飲等多家大型商戶,經營狀況都比較好,可見太陽飄亮公司是能夠正常收取到租金的,但其依然拒交物業費,「這實在是說不過去」。

因二被告均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故朝陽法院在搜查後,對其辦公場所、財務室依法進行查封,並暫扣財務憑證。後續法院將請專業審計公司對帳目進行審計,並凍結涉案公司帳戶,直接要求商戶將原本應支付給商場的租金,直接交至法院指定帳戶,以代為償還商場拖欠的物業費。

李森法官表示,此次執行臨近年關,考慮到物業公司的雇員多為來京務工人員,物業急需這筆物業費來支付員工工資。因此法院在執行案件立案第二天便開展了執行工作,保證打工者能安心回家過年。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 劉蘇雅

編輯 王海萍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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