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出軌、家暴:婚戀律師眼中的成人世界

e律師 發佈 2020-01-08T20:16:40+00:00

意識到愛情沒有保質期,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求助契約。今天的故事來自一位律師,做了多年線上婚姻法律服務後,他意識到,和婚姻有關的協議,最終意義都不在檢驗愛情。這是「青年樹洞報告」專欄的第一篇故事,由萬能編輯部聯合真實故事計劃共同推出。

意識到愛情沒有保質期,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求助契約。


今天的故事來自一位律師,做了多年線上婚姻法律服務後,他意識到,和婚姻有關的協議,最終意義都不在檢驗愛情。

這是「青年樹洞報告」專欄的第一篇故事,由萬能編輯部聯合真實故事計劃共同推出。

身處都市的年輕人,被海量的信息裹挾,敞開表達卻成為一種奢求,安放自我的空間逐漸塌縮。他們習慣在樹洞中傾吐心事,尋找出口。

這個專欄記錄下幾位特殊的心靈從業者,為感受到生活危機的90後提供撫慰。


「我害怕女兒長大以後,會變成她媽媽一樣。」


螢幕上,「對方正在輸入」閃爍許久後,這句話出現在了聊天框。看到它,我心裡一沉,不知道如何答覆。螢幕的另一端,是一個陌生人,也是我的客戶。


作為律師,2012年,我在淘寶上開設了一個賣家帳號,專門提供法律服務。


由於快捷、費用比線下便宜,此後每天我都會接收到十幾單來自全國各地的「求助」,其中五成是關於婚姻問題,這次向我諮詢的男性客戶,便希望我為他寫一份離婚協議。


按照職業慣例,我不便多問客戶的隱私,只說:「那您的訴求是什麼?」


他馬上說:「我希望前妻在女兒成年之前不能再婚。」


我還未回復,客戶緊接著解釋了堅持這一訴求的原因。在他看來,前妻出過軌,女兒以後又要跟著她生活,如果她再婚或者再出軌,一定會對年幼女兒的道德觀念造成影響。


嘆了口氣,我告訴他,這樣的條款在法律上不具備執行的可能,寫進協議,也無法生效,沒想到這位客戶非常堅持:「你就寫進去。」我只好照做。


開售法律諮詢服務以來,像這樣特殊的訴求我接觸過不少,人們帶著各種各樣的目的來找我,我盡力用自己的職業技能提供幫助。


小小的聊天框,也成了我接近都市男女心靈的窗口,我見證過許多人步入婚姻,也目睹許多情感關係破裂。


下單這項服務的人,年齡從90後跨越到60後


一天,我打開淘寶,看到一則「在嗎」的留言,我快速回復了「你好」,切換到工作狀態,等待對方接下來的信息。


做這行後,我發現客戶不會和你有過多的寒暄,而會直接提出需求。


找到我的人,多是有急迫的問題需要解決,客戶一般直奔主題,有經驗的還會直接說:「麻煩寫份離婚協議,需要詳細約定好雙方的財產分配。」


但這一次,我左等右等,對話框沒有任何動靜。正當我準備退出聊天介面時,一大段文字跳了出來,看到結尾的一句「我居然只是生孩子的機器」,我快速拖動螢幕,翻到了文字的最上方。


這位諮詢的客戶是一位已婚女士,家在陝西。


幾年前,在甜蜜的戀愛後,她嫁給了一位醫生,但隨著孩子出生,丈夫的熱情逐漸消失。即使不加班,丈夫也常夜不歸宿,手機里頻繁收到曖昧信息。


現在,她的孩子還沒學會走路,而他們的感情已走到了盡頭。


看到這裡,我發現客戶還是沒有提出訴求,如果對方不清楚要怎麼約定協議,作為律師,我也不會對客戶做太多的建議。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不需要第三方來干涉。


我只說:「您和配偶目前是什麼樣的情況?想對哪方面做一個約束?」


她沒有回覆文字,而是發過來幾張照片。看著小圖,我就感覺瘮得慌。


圖片里,她的眼周、嘴角、手臂都是淤青的痕跡。我的腦袋裡浮現出《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的家暴畫面。


「老公其實是gay,喜歡男人,但在結婚前隱瞞了自己的性取向,現在時不時還家暴……」這些照片,都是她之前拍下的證據,但礙於面子和膽量,客戶一直沒有報警舉證。


她透露自己的家人並不願意公開這件事,男方的父母似乎也清楚兒子的性取向,但結婚前,誰都沒有提起過,她覺得「自己是被騙入這場婚姻的」。


作為律師,我總是對「家暴」格外留心,以往的案子裡,秉持職業原則,我從沒有對客戶的選擇做過干涉,但聽她講完自己的經歷,我做出了離婚的建議。


客戶遲疑了幾分鐘。當對話框再次出現「對方正在輸入」的字樣後,她終於給出了自己的需求:寫財產協議。但到了下午,她又取消了訂單。


第二天上午,她再次下單,要求我幫忙寫投訴材料,她想「去老公的單位投訴,大不了魚死網破」,沒想到下午,我又收到了她的退款消息。


身體和精神遭受雙重傷害,她一直很掙扎,又沒勇氣擺脫目前不公平的狀態,身邊的人都告訴她「兩邊家庭都有頭有臉,鬧大了對自己不好」。


幾天後,我和她的對話慢慢被擠到了聊天框的底部,這位客戶沒有再讓我繼續寫過協議或投訴材料,我也沒有再問起過她的情況。


想起這位女客戶時,我都會思考,如果在遭受家暴後,她能夠立下婚內協議,可能不至於落得這麼弱勢的地位,其實在我的訂單列表里,大多數都是女性用戶,70%以上的情況,女性都是非過錯方,而男方有過出軌行為、精神出軌行為或是家暴行為。


很多人只以為協議是種對感情的束縛,其實,它也是自我保護的武器。


畢竟法律是事先制定的,而社會向前發展,現行的《婚姻法》很可能落後於現實的發展,並沒有那麼完善。如果可以通過協議來彌補這一點,對於婚姻雙方都有好處。


更多時候,婚前協議是一種檢驗伴侶的方式。


十年前,我剛入法律服務行業的時候,婚前協議還不大被人接受,傳統觀念里,婚前協議總顯得和真實情感不匹配。


但這些年,隨著社會風向變化,找我寫婚前協議的人越來越多。一天下來,我能夠接五六單。


客戶下單前,有的人會拿著手機上的截圖,問我哪一項協議是不是可以生效。嚴謹一些的,還會自己先擬定一份協議,在這個基礎上,我再根據他們的要求做修改。


在婚前協議里,財產的分割是基礎項目,然後根據需求的複雜度,協議的價格從100元到500元不等。


一天,一個即將結婚的女性客戶在淘寶下單後,直接提出了她的需求:「若男方出軌,家庭80%財產歸女方所有,剩餘20%歸男方所有。」很多人簽婚前協議的目的,是想用協議來防止對方犯錯。對這則需求,我見怪不怪。


寫完協議後,我將文件發給客戶。她看了後,回復很滿意,但過了一會,她又說:「我還是不放心……」


對於婚前協議,90%以上的人都要問:「要不要公證」、「簽字是否有效」。其實,只要雙方自願簽字,協議就能生效,我回覆說:「和財產分配相關的內容是確定有效的,男方如果有過錯,就可以按照協議進行重新的財產分配。「


客戶的回應非常猶豫:「我不知道他願不願意簽字?」


看到這句話,我非常疑惑,因為婚前協議的內容,一般是雙方事先溝通好的結果,來做諮詢,不過是將口頭約定轉化為規範的條款。


客戶接著說:「是我想用協議來測試他的忠誠度,有沒有出軌的可能。」


我沒有再答覆,這個答案我並不陌生。一旦扯上婚前協議,總會牽扯出來各種解釋不清的問題,它就像一顆炸彈,炸出 「你是不是不信任我?你到底愛不愛我?你是不是想分我的財產?「等一系列問題。


果然,第二天這個客戶又發了消息過來,告訴我她的對象不願意簽協議。但她沒有放棄,決定更改協議內容,把單方面約束男方的條款,改成約束雙方,只要有一方出軌,財產的80%都歸另一方所有。


我按要求修改了內容,但無論怎樣調整協議,男方都不願意簽。


客戶覺得,不敢簽協議,代表男方對自己的忠誠度沒有信心,不夠愛自己。「總有一天他會背叛我,既然看到了結局,就沒必要再浪費時間。」


她決定提前給這段感情畫下句號。


在我接觸的客戶中,不單單她一個人認為,婚前協議是一種檢驗伴侶的方式。很多人要求我替他們寫下奇奇怪怪的忠誠協議,有一位客戶,她的愛人有兩個微信帳號,其中一個好友上千,用於工作、生活;另一個微信帳號里只有一位聯繫人,還是異性。客戶認為這是一種背叛。因此在協議的內容中,她限制了對方不能私下註冊微信號,不能跟指定的某個人聊天。


限制寬鬆一些的,不會禁止對象與某個人聯繫,而是把聯絡的頻率寫明,比如和某一個異性「每天微信對話不超過10句,每周不能超過50次」。


我見過最苛刻的協議,是女方要求在協議上添加婚後男方「幾點回家,回家晚了要走什麼樣的流程,如何匯報」、「一周應酬超過三次但找不到正當理由,需要接受懲罰」等等內容。


這些稀奇古怪的協議內容,理論上都是無效的,但真要寫進協議,我只能提醒客戶:可以寫,但最終無法執行。


但在客戶們看來,協議生效比執行更重要,這種想法自然還是感性凌駕於理性,從律師的角度來看,婚前協議的存在,意義並不是檢驗愛情和忠誠,而是契約精神。


維持一段婚姻的本質是合作,優秀的合作講究的還是履行契約。


維持一段婚姻的本質是合作。


年輕的時候,我總天真地認為愛情和婚姻密不可分,愛一個人必然要和他結婚。


從事這一職業後,我才對婚姻有了更多的理解,人和人之間也會因為利益結合,婚姻和愛情沒有必要聯繫。


一段時間下來,我注意到同性戀群體對於婚前協議的需求很大,每個月至少有兩三對形婚對象,通過淘寶找到我,請我協助制定婚前協議的內容。線上溝通,極大程度上保護了他們的隱私。


來簽訂協議的形婚雙方條件一般不錯,對財產的分配也非常明確。沒有多餘的感情牽絆,雙方都默許了對方可以與其他人相處相愛。所以一般協議中只會出現財產協議,而不存在忠誠協議。


我意外地發現在這類關係中,婚姻反而顯得更加「純粹」,結婚只是結婚,不過是讓外人看來自己不那麼「古怪」。


而更多時候,婚姻的結合併沒有那麼簡單。


一天,我接到一個杭州女客戶的訂單,她希望能夠電話溝通。剛點擊接聽,她急促的聲音就從話筒里傳了出來,「陳律師,我懷疑男友出軌了。「


客戶接著告訴我,因為她已有身孕,兩人只能按原計劃結婚,之所以找我,是想在婚前協議里約定房產的份額,男女方各占50%。


考慮到她情緒緊張,我快速寫完了協議,她收到後的晚上就告訴我男方已經簽了字,她終於鬆了一口氣,「就算以後離婚,也算給自己留了條後路。」我發了個微笑的表情,在心裡說了聲「希望」,關閉了聊天窗。


法律諮詢,一般是一次性服務,雖然深入參與了客戶人生的重要事件,但交易結束後,我們不會再有交集,某種程度上來,沒有消息也意味著是好消息。


半年後的一天,我照常打開軟體,看到一則留言:「陳律師,我丈夫出軌了。」我點開後,意外地發現我們之前有聊天記錄,這個客戶曾經下單過婚前協議,她就是那個因懷孕不得不結婚的女生。


只不過現在,她成了媽媽,但結婚後,男方仍是出軌,被她發現有不同的曖昧對象。考慮到孩子,客戶不願離婚。這一次,她找我是想擬定一份婚內協議,「如果他再出軌,房產85%歸我,15%歸他。」客戶斬釘截鐵地說,希望嚴苛的協議會成為丈夫的緊箍咒。


但事與願違,她的頭像再次出現在了我的對話框頂部。之前簽訂的協議,都沒能約束男方,客戶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她原以為可以依照協議分割財產,但是丈夫卻狡辯簽訂協議的時候是被逼的,拒絕執行。


我安慰她:「男方是過錯方,除非有證據證明他是被逼的,不然他撕毀協議也沒用。」


客戶對丈夫徹底死了心,她決定起訴離婚,我替她寫了起訴狀。


事實上,指望簽訂協議來改變一個人,太難了。在很多人看來,婚姻關係的持續,仿佛是一個麻醉自己的過程,但在我接觸的事例中,出軌、家暴更像是種惡習,有過過錯,再犯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他們希望用協議來加固彼此對婚姻的信心,帶有一種簽完協議婚姻就必然會長久的期待,但協議能讓弱勢方的利益得到合理化的保障,卻不能提供感情的保質期。


經營婚姻,比起感性,可能更需要理性,畢竟維持婚姻的動力絕不僅僅是「愛情」,還包括孩子的撫養、親情的聯結、經濟上的扶持和生活上的互助。


作為律師,在淘寶上和婚姻有關的業務,我會繼續開設下去,希望在每個普通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可以讓他們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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