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開錯藥,不能止於道歉和處罰

華聲在線 發佈 2020-01-08T20:48:29+00:00

陸玄同 「犯錯就道歉,必追責」,這已然成為很多單位平息輿論的一種固定程序。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吉林一名6歲女童因感冒發燒到醫院治療,接診大夫誤開癲癇藥。家長稱,孩子服藥兩日後,病情沒有緩解,出現短暫看不見的情況。

陸玄同

「犯錯就道歉,必追責」,這已然成為很多單位平息輿論的一種固定程序。

近日,有媒體報導稱,吉林一名6歲女童因感冒發燒到醫院治療,接診大夫誤開癲癇藥。家長稱,孩子服藥兩日後,病情沒有緩解,出現短暫看不見的情況。院方表示,醫生是人不是神,會對醫生採取相應處理措施,將對患者在權限內賠償,如果達不成和解,將訴諸司法。

雖然沒有哪部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醫生不准開錯藥」,但這顯然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規矩,即沒有誰「願意醫生開錯藥」,如此,應當具有法律上的同等效力,即違反者應當受法律的懲罰。畢竟,醫生開錯藥,對自己來說可能只是一次工作失誤,但對吃錯藥的孩子來說,有可能是大禍的開端。

筆者檢索「醫生開錯藥」,短短兩三個月內就有多起訴諸媒體的此類事件,如「銅川一患者輸液3天後醫生髮現拿錯藥」,「江蘇腦炎患兒被輸錯藥後死亡」,「糊塗醫生開錯藥,導致女子腹中孩子不保」等等,一次失誤的背後,可能是別人無法承受的痛楚。

認真看了「梨視頻」的報導視頻,該院黨委書記開口就是「醫生是人不是神」,並表示會在權限內進行賠償。賠償道歉當然是應該的,但從其語氣中流露出一種傲慢,沒有去反思如何防止同類問題再發生。

「醫生不是神」不是藉口,況且這樣「儀式化」的道歉沒有什麼意義。面對潛在風險,面對既已造成的傷害(眼花看不清),不是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和賠償就能撫慰的。

其實患者要聽的也不是這樣「儀式化」的道歉,而是醫院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和決心。比起處理一個不負責的醫生,通過實實在在的措施避免下一次失誤,更能讓人信服。醫院要表態和澄清的是,制度執行到位了嗎?整個環節就沒有辦法避免被開錯的藥流到患者手中嗎?這樣的是醫院是第一次嗎?這才是民眾所關心的。

有人會說,抓住「醫生是人不是神」的表態說事,是在製造醫患矛盾。當然,這句話本身沒有毛病,但放在這種場合就有問題,不是神就是犯錯的理由嗎?畢竟這樣的崗位不同於其他,有些失誤是不可逆的,一旦發生就悔之晚矣。我們看到過很多醫生兢兢業業,害怕稍有不慎產生惡果,我們也看到很多患者對於醫生的救助感激涕零。其實,醫患矛盾從來都不是單方面的事。

同時也呼籲各位家長,對於醫生開出的藥,不妨多看看其適用病因,不迷信權威,多點質疑,也就能多一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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