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已確定!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加付賠償金或判刑

法律快車網 發佈 2020-01-08T22:10:51+00:00

每次到過年的時候,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就浮現出來了,農民工辛苦工作一年,卻被拖欠工資,無法回家過年,這些工資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是一家人一年的生活開銷,因此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不亞於要他們的命,所以國家對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也有了法律規定,詳細請往下看。

  每次到過年的時候,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就浮現出來了,農民工辛苦工作一年,卻被拖欠工資,無法回家過年,這些工資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是一家人一年的生活開銷,因此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不亞於要他們的命,所以國家對於拖欠農民工的工資也有了法律規定,詳細請往下看。

  一、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加付賠償金或判刑

  具體情況:

  受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因素影響,一些地區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有所反彈,「從各地反映的情況來看,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仍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同時,加工製造、採礦等行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呈增多趨勢」。

  法律分析:

  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也就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等代替貨幣支付工資、未編制並保存工資支付台帳、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於支付工資的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等違法行為,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對單位給予罰款的同時,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罰款。

  對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撥付人工費用,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單位拒不提供或者無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有關資料等違法行為,規定了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其中的一些違法行為還規定了責令項目停工、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二、網友諮詢

  問題一:怎麼來對拖欠人進行整治?

  律師回覆:

  建立拖欠「黑名單」制度。

  一是針對用工管理和工資支付行為不規範問題,進一步明確要落實各類企業包括建設領域施工企業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的主體責任,強調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二是針對一些企業工資支付主體責任難落實問題,要求健全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針對現實中工程款與農民工工資往往捆綁在一起的問題,為保證工程款中的人工費不被挪作他用,在總結一些地方經驗基礎上,特別提出要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帳戶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要求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時,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數額,將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帳戶。」邱小平說。

  三是完善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範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是針對建設領域市場秩序不規範問題,提出加強建設資金監管、規範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改革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等政策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拖欠工資問題。

  問題二:農民工工資拖欠該找誰?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看到這裡,法律快車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法律關係當中,勞動者相比較用人單位,是處於較為弱勢的地位的,所以法律會對其進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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