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為什麼總擾民

前線雜誌 發佈 2020-01-10T13:06:22+00:00

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19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2018年全國「12369 環保舉報聯網管理平台」涉及噪聲的舉報占比為35.3%,僅次於大氣污染,排在第2位。

來自:前線客戶端

近年來,噪音擾民問題持續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2019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顯示,2018 年全國「12369 環保舉報聯網管理平台」涉及噪聲的舉報占比為35.3%,僅次於大氣污染,排在第2位。而噪音的來源,主要有工業噪音、施工噪音、生活噪音、交通噪音等,在全國噪音問題舉報中,施工噪音擾民問題以43%的比例占據首位。這些統計數據與人們日常經驗正相契合,噪音污染已經成為影響城市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


噪音擾民為什麼難消除?從根源上來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它是與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相生相伴的「副產品」。現代化大都市是一個時空高度壓縮的聚落,一方面,現代社會對效率的積極追求,使得各種生產晝夜不歇,直接表現為企業、工廠、工地、貨車的連續運轉,不免產生工業噪音、建築施工噪音、交通運輸噪音等;另一方面,城市化進程中大量人口不斷聚集,生活方式不同的人們在同一個時空中存在,少數人基本文明素養的缺乏,使一些生活噪音擾民的問題凸顯。


管理方式的不足也是造成問題的一個原因。為改善聲音環境質量,近年來各地不斷加大環境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並取得積極成效。許多城市按照噪音來源分類,採取分工負責的方式進行治理。例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工業和社會生活中固定源噪音監管,公安部門負責社會生活噪音監管,住房城鄉建設和城管部門負責施工噪音監管,交通部門負責各類交通噪音監管,等等。這種管理方式明確了噪音的治理主體,但也存在聯動性不足影響協同治理效果的問題。以工地夜間施工噪音治理為例,施工企業往往面臨兩難選擇。城市交管部門往往在白天對大型車進行交通管制,而企業為趕工期需要在夜間加班加點運輸材料和施工,噪音難以避免。不同部門分別從各自職能出台管理措施,難以形成噪音治理的監管合力,影響了治理效果。


治理噪音擾民,必須堅持系統思維,優化治理機制。「九龍治水」免不了「按下葫蘆起了瓢」,只有統籌兼顧,攥指成拳,堅持目標導向,形成治理合力,才有可能構建減少噪音污染、改善人居環境的長效機制。近年來,北京探索推動的「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改革實踐,就是通過政府治理方式的創新,引導職能部門力量下沉到一線,協同解決老百姓密切關注的民生問題,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實踐中,這可以成為提高噪音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的重要借鑑。


同時,治理噪音污染還需充分藉助先進科技力量。例如,在城市核心區域、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劃設禁止鳴笛區,併科學布局鳴笛抓拍系統,讓違法者付出一定代價;住房建設部門可結合建築施工監管和考核,將使用低噪音先進施工設備、技術工藝,優化場站噪音控制等指標納入文明施工管理;交通、城管等部門要理順建築施工渣土收納場地開放時間、相關車輛上路時間和噪音污染禁止時段之間的連接問題,破解守法難題。當然,對噪音製造者來說,不斷提高文明素養,經常進行換位思考,從來源上減少噪音製造,無疑也是緩解噪音擾民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作者:鍾超 編輯:丁兆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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