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鐘丨法庭庭長陷入網絡賭博旋渦

陝西檢察 發佈 2020-01-10T15:14:37+00:00

「你先不要著急,錢在我這裡,但是按照規定這筆撫養費要先存入法院的帳戶,走審批流程,才能轉給你。我幫你催催,儘快把你孩子的撫養費落實。」


「李庭長,我孩子的撫養費什麼時候能領到啊?這兩天孩子病了著急用錢,我前妻說已經把撫養費轉給你了。」

  「你先不要著急,錢在我這裡,但是按照規定這筆撫養費要先存入法院的帳戶,走審批流程,才能轉給你。我幫你催催,儘快把你孩子的撫養費落實。」電話另一頭是受理這件離婚案的雲南省賓川縣人民法院平川法庭庭長李文智,這是他早已輕車熟路的一套說辭。實際上,這筆撫養費並沒有存入法院的執行款專戶,而是被他轉入個人銀行帳戶。

  一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人民法官,為何要向案件當事人說謊?為何要占有案件當事人繳納的撫養費?

  為了「好日子」逐步陷入網賭旋渦

  從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後,李文智自2009年2月起來到平川法庭工作。平川法庭負責鍾英、平川、拉烏三個山區鄉鎮的民商事案件審判,工作之初,他因為工作勤奮、吃苦耐勞,業務精湛,受到單位和群眾的充分肯定。在十年時間裡,從書記員到法庭副庭長,再到法庭庭長並擔任員額法官,李文智事業可謂一帆風順,他自己也深感不易並十分珍惜。

  但隨著職務的晉升,李文智接觸的人越來越多,看到一些商人老闆、案件代理律師都開豪車、住高檔小區,而自己為了買一套二手房還欠著20多萬的外債,他的心理開始漸漸失衡,幻想著能夠一夜暴富,過上理想中的「好日子」。

  在這種想法驅使下,李文智很快成了彩票店的常客,又在「票友」的介紹下逐步接觸到網絡賭博。漸漸地,他的人生價值追求發生了變化,腦海中無時無刻想著通過賭博賺到更多的錢。從2014年到2019年,他用於購買彩票的開支從一年1000元遞增到一年20餘萬元,通過網絡賭博輸掉的賭資從一年3萬元遞增到一年30餘萬元。

  就這樣,李文智在網絡賭博中越陷越深,為了籌借賭資,從親朋好友到同事再到案件代理律師都被他借個遍。面對同事朋友的催款,為了不讓自己參與網絡賭博的事情敗露,只好「拆東牆補西牆」,不斷地借新還舊,先後向200多家網絡「套路貸」借款。隨著賭博欠款越來越多,他每天疲於拆借應對同事朋友和網貸公司的催款,無暇再去顧及工作上的事情。欠款最多時將近200萬元,僅靠每月幾千元的工資收入已經遠遠不夠償還。

  但他不僅沒有迷途知返,反而把彩票和網絡賭博當成了唯一的「救命稻草」,依然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幻想中。在借款無路時,他便把目光投向案件訴訟費和執行款上。

  再三隱瞞欺騙 拿群眾利益為賭債買單

  2019年1月,賓川縣人民法院在內部監督檢查中發現,李文智在辦案中存在超審限辦案、程序不規範、無訴訟費單據等問題。同時,也接到群眾反映李文智存在拖延辦案、侵吞訴訟費執行款等情況。2019年7月,賓川縣人民法院將李文智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交到賓川縣紀委監委。

  經過分析研判,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專案組,圍繞李文智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展開調查核實。通過辦案人員反覆調閱資料、多方走訪取證,最終剝開了這名法官背後不為人知的秘密。

  原來,為了套取案件訴訟費和執行款,幾年來,無論是收到幾十元的案件受理費,還是幾百、幾千、上萬元的執行款、訴訟費,李文智都通過上傳虛假憑證結案、收入不入帳等方式,將收到的錢存入個人銀行帳戶,用於償還網絡貸款、網絡賭博和個人開支。

  「我們家山高路遠,來回跑辦事也不方便,我們相信李庭長,他會把我們的案件辦理好的。案件訴訟費、執行款直接交給他,沒有開收據。」

  「回家等著吧,我們會儘快辦理你的案件,及時把案件執行款兌付給你們。」

  一邊是群眾的信任,一邊卻是再三的隱瞞和欺騙。李文智一門心思將目光鎖定在如何占有群眾的訴訟費、執行款上,利用群眾對他的充分信任,多次矇騙案件當事人。面對群眾的詢問,則編造各種理由敷衍應付。幾年來,李文智侵吞案件訴訟費、挪用案件執行款達30餘萬元,對於群眾送來的訴狀則能推就推、久拖不辦,完全不把群眾的訴求放在心上,有案不立,未立案登記達59件。

  以案為鑑堵塞制度漏洞

  2019年11月15日,賓川縣監委給予李文智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我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卻知法犯法。賭博是個無底深淵,讓我淪陷其中不能自拔,最終誤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面對群眾的信任和期盼,我喪失了一名法官的職業操守和道德良知,辜負了組織的信任和培養,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的內心只有無限的悔恨……」李文智本有著蒸蒸日上的事業、美好的人生前景,但他卻被金錢蒙蔽了雙眼,沉迷賭博,拿群眾利益滿足一己私慾,知法犯法,種下了自己的人生苦果,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針對本案暴露出的監督機制不健全、內部管理漏洞等問題,賓川縣紀委監委強化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督促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關鍵環節和案件易發多發等部門,抓實廉政風險防控、財務公開和執法檢查工作,規範權力運行;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探頭」和「前哨」作用,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聯動,實現與司法監督成果的有效銜接,從源頭上防止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發生。(雲南省賓川縣紀委監委 韓旭 楊秀雲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陳昊)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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