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微信聊天記錄作為關鍵證據討薪成功

新聞大連 發佈 2020-01-10T19:23:03+00:00

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退休老人選擇返聘到企業單位去「發揮餘熱」,由此引發的勞資糾紛也時有發生。大連一位退休老人在接受企業返聘時,因為怕「沒面子」在自己名片上印了化名,沒想到企業以此為由拒付工資。

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多的退休老人選擇返聘到企業單位去「發揮餘熱」,由此引發的勞資糾紛也時有發生。大連一位退休老人在接受企業返聘時,因為怕「沒面子」在自己名片上印了化名,沒想到企業以此為由拒付工資。

梅阿姨原來是大連市一家企業的銷售員,2017年11月1日退休。之後,某機械公司的經理宋某通過微信與梅阿姨聯繫,聘她為某機械公司的銷售經理,月工資8000元,如果能夠為公司拉來客戶,便按15%至20%給她提成。梅阿姨考慮到自己是退休後從事銷售工作,擔心被朋友知道後「影響不好」,在名片上沒有寫自己的真名,而是用了化名「藝琳」。

之後,梅阿姨通過電話聯繫她之前的客戶到公司考查,推薦公司產品。三個月過去了,梅阿姨沒有為公司拉來一個客戶,公司也沒有給她開過工資。但梅阿姨認為,自己為公司提供了服務,也付出了勞動,公司應當按約定給付自己工資。

協商不成,梅阿姨將某機械製造公司起訴到金州區人民法院,要求某機械公司給付自己三個月工資2.4萬元。

一審開庭時,某機械公司的宋經理稱,不認識梅阿姨,只知道一個叫「藝琳」的人,且三個月沒有為公司拉來一個客戶,所以雙方未形成僱傭關係。法院2019年8月8日作出判決,以梅阿姨沒有證據證明受僱於某機械公司為由,駁回了梅阿姨的起訴。

一審宣判後,大連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指派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梁照強律師擔任梅阿姨的代理人,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階段,在法律援助律師的幫助下,提取了梅阿姨與經理宋某的微信聊天記錄,可以證明梅阿姨受公司雇用,從事銷售工作的事實。

二審開庭時,法律援助律師出示雙方的微信聊天記錄成為了關鍵證據。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定雙方形成勞務合同關係,判決某機械公司在10日內,給付梅阿姨勞務報酬2.4萬元。

貼心提示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說,退休人員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從事勞務活動,但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發生糾紛後依照《勞動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來源:大連晚報

轉自大連雲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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