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刑 只因養了這種「寵物」

菏澤市成武縣人民法院 發佈 2020-01-10T22:28:19+00:00

但是,養寵物也要擦亮眼睛,切勿碰觸法律禁區。王某某自錦雞買回來後便當「小祖宗」供著,那是晚上怕涼著,白天怕餓著,還不時邀請親朋好友過來觀賞,「顯擺顯擺」。

圖片源於網絡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飼養寵物貓、狗的人越來越多,很多人更是養起了新奇另類寵物,萬元「柯爾鴨」、貴族布偶貓更是火遍抖音等各大網絡媒體平台。但是,養寵物也要擦亮眼睛,切勿碰觸法律禁區。

近日,煙臺市牟平法院崑嵛山生態環境保護巡迴法庭便公開宣判了一起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案件,該起案件的被告人王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從事旅遊相關工作的王某於2019年1月份,從濟寧市非法購買紅腹錦雞1隻,飼養在自己的旅遊公司院內。王某某自錦雞買回來後便當「小祖宗」供著,那是晚上怕涼著,白天怕餓著,還不時邀請親朋好友過來觀賞,「顯擺顯擺」。可萬萬沒想到!竟被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在王某某公司院內查獲紅腹錦雞1隻。經鑑定,該紅腹錦雞為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牟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提醒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也就是說只要行為人存在「非法獵捕、殺害、非法收購、運輸、出售」之中的任何一種行為即構成犯罪,所以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並且保護野生動物人人有責,我們每個公民都應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愛護野生動物,堅決抵制非法采賣野生動物。切勿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來源:審判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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