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會保險費取消一次性補繳?還有補繳養老保險的規定嗎?

暖心人社 發佈 2020-01-10T02:06:52+00:00

2004年我們參保人員只有1.58億人,退休人員3955萬人,而到了2018年末我們參保人員數量高達4.19億人,退休人員數量更是攀升至1.18億。

人們都很期望有一份穩定的養老金待遇。可是很多情況下,人們又不確定未來會發生什麼。有的朋友說,我每年交保險,萬一退休前去世了,這不就虧大了嗎?是的,如果我們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就去世,只能領取養老金個人帳戶的部分以及相應的喪葬費、撫恤金,有可能連本金都拿不回來。所以,很多人都想讓錢儘可能的在自己手裡久一些,很多人想最好是到退休前一次性補齊15年。

一次性補齊15年的政策,並不是職工養老保險

國家確實有一次性補齊15年的養老金政策,但指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2009年國家推動新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到現在也不過10年的時間。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達60歲的退休年齡,要求累計繳費滿15年以上。因此,2014年國家在合併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時候就明確,距離國家退休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但是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

職工養老保險的補繳政策有哪些?

其實在過去的時候,國家為了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確實一些地區出台了很多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政策。2004年我們參保人員只有1.58億人,退休人員3955萬人,而到了2018年末我們參保人員數量高達4.19億人,退休人員數量更是攀升至1.18億。不到14年的時間,退休人員增加了兩倍多。而我們國家的人口數量僅僅增加了一億人。退休人員的快速增加,跟我們各地出台的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政策是密不可分的。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其實這個事情也說明了,我們國家的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是越來越大了。各地分別在2018年前後都陸續取消了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政策。

不過,細心的人也會發現,文件中也提到,對符合國家規定補交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符合國家規定補交養老保險費,一般指的是因企業沒有及時繳納的行為導致職工利益受損失的特殊情況。一般來講,企業會有完善的工資會計憑證,以及其他檔案資料,證明企業和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尤其是很多職工可以通過勞動維權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相應的法律文書要求企業補交社會保險費的,這應當執行。

如果沒有任何理由就補交養老保險,這對社保基金是一項非常大的負擔。不少人過去累積也就繳費一兩萬元,現在每月能領三四千元的養老金,感覺非常划算。可是,這些錢可並不是憑空變出來的,都是由國家財政補貼和在職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形成的。所以,國家會限制隨意補繳的行為。

當然國家也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也就是說我們按月繳納是沒有問題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樣可以領取養老金。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國家也不跟以前一樣要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將個人帳戶一次性發給你。而是允許你繼續繳費,直至15年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只晚上幾年,那麼堅持一下就好了。如果距離退休還早得很,或者就是不願意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了,我們可以申請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不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低,相對於個人可能並不樂意。

總體來看,國家確實限制養老保險的補繳政策了。不過,國家從2019年起推逐漸推動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移交稅務部門,逐漸推行社會保險費的核定和個人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統一,未來想規避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會越來越難,而且會涉及到偷稅漏稅問題。這樣,養老保險補繳的問題會越來越少。最終,養老保險會實現真實有效的征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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