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亳州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

亳州發布 發佈 2020-01-12T07:56:24+00:00

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同意,決定發布亳州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於1月11日7時啟動Ⅲ級響應,並將根據污染程度及時調整應急等級。

亳州市重污染天氣預警公告

根據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預測預報,1月11日—12日,受北部弱冷空氣、重污染傳輸影響,我市將出現中、重度污染,13日~15日受污染回流影響,將再次出現中、重度污染。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同意,決定發布亳州市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於1月11日7時啟動Ⅲ級響應,並將根據污染程度及時調整應急等級。

現將應急響應措施公告如下:

一、健康防護引導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減少戶外活動。

(二)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活動。

(三)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二、倡議性減排措施

(一)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二)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加強管理,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治理設施運行效率,主動減排。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重點行業強制性減排措施。炭素、再生銅鋁鉛鋅、水泥、磚瓦窯、玻璃、人造板製造、塑料製造、包裝印刷、家具製造、工業塗裝、工業鍋爐、農藥製造、鑄造行業、塗料製造等31個行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中的Ⅲ級響應減排措施。(具體見亳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二)非重點行業強制性減排措施。

1.生物質鍋爐、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且穩定達標排放的除外):停產。

2.生物質電廠:城市建成區內未達到超低穩定排放要求的企業停產;城市建成區外未達到超低穩定排放要求的企業限產10%。

3.釀酒加工製造行業:散料裝卸車間、破碎車間、破麴車間未密閉或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停止裝卸作業;釀酒環節停產10%或蒸汽鍋爐停產30%以上,以釀酒線或鍋爐數量計。

4.飼料加工製造行業(發酵工藝):秋冬季停產20%,以生產線計,企業內部生物質鍋爐停產50%。

5.中藥飲片加工:粉碎、炒制等涉及粉塵排放工藝停產30%。

6.中成藥加工(提取工藝)、飼料加工製造行業(不含發酵工藝)、塑料製品加工、木材加工:停產30%,以生產線計。

7.肥料生產加工:涉粉塵排放工藝停產30%,以生產線計。

8.活性炭加工:停產50%,以生產線計。

9.汽車修理:噴漆工序停產。

10.生物質顆粒加工、粉磨加工製造、石材加工製造、瀝青製品加工:停產。

11.保溫材料(無窯爐加工和水泥製品加工工藝):切割、粘膠工序停產。

12.金剛石生產企業:酸洗、破碎工序停產。

13.其他涉氣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落實減排措施。

(三)機動車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禁止行駛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等。重點行業移動源管控要求參照《技術指南》執行。渣土運輸車、建築垃圾運輸車(新能源車輛除外)、未安裝密閉裝置的煤炭、砂石料運輸車等禁止運輸。鼓勵城市建成區外的企業,重污染預警期間,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和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四)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掃保潔的基礎上,根據空氣相對濕度、氣溫等氣象條件,加密洒水降塵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作業。礦山、砂石料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四、嚴控其他大氣污染

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荒草、落葉和垃圾等易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禁止露天燒烤。加強油氣回收裝置監督管理,確保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正常運轉,達標排放。

亳州市重污染天氣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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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汝平 編輯:小璐

審校:小璐 審核:鄧傳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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