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院合法化?荷蘭媒體探索20年來色情業政策的失敗

一網荷蘭 發佈 2020-01-12T09:05:59+00:00

2000年荷蘭取消妓院禁令,目的是旨在規範自願從事色情業的行為,打擊非自願賣淫和打擊人口販運等現象,但是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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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媒體NOS的節目組Nieuwsuur組織對荷蘭色情業政策的討論,探討得失。一位負責打擊人口販運的政府官員Warner ten Kate說,二十年前荷蘭取消對妓院的禁令,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就是有效地打擊人口販運和對色情業者的剝削。

2000年荷蘭取消妓院禁令,目的是旨在規範自願從事色情業的行為,打擊非自願賣淫和打擊人口販運等現象,但是失敗了。Warner ten Kate說:「在我從事這項工作的最近十五年中,看到很多人口販運案件是從合法從事情色交易開始的。當然,並不排除也有合法的情況,這是現實;但是,非法賣淫的情況也並沒有減少。」

據該官員說,繼續延續現行政策,意味著無法適當地打擊人口販運。「由於存在合法的情色交易,有可能讓女性在這裡工作,而不會注意到她們是否是自願的。」由於警力的不足,也不再對妓院進行檢查,因此更加經常錯過販運人口的信號。

自匈牙利於2004年、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於2007年加入歐盟以來,這些國家的許多女性都來到荷蘭從事色情業的工作。「這有一個變化過程。開始時主要是保加利亞女性,2010年後來自匈牙利的女性很多,現在主要是羅馬尼亞女性來這裡工作。」

荷蘭立法機關關於女性從事色情業工作的基本原則是「de gemiddelde mondige prostituee」,最高行政法院於2002年採用這一原則作為參考,讓女性自行決定何時、何地、和誰在一起、在何種情況下以及得到何種報酬等從事性工作。

Warner ten Kate認為,這個參考點並不適用於許多在荷蘭從事色情工作的東歐婦女,「當你作為外國女子來到這裡,你知道的不多。這些女子中有許多依靠別人為她們指示方向。我們經常看到,很多人濫用了這些女性的弱勢地位。」

20年的教訓

在過去的二十年中,警察在檢查妓院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警力不足,國家警察部門現在已通知所有市政當局,警方停止了檢查。從今年開始,原則上必須由市政公務員自行進行檢查。

這讓Warner ten Kate感到擔心。「我不想對市政府的檢查說些什麼,但事實是,市政府公務員的權力比警察少,由於他們不是警察,因此,將以不同的方式處事。」他希望看到,由警察和市政府公務員的聯合檢查。

未來走向

二十年前取消妓院禁令後,也更改了許可證制度,由地方市政府自行決定是否簽發色情交易的許可證,以及發放多少許可證,而迄今為止尚未提供全國統一的法律,只是在第一議院中有一項國家法律可供參考:「de wet regulering sekswerk」(性工作的規範化法例)。

Warner ten Kate認為,國家的新法律至少應包括妓女登記,「以防止她們消失,成為流鶯。」他表示,登記註冊時要考慮很多「利弊」,但他認為,明確的監管和控制系統至關重要。

Warner ten Kate還認為,性工作者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在一個受保護的環境中報告,沒有皮條客或剝削者。在這個環境中,她們可以暢所欲言,並可以檢查某人是否是人口販運或者剝削行為的受害者。

他說:「我們必須樹立的想法是:性工作,這是一項正常的工作,同時也是非常危險的工作。經驗表明,一旦進入該行業,就很難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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