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一場密謀:誅殺太監安德海的時候,慈禧太后為什麼不救他?

山川文社 發佈 2020-01-11T11:56:37+00:00

都知道,太監安德海成為慈禧太后身邊的紅人後,恃寵而驕,再也按捺不住他那顆蠢蠢欲動的心。在朝中頤指氣使,還真把自己當個角兒,好像不弄出點大動靜來就不作死。

都知道,太監安德海成為慈禧太后身邊的紅人後,恃寵而驕,再也按捺不住他那顆蠢蠢欲動的心。在朝中頤指氣使,還真把自己當個角兒,好像不弄出點大動靜來就不作死。

結果,他年紀輕輕就斷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據記載,安德海在其年紀很小的時候就進宮當了太監。由於他聰明機靈,又有眼色,很快就得到了咸豐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寵幸。咸豐駕崩不久,在慈禧為奪得權勢而實行的辛酉政變中安德海更是立下大功,之後,被升為總管太監,成為了朝中舉足輕重的人物。

至此,安德海整日裡趾高氣揚,不把任何人放在眼裡,就連小皇帝載淳,他也是不屑一顧,還經常挑撥小皇帝和慈禧太后的母子關係。那一副囂張樣,讓小皇帝載淳恨得是牙直痒痒,連朝中大臣也都對他心生嫉恨,忍無可忍。正所謂,一朝得志,忘乎所以。

仗著有慈禧太后撐腰,安德海非常不安分,總想要搞出點名堂來。同治八年,在宮中待的不爽,還想去宮外威風炫耀,順便再斂些外財的安德海再也耐不住了。他藉口要為同治皇帝準備結婚大典,便三番五次向慈禧太后請求出宮,去江南置辦龍袍和結婚物品。

慈禧太后禁不住安德海的花言巧語,也就口頭應允了。在得到慈禧太后的同意後,安德海不再理會清朝不允許太監隨便出宮的制度,帶著他的家屬和僕役前呼後擁地出了宮。

基於明朝太監禍亂朝政後果嚴重,清朝為了不重蹈覆轍對太監製定了一系列嚴格的管理制度,堅決杜絕太監干預朝政。

順治帝時,有明文規定:「沒有經過派遣,太監不得擅自出京;除自己本職工作外,不得干涉朝中任何事情;不得與外人交接;不得與外官交接;不得讓弟侄親戚暗地裡交接;不得假借弟侄的名義置辦田產,把控官府,禍害百姓。」後來,還規定:「太監級別在四品以下,除非是奉命差遣,否則,一律不准私自出京,違反者處以死刑。」

當時,安德海只是一個六品藍翎太監,但是,卻無視大清祖制。在沒有通知任何地方官員的情況下,擅自離京,此舉終為他帶來了殺身之禍。安德海一路打著欽差的旗號,但是,卻沒有攜帶一紙公文。而且,在途中他還大張聲勢,盡顯無限風光,在經過山東德州地區時,知州趙新感到很是納悶,既然是欽差過境,那麼,自己怎麼沒有得到任何諭旨。

按理,清朝大臣被派遣出京時,都會外發公文,沿途官員都要按禮接待。還有安德海所帶僕役買東西,也未出示「傳牌勘合」,即奉命出京的隨從人員,都有簽發的身份證件。憑藉著證件沿途買東西不用花錢,由地方官府免費供應。所有這些,在安德海一行人中,全都看不到。

於是,趙新便趕緊將此事,向巡撫丁寶楨上報。

巡撫丁寶楨一向剛正清廉不趨炎附勢,早聞安德海其人,並且,對他的囂張驕橫一直心懷不滿。

在得到知州趙新的報告後,他立馬擬寫密折痛述了安德海的種種不法行為,並且,申訴了自己為官一方,不能玩忽職守,要秉公執法的理由:

第一,清朝二百多年來,從不允許太監與外人交接,而且,也不曾有派遣太監出京的情況。

第二,龍袍這麼重要的錦衣綢緞,定會謹慎織造,根本不需要太監遠出選購,浪費資金。再說,皇太后與皇上,一向崇尚節儉,按理不會讓太監出京置辦,就是有這等事,最起碼也要有諭旨和公文。

第三,太監出行來回也應該有傳牌勘合,絕不能任其肆意消費遊玩。

第四,龍鳳旗幟為御用禁物,安德海卻明目張胆地在船上掛著龍鳳旗出京遠遊,身為太監,明知禮制,故意冒犯。

第五,就算是出差,還帶著女眷,這成何體統。

密折加急送到皇帝載淳手上,載淳立馬召集恭親王和軍機大臣們進行商議。大家心照不宣,決定將安德海就地處決,並下諭旨:「有安姓太監擅自出京遠遊,有諸多違法行徑,若不從嚴懲處,何以推崇祖制,命丁寶楨將安太監迅速緝拿歸案,令隨從人員指證確實,不需審訊,立即就地正法。」

丁寶楨接到諭旨,在濟南立刻把安德海押赴刑場,一刀斬殺。

安德海從被抓到正法,僅僅用了短短的五天時間。

安德海得勢於慈禧太后,在出行經過其它境地時,各地官員怕惹怒慈禧太后,都忍氣吞聲,何以就能被山東巡撫丁寶楨給斬殺?

縱觀其原因,其實,這也在情理之中。

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當時兩宮皇太后的關係。

同治帝載淳實為慈禧太后所生,但是,載淳卻跟慈安太后走得近。而慈安,也成為了慈禧當權的障礙,使得兩宮矛盾激化。之後,安德海擅自出宮,違反祖制,慈安太后便站在了同治、恭親王一邊,主張處決安德海,這也大大震懾了慈禧太后。

其次,同治皇帝自始至終,就想除掉安德海以絕後患。

在接到丁寶楨的密折後,痛快淋漓地表示要立即斬殺安德海,更在慈禧太后面前來了個先斬後奏。實質上,這是一次權力上的較量,也是對慈禧太后當權的反抗,同時,也是對皇權的維護。

最後,安德海本身就違反了清朝對太監嚴格的管理制度。

清朝對太監違反祖制一向是嚴懲不貸,豈能容忍區區一個安太監逍遙法外。

安德海死時,才年僅25歲,大好前程就這麼輕易讓他毀於一旦,都是他無視律法,咎由自取。而且,死後還背負著一世罵名,實在是悲慘無比。

參考資料:

【《清史演義》、《清史稿·卷二十一·本紀》、《清史稿·后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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