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5G調查送禮品?被「套路貸」繳十年話費!有商家被爆圈錢跑路

南方都市報 發佈 2020-01-11T13:09:15+00:00

近日,有用戶向南都記者爆料,廣州有手機店借做5G調查的名義,「套路」消費者充值「話費」。采寫:南都記者孔學劭 汪陳晨 實習生 徐煒倫 廖靜娜

臨近年底,又到了詐騙案高發的時期。近日,有用戶向南都記者爆料,廣州有手機店借做5G調查的名義,「套路」消費者充值「話費」。

南都記者經過為期一周的調查發現,這類手機店會以「做調查送禮品」為名將消費者吸引至手機店,之後將送禮的條件提高到預存10年話費,然後再「套路」消費者使用分期付款平台預存幾千元話費。但由於預存的話費並不是通過運營商渠道,最終話費能否到帳也未可知。多名有類似遭遇的消費者在黑貓投訴平台表示,預存話費後,手機店「關門跑路」了,最終話費也並沒有到帳。

對此,三大運營商向南都記者確認,從沒有辦過類似線下活動,更有運營商內部人士直指「這就是騙局」,並警惕用戶小心該類型詐騙。而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律師表示,這種行為或是一種新套路,有部分機構以所謂預存話費、問卷調查送禮品等形式變相實施「小額貸款」,甚至可能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

參加調查送禮物變成預存10年話費

1月3日下午,南都記者來到廣州白雲區嘉禾望崗地鐵站D出口,發現有數位拿著娃娃、耳機等禮物的人員請求路人填寫「5G調查表」。按照這些人員的說法,接受調查就可以獲得獎品,並將有意向的路人引至附近一家帶有「HUAWEI」logo的手機店。

南都記者以暗訪的形式被引進店後,之前負責路邊攬客的人員離開,接待記者的變成了手機店內的一位店員。

這名店員首先要求查看記者的支付寶,以便核實芝麻積分是否已超過650,按對方的說法,「只有超過650才能參加活動。」

待確認滿足條件後,這名店員讓記者寫填寫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籍貫、年齡等信息。隨後,該店員宣稱記者的手機號積分為1588分,由於積分較高,可以從藍牙耳機、手錶、手機、平板等商品中選擇一樣作為免費的禮品。不過,獲得禮品之前,記者需要承諾使用該手機號一年以上,並且每月消費話費30元以上。

而為了保證使用現在的手機號一年以上,這位店員又要求記者簽署一份話費預存合同。但奇怪的是,合同要求預存的話費金額竟然是3899元,也就是相當於10年的話費。對此,店員解釋稱,預存的這筆3899元「話費」將在十年內按年陸續發放到記者的手機號帳戶上。第一年可收到400元的話費,後續幾年收到的話費額度則會「根據此前的消費帳單而定」。

與此同時,該店員還讓記者在店內掃碼關注了一個名為「e會員平台」的公眾號並註冊會員。隨後店員在電腦前進行了一番操作,記者接下來便收到了該公眾號的通知,顯示已預存話費3899元。用店員的說法,已經提前幫記者預存了一筆3899元的「話費」。

至此,工作人員引記者進店時宣稱的「填調查表就能獲得獎品」,已經變成了預存3899元話費,才能獲得獎品。

接下來,對於3899元「話費」的支付方式,店員表示,可以選擇使用花唄、借唄、美團生活費、京東白條等分期付款平台進行小額貸款,在未來一到兩年內分期付完,也可以直接在店內一次性繳納。為了證明活動的真實性,這位店員還向記者展示了他的京東白條記錄,「我自己也參加了這個活動,還有兩千多元待還。」

不過,當暗訪記者拒絕支付3899元預存話費後,店員宣稱話費已經充值在記者名下,如果反悔還需要支付25%的違約金,也就是975元。當記者表示願意繳納違約金後,工作人員一把撕毀合同,並讓記者取關公眾號「e會員平台」。但直到記者離開時,也沒有被要求並告知如何繳納違約金。

運營商否認有此類活動 一種新型的「套路貸」?

此前店員聲稱,上訴活動是和運營商合作。但南都記者發現,整個申請的過程,發生直接關係的只是一張合同以及「e會員平台」,記者沒有收到來自運營商的任何提示信息簡訊。

除此之外,在簽署合同的過程中,店員並沒有給記者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的時間。所謂的合同只是一張紙,合同上沒有公司的印章,僅僅蓋有審核通過的字樣。

事後,南都記者再次打開「e會員平台」,發現該公號是一個會員自助管理平台,可以提供積分/餘額查詢、實時消費提醒等功能,不過必須掃描相應的門店二維碼才能使用其功能。1月5日,記者致電e會員平台的主體公司廣州領斐負責人,對方表示,e會員平台是一個會員管理平台,給包括美容美髮、餐飲在內的商家提供會員管理、會員通知等服務,和運營商沒有任何關係,也並不知道有人用他們的平台給用戶預存「話費」。

「我們就是一個管理軟體,商家付錢買了我們的服務而已。商家在後台輸入用戶充值金額,我們這個軟體就通知一下。以前是簡訊通知,現在就可以用我們這個平台在微信通知」。廣州領斐負責人還告訴南都記者,消費者收到的「餘額通知」是商家輸入的,「餘額想輸入多少就輸入多少」,該平台只是幫商家記錄積分,商家收取的費用並不會到平台方,他們也並不從消費者那裡收取費用,只需要商家每年支付幾百元的平台使用費。

也就是說,此前南都記者在店內收到的話費餘額3899元的通知,並不是來自運營商的數據,而是該門店利用會員管理平台發放的通知,該餘額數據也是門店自行輸入,「想輸入多少就輸入多少」,3899元話費只是帳面數字,並沒有實際到帳。

對於上述所謂促銷活動,南都記者致電向三大運營商廣東、廣州分公司求證。按照三大運營商的回覆,均表示從來沒有舉辦過類似活動。廣州聯通方面回應:沒有見過這種傳單。而廣東移動方面表示,運營商不會有這樣的操作。更有運營商內部人士直指:這就是騙局。

「以上這種行為是有部分機構以所謂預存話費、問卷調查送禮品等形式變相實施『小額貸款』,甚至可能故意致使借款人形成逾期,『這是一種新套路』。」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肖錦陽律師告訴南都記者,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手機店的行為還不構成詐騙罪,「但是這種商業模式如果不能完成合同約定服務或變相放貸,那就可能涉及相關刑事責任。」

多地出現存話費後門店跑路 不履約或涉刑事責任

南都記者查閱黑貓投訴平台發現,廣州、佛山、南寧、珠海等多地均有消費者投訴此類相似「套路」,但具體細節有所不同。消費者往往被店外工作人員以抽獎送禮品、填問卷送禮品等方式吸引進手機店,之後手機店店員會「套路」消費者預存高額話費送手機、耳機等,而預存話費的金額從1980元到7200元不等。

根據現有案例來看,大部分消費者在店員的指引下通過分期付款平台的小額貸款支付了「話費」,也有消費者在店內直接一次性支付。有用戶在黑貓投訴上稱,拿到的手機價值僅八百多元,但預存的話費額度為4260元,到目前只到帳了100元話費,「這不明顯是坑人嗎?」

儘管具體門店不同,但南都記者發現,不同地區的消費者發布的合同都十分類似,都是採取「登記表」的形式,且都附上了一個「客服」的二維碼。但消費者表示,這個「客服」並不解決問題,也不退款。

分別為南寧和珠海的消費者合同

還有消費者表示,按照店員指引預存幾千元「話費」後,出現了手機店關門跑路,而話費也並未到帳的現象。通過手機、平板等禮品吸引消費者,讓消費者預存高額話費後再「跑路」、話費也並未兌現的問題,成為黑貓平台上頻頻出現的被投訴套路。

南都記者留意到,此次暗訪的手機店開業時間也不長,按照手機店隔壁便利店老闆的說法,這家門店去年11月底才剛剛開張。

在廣州嘉禾望崗地鐵站D出口以「做調查送禮品」為由攬客的一位人員告訴南都記者,他們這些在路上派單的都是兼職人員,只要有人「領取禮品」成功就能拿到70到200元不等的提成,每人一天可以拿到700-800元的提成。記者注意到店外有5個工作人員在向路人發傳單,據此計算,該店面每天可以接待50個以上「中獎者」。

此外,南都記者暗訪時多次留意到,路邊拿著促銷單的人員攬客時,喜歡招攬獨行的女性。當天,一同暗訪的多位男記者從店門口經過時,並沒有被工作人員列為「目標」。

預付費後商家跑路 成為投訴重災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手機店店員要求記者在店內預存話費時,提出的承諾兌現期限是10年。對於10年的預付費期限,肖錦陽律師表示,話費返還周期目前還沒有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但門店的預付款消費協議屬於格式條款,「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排除了經營者的責任,是無效條款。」

而預付費服務由於金額較大,消費者往往都會使用分期付款平台支付。南都記者留意到,在黑貓投訴平台上一位消費者展示的合同顯示,「如您的訂單採用信用分期方式支付,請注意確保按期向分期服務商足額還款。因未按期足額還款導致欠款催收、人民銀行徵信標記等行為,由您自行承認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也就是說,如果門店「跑路」,消費者要繼續償還分期貸款。而在黑貓平台曬出分期付款記錄的消費者,基本都是使用的花唄分期支付。

對此,螞蟻金服告訴南都記者,針對部分線下商家,支付寶提供「花唄收錢」的服務,但是否能成功使用「花唄收錢」服務,還主要取決於系統結合風險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當商家支持使用「花唄收錢」服務,且用戶具有花唄額度,才可以使用花唄進行支付,「花唄有著長期且成熟的風控策略,嚴禁套現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系統會視情況採取交易攔截、凍結帳戶、停止使用花唄服務、以及清退商家等措施。」

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預付費消費一直是近年來消費投訴的熱點。2019年上半年,服務類投訴有214230件,占投訴總量的50.8%,主要集中在預付費消費較多的娛樂健身、教育培訓等行業。多是因為企業收取預付款後關門停業或售後無法取得聯繫,致使消費者無法退款,其中具有較大影響的是浩沙健身、韋博英語等一系列知名機構的爆雷。

2019年12月,北京七部門聯合起草了《關於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等7份文件,要求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費用,健身房不應發售有效期超過3個月、面額超過3000元的預付健身產品。上海也在2019年1月開始施行《上海市單用途預付消費卡管理規定》,對預付費服務進行監管。

采寫:南都記者 孔學劭 汪陳晨 實習生 徐煒倫 廖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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