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夢重圓入火坑,好心人報警揭出家暴和重婚黑幕

揚眼 發佈 2020-01-11T13:38:22+00:00

隨著庭審的深入進行,趙明的態度開始軟化,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低下了頭:「我有罪,孩子的傷確實是我打的。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我就一直在打她,打過耳光,還用電線、木弓、木磚打過她。開庭之前我一直抱有幻想,以為不承認就能被輕判。檢察官為我的案件提審了好幾次,對重婚罪也解釋得很清楚,只怪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 「是公安局嗎?我在鍾書路這邊,這有一對中年男女,他們抱著個小女孩,我看孩子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真是作孽啊,你們趕緊過來查查是怎麼回事。」2019年4月中旬的一天,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市民楊女士的報警,一起家暴和重婚案就此浮出水面。

舊戀相遇 衝破阻撓再續前緣

時年44歲的趙明來自山東安丘,在無錫以販賣蔬菜為生,面對警察的到來他顯得有些錯愕。和趙明生活在一起的女子叫孫潔麗,二人是同鄉,從小就認識。當年情投意合的他們本想著談婚論嫁,無奈雙方家長都表示強烈反對。一對鴛鴦就此被拆散,雖心有不甘,但此後二人便不再來往,各自組建了家庭並育有子女。

2017年年初,趙明在老家醫院看病,就診時遇到了在那裡工作的孫潔麗。追憶過往時光,兩個人都不勝唏噓。談到現在的生活,孫潔麗的眼圈立馬紅了,她憋了一肚子的苦水。原來,和趙明分手後不久,她在家人介紹下和別人結婚,但婚姻並不幸福,她和丈夫已經分居五年多了。

二人在醫院一別後,始終保持著聯繫,你一言我一語的溝通,讓曾經相愛的兩顆心再次慢慢靠近。2017年8月,不顧家人百般勸阻,孫潔麗頂住巨大壓力和丈夫協議離婚。她為了成全愛情從醫院辭職,義無反顧地隨趙明到無錫生活。

再婚後他才露出真面目

趙明和孫潔麗在異鄉開始了同居生活。一開始,兩人的關係還算和諧,可再續前緣的甜蜜很快被生活的柴米油鹽沖淡,趙明也像變了個人,二人由最初的偶爾拌嘴逐步演變成拳腳相加,每次孫潔麗被毆打都哭喊得聲嘶力竭,鄰居也不勝其煩多次報警。幾個月後,孫潔麗懷孕了,趙明顧忌她腹中的孩子才有所收斂。

在遇趙明之前,孫潔麗與前夫育有一個女兒劉小紅。小紅兩歲後就一直跟著孫潔麗生活在醫院的宿舍里。對這孩子,孫潔麗的前夫和公婆幾乎不過問,2018年4月,孫潔麗決定將女兒接到無錫由自己照料,不成想她的一番好意竟會給女兒身心帶來莫大的傷害。

趙明在老家育有三女一子,生活過得很拮据,趙明手頭沒有多少積蓄。在無錫,因為孫潔麗沒有外出工作,全家生計都靠趙明,尤其在兩人的兒子出生後,趙明身上的擔子更重了。小紅的到來,對趙明無異於雪上加霜。賣菜終究是小本生意,掙不了大錢,自覺壓力很大的趙明經常借酒消愁,而一旦喝醉酒,家裡的東西和人總會跟著遭殃。時常隨手拿起東西就往小紅身上打,絲毫不顧及後果。站在一旁抱著嬰兒的孫潔麗眼看女兒成為「出氣筒」,想攔也攔不住,擋在女兒身前也會挨打。就這樣,年幼的小紅一次又一次承受著趙明的毒打,身上總是新傷摞舊傷。2019年4月,有熱心市民發現不妥,終於案發。

「家暴」之外還涉嫌重婚

警方立案後,梁溪區檢察院及時介入引導偵查。小紅身上的傷痕讓人觸目驚心,辦案檢察官要求偵查人員儘快固定證據,並主動為被害人小紅進行心理評估和輔導,會同公安分局、區教育局、區婦聯等部門開展聯合維權善後工作,還協調反家暴婦女庇護所為孫潔麗母女提供了臨時住所。

無錫市民政部門幫助這對母女在案發後順利返回山東老家,檢察官也通過持續回訪跟進了解小紅的近況。目前,小紅傷勢已痊癒,心理上也逐漸走出了陰影。

到案後,趙明以喝醉了酒記不清為由,拒不承認自己對小紅實施過毆打。審查批捕期間,趙明供述稱老家的妻子已經離家出走,兩人還沒有辦離婚。辦案檢察官敏銳地意識到,趙明很可能涉嫌重婚罪,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經查,他的妻子一直在老家獨自撫養四個孩子。因為趙明完全沒有盡到丈夫和父親的義務,她希望司法機關對趙明依法嚴肅處理。

「零口供」無礙證據體系

被告人趙明一直以「零口供」手段與司法機關指控犯罪工作進行博弈,但被告人供述只是證據之一,證明犯罪的證據體系並不僅僅依賴於口供。

杜曉華認真審查了偵查階段的詢問錄像,錄像顯示公安機關已將涉未特別程序履行到位,被害人的回答直接而明確。此外,劉小紅還帶著偵查人員找到了趙明作案的工具,她的陳述依法可以作為證據採信。孫潔麗是被害人的母親,也是被告人的女友,一方面疼愛女兒,同時對趙明也有感情,其證言中反映趙明毆打劉小紅的內容和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因此也可以採信。

為排除合理懷疑,檢察官在介入偵查時便要求公安機關儘量多地走訪趙明的鄰居。鄰居們均反映,有好幾個晚上從趙明家傳出男人的吼叫並伴隨擊打聲、小女孩的嚎哭聲,鄰居們都判斷是男主人在打小孩。輔以作案工具、法醫鑑定、傷勢照片等證據,本案形成了完整的證明體系。

庭審現場認罪 他打起人來電線、木弓都用過

庭審時,杜曉華當庭展示了被害人傷勢照片,並將鄰居、房東、楊女士等人的證言及劉小紅的陳述和孫潔麗的多次家暴報警記錄一一出示。最後,杜曉華宣讀了孫潔麗的證言。隨著庭審的深入進行,趙明的態度開始軟化,在鐵一般的證據面前低下了頭:「我有罪,孩子的傷確實是我打的。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我就一直在打她,打過耳光,還用電線、木弓、木磚打過她。開庭之前我一直抱有幻想,以為不承認就能被輕判。檢察官為我的案件提審了好幾次,對重婚罪也解釋得很清楚,只怪我心存僥倖,給他添了很大的麻煩。」

2019年11月25日,該案經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梁溪區法院以趙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以犯重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九個月。目前,本案判決已生效。(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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