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 想要結婚 這3個條件缺一不可

南大港普法 發佈 2020-01-12T20:03:45+00:00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古以來結婚都是一件大事,說到「當婚」、「當嫁」,什麼年齡才算達到這個標準呢?每個人對於結婚的年齡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願意早一點結婚,而有的人就願意晚一點結婚甚至不結婚。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古以來結婚都是一件大事,說到「當婚」、「當嫁」,什麼年齡才算達到這個標準呢?每個人對於結婚的年齡都有自己的想法,有的人願意早一點結婚,而有的人就願意晚一點結婚甚至不結婚。

但是結婚也不是什麼時候想結就可以結的,每個國家對於結婚年齡的規定也不一樣,而結婚年齡是合法婚姻(辦理結婚證)的重要條件之一。

我國法律一直有規定法定結婚年齡,但是之前一直都有傳言說法定結婚年齡要降低,對於法定結婚年齡,有的人對此有一定的誤解;實際上,法定結婚年齡它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須結婚的年齡,而只是一個最低結婚年齡限制,也就是說低於這個年齡不能辦理結婚證。在我國,結婚要滿足的條件不止一個,以下3個條件,任意一個未滿足都無法辦理結婚證。

1、結婚年齡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結婚登記中關於雙方年齡限制為:男方年滿22周歲,女方年滿20周歲,以雙方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傳言的降低結婚年齡的消息,根據最新通過的條例,該提議並未通過;也就是說,現在法定結婚年齡還是男方不低於22周歲,女方不低於20周歲。

2、雙方意願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權利,無論是誰都不得干預婚姻自由,不得包辦、買賣婚姻。根據我國《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出於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非自願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即使辦理了結婚證,一方也可以申請判決婚姻無效。

3、無禁止情形

也就是說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以及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比如嚴重的傳染病、遺傳病、精神疾病等)的,都不能夠辦理結婚證。雖然我國目前還未強制婚檢,但若是隱瞞重大疾病結婚的,婚後無法治癒,對方可以起訴離婚或判決婚姻無效。

關於重大疾病是否應該禁止結婚這一點,我國現在禁止結婚的病例少之又少,而在婚前有無必要將自己的疾病告知對方也一直是熱議話題。

目前來說我國並未強制要求,有人認為病人也應該有隱私權也有結婚的權利,但實際上一些嚴重傳染性疾病無法治癒的,隱瞞病史結婚,不僅是侵犯配偶婚姻知情權,更是威脅對方生命權。因此,法律規定或提議都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每一個人都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該禁止的不要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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