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貢」臭豆腐被檢出禁用防腐劑 你吃過嗎?

楚天新傳媒 發佈 2020-01-12T00:47:52+00:00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關於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其中1批次"湖湘貢"牌臭豆腐不合格,檢出不得使用的防腐劑山梨酸及其鉀鹽。

據新京報1月10日報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關於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1期),其中1批次"湖湘貢"牌臭豆腐不合格,檢出不得使用的防腐劑山梨酸及其鉀鹽。

公告顯示,標稱湖南湖湘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廣東特易購商業有限公司順德北滘分公司銷售的"湖湘貢"牌臭豆腐(蒜蓉味,110g/袋,2019/3/5),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02g/kg,而按照標準不得使用。

據了解,山梨酸及山梨酸鉀是一種食品防腐劑,應用於食品、飲料、菸草、農藥、化妝品等行業。由於山梨酸在水中的溶解度不高,所以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通常將其製成溶解性能良好的山梨酸鉀,以擴大應用範圍。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稱,由於山梨酸(鉀)是一種不飽和脂肪酸(鹽),可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所以對人體不會產生致癌和致畸作用。但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標嚴重,消費者長期食用,在一定程度上會抑制骨骼生長,危害腎、肝臟的健康。

記者查詢天眼查發現,湖南湖湘貢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註冊資本為2500萬元。其官網信息稱,該公司是湖南省第一家真空包裝熟食工廠,也是湖南省真空熟食行業標準起草者。"湖湘貢一直致力於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衛生、美味的湖湘貢食品。旗下所有產品均不添加任何防腐劑,利用高溫技術保鮮。"

針對該批次臭豆腐產品的處理情況,記者2020年1月10日致電湖南湖湘貢食品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稱,對此一般情況是按照標準流程處理。(記者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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