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犯人最後的願望是被槍決,因為「注射死刑太痛苦」

國際人物誌 發佈 2020-01-12T04:59:50+00:00

美國喬治亞州一名被判死刑的殺人犯提交了一項特別的申請,他請求監獄系統重新成立行刑隊,自己最後的願望是被槍決。

《每日郵報》1月12日報導,美國喬治亞州一名被判死刑的殺人犯提交了一項特別的申請,他請求監獄系統重新成立行刑隊,自己最後的願望是被槍決。

犯人麥可·韋德·南斯稱由於他的特殊體質,血管很難找到,注射死刑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痛苦;他對格溫內特縣當局懇求,行刑隊執行的死亡「既迅速且基本沒有什麼痛苦」。

南斯在申請中補充了一些相關資料,認為行刑隊比注射死刑更加可靠。

2002年,南斯想搶走43歲男子加博·巴洛格的汽車,由於受害者不從,他開槍射殺了對方,隨後他用搶來的汽車繼續搶銀行被捕。

南斯的上訴已進入最後階段,會在2月12日由美國最高法院審理;他在資料中提到自己血管「嚴重受損」,極難找到。

這意味著如果執行注射死刑,藥水將從破裂的靜脈漏入周圍組織,這會導致他經歷長時間的極度痛苦。

南斯還證明最近幾年,他不斷增加藥物劑量,嘗試緩解慢性背痛;這種藥物改變了他的抗藥性,會讓注射死刑的用藥帶來更加持久的痛苦。

格溫內特地方檢察官丹尼·波特沒有表露反對意見:「如果他想要一個行刑隊,那就為他成立一個,雖然這種要求有點特別。」

喬治亞州在1924年就停止了行刑隊槍決,因為當時該州開始使用電椅死刑;這種方法在2001年被裁定為違憲後,注射死刑就成了美國慣用的死刑方法。

2017年,喬治亞州另一名死囚JW·勒弗德同樣要求行刑隊槍決,因為他使用了和南斯相同的藥物治療背部疼痛;但勒弗德的請求遭到拒絕,被執行注射死刑。

​在全美,行刑隊最後一次槍決犯人發生在2010年的猶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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